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1896737 上传时间:2018-05-3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黑龙江省工贸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为坚决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68 号)和黑龙江省 2016 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黑安发20167 号)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抓紧抓实可能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安全防控工作,构建有效的工作方法措施,提升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水平,精准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础,摸清企业数量和风险底数,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整改一

2、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自主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持续改进,坚决遏制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二、主要任务(一)扎实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一)扎实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2(安监总管四201631 号)要求,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印发的黑龙江省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五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2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至每一家工

3、贸企业,要求企业参照指南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确保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防范和应急措施。3加强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一是涉及工贸行业企业各类重大危险源;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 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三是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四是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1加强金属冶炼企业高温液态熔融金属作业和煤气生产储存维修维护环节管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

4、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 号)要求,重点做好金属冶炼企业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的安全防范。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必须按3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加大煤气生产、储存、维修维护安全管理力度,防范煤气泄漏,做好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防火防爆及个人劳动防护等各项防控应急措施管理工作。2强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 号)和2016 年全省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安监发201619 号)要求,在全面排查

5、基础上,以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粮食)加工、纺织等行业领域企业为今年治理重点,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 10 人以上(含 10人)的企业,做到一市(地)一册、一县(区)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一要确保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及其附属电气设备设施,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二要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保证设备设施规范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三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四是在金属粉尘、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

6、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风险。43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安监201664号)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落实情况;作业现场人员监护,警示标志设置,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情况。4落实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管控措施。按照关于巩固提升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成效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黑安监

7、201644 号)要求,一是严格禁止“两类”重大隐患存在。涉氨制冷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这“两类”重大隐患,必须彻底消除,禁止存在这“两类”重大隐患的企业生产运行。凡今后督查、检查中发现依然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涉氨制冷企业,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属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监管责任。二是做好复产企业隐患整改工作。把好停产整改企业隐患整改达标关口,凡没达到专项整治要求被责令停业整改的企业,复产前隐患整改必须达到专项整治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运行使用。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加强日常管控,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

8、管理措施。5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将液氨整治工作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水平。要对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推进,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工作要求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吸取以往重特大事故教训,将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管控防范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层层推进,全面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各岗位,落实到人。(二)强化责任落实。(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企业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明确职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要通过检查、培训、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手段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切实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加强技术保障。(三)加强技术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推动和支持相关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认真研究、熟练掌握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的基本内容、辨识方法和管控措施,充分发挥他们在标准化评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6辨识管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落实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管控的技术保障能力和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