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工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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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 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 誉。 二、遴选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 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 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 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 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 的研究工作。 三、遴选人数: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 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 60 名。 四、年龄限制:被推荐人年龄(以增选当年 6 月 30 日为计算的截止日期)一般不超过 65 岁。 五、增选方式:推荐院士候选人包括院士推 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种途径,不受理本人

2、申 请。 (一)院士推荐 1.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最多推荐 2 名候选人。 获得 3 名或 3 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 2 名院 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 效。32.对 65 周岁以上的候选人,需要 6 名或 6 名 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 4 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 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3.院士应在增选年 4 月 30 日前(以寄出邮戳 为准),将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和“被推荐人附件 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寄送中国科学院院 士工作局(以下简称院士工作局)。 (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 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四

3、 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科协等为归口 初选部门。其所属单位或一级学会均可按组织系 统推荐本单位、本学会的候选人。归口初选部门 报送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 六、凡连续 3 次均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 者,停止 1 次院士候选人资格。4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一、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 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 身荣誉。 二、遴选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 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 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 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 院士。 三、增选人数: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

4、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 由主席团决定。 四、年龄限制: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以增选当年 6 月 30 日为计算的截止日 期)。 五、增选方式:院士候选人只能通过院士、单 位和中国科协三种渠道进行提名,不受理个人申 请。 (一)院士提名 1.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 2 位候选人, 院士可单独或联名提名。候选人获得不少于本学 部 3 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52.年龄超过 70 周岁的被提名人,须经其专业 所属学部至少 6 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成为正 式候选人。 (二)单位提名 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 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和各省、自治

5、区、直 辖市,所属范围和地区内的设计、研究、建造、运 行单位、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组织系统提名候 选人。 (三)中国科协提名 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性学会可按学术团 体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6奖励计划一、 “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 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 划”、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 人才培养支持体系。支持高等学校聘任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二、基本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申报当年 1 月 1 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 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 人选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海外应聘者一般

6、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 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 其他相应职位。 3. 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 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 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 搏奉献精神。75.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 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 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 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7、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 精神。 4. 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 2 个月以上。 三、推荐人数:不限名额 四、推荐程序: 1.学校评议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不组织评审,直接报送教育部; 3.教育部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 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支持方式:中央财政拨付特聘教授奖金 为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 每月 3 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六、学校与签订聘用合同,对 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七、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由 领衔的学术团队8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 2011 年通知)一、青年拔尖

8、人才支持、计划属于中组部“青 年英才计划”子计划。 二、条件要求 入选支持计划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 内工作的青年拔尖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 纪守法,具有“ 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 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突出专业水准,年龄一般 在 35 岁以下(申报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35 周岁)。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 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 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 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 建功立业。 三、推荐人数:推荐不超过

9、2 人。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2、学院推荐、3、学校评审推荐 省教育厅;4、省教育厅评审推荐;5、国家青年拔9尖人才评选工作小组聘请各领域内知名专家对青 年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第一轮评审,提出初步人 选。邀请国际国内一流专家,采取面试等方式进 行第二轮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五、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 科学领域 120-240 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 术领域 30-60 万元,3 年为一个支持周期。经专家 考核和评估,对成果突出、培养前途大的优秀青 年拔尖人才可以连续支持 2 个周期。10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根据 2012 年度省通知)一、推荐范

10、围(摘要):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 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 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 殊津贴以及入选 2011 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 年专家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已获得国家和省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称号以后再没有新的重大业绩、贡献的,也不再 推荐。 二、推荐人数 省属高等院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 1 名 1 人。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 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 5

11、年来取得 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11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 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 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 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 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 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 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 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 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 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

12、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 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 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 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 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 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12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 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 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 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 一线,对

13、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 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 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 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发生 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2、学院推荐;3、学校评审推荐; 4、报送山东省人社厅评审。 五、待遇 一次性奖励 2 万元。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人才培养 战略规划、基金发展规划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 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 项目申请起始之日 30 日前公布。

14、第七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5 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 博士学位; (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 础研究的经历; (六)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七)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 工作的时间在 9 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 符合前款(二)至(七)条件的,可以申请。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 究生学位以及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4资助的不得申请。 第八

15、条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 学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 1 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 4 年。第十五条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评 审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 (二)对本学科领域或者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 推动作用; (三)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研究 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 第二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项目实 施中期,组织同行专家以学术会议方式对项目进 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中期检查专家应 当包括参加过该项目评审的专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中期检查意见,作 出是否继续资

16、助的决定并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 人提供。 第二十七条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 责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15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 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连续一年以上出国的; (四)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 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 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 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批准。协商不一致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终止 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实施的决定。 发生第一、二款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 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 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16泰山特聘专家教授和 泰山海外特聘专家泰山特聘教授 一、申报范围 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泰山 ,对于长期从事科研攻关、取得显著创新成 果,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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