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饭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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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一般小食品店开店流程一、一般小食品店开店流程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再办理健康证,最后到工商局 3 楼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健康证办理:办理健康证需每周一或周二空腹,携带 1 寸照片到疾控中心 4 楼办理,办证费用 100 元,隔一周后就可以领取健康证了。2.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流程图申请人平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并按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请材, 填写申请书。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见附材料)见附材料)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及材料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申请条件的,窗口受 理并发

2、给受理通知书进行现场核查不能整改的,由受理窗口发放食品 流通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现场核查人员于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 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经核准,打印许可证,受理 窗口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受理到发证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 食品流通许可证整改完毕的,整改后由现场核查人员 进行复查现场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窗口发给 食品流通许可驳回申请通知书现场核查不符合条 件的二、小作坊类开店流程二、小作坊类开店流程(如熟食,高点,豆制品(豆制品仅含干豆腐和水豆腐)等。 )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再到质监局办理小作坊食品生产核准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小作坊食品生产核准证办证流程。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核准证时,应递交下列材料 2 份(有关证明、证书,执照申请时应当携带原件) ;1.小作坊食品生产核准证申请书;(登陆:“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在业务频道:点击“食品安全”点击“相关下载” ,下载小作坊食品生产核准证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或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生产加工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5.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及说明;6.委托检验合同(需提供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合同)7.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8.所有从业人员

4、健康证明复印件;9.产品执行标准文本;10.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的生产许可证书。 (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小作坊管理制度文本。三、开办饭店类开店流程三、开办饭店类开店流程1.先要考察市场,选择合适的经营项目。 (一定要先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选号地址,如:饭店)2.选择店面,选择好店面后,在兑店之前到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关要求(包括厨房设计)注意:不可盲目兑店。注意:不可盲目兑店。3.店铺符合要求或整改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再兑店。4.兑店后到工商管理所进行名称核准。5.核准名称后由餐饮单位负责人持核准书到食品药品监

5、督管理局申报(进行设计) 。四、开办汽车修理类开店流程四、开办汽车修理类开店流程1 要先到工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再到运管站填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书经营许可申请书 (见附表)(见附表)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2.汽车维修企业档案材料的要求总体要求:档案材料中需要复印件的,提交时需将原件一并提交。档案材料中需要的照片尺寸为四寸,并每四张粘贴到一张 A4 纸上。提交的档案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著目录。具体材料顺序要求:汽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表。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房产、土地证明。环保证明。消防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维修行业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质量检验员证复

6、印件。维修设备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维修车间平面图。企业正门照片、外景照片、车间照片、接待室照片。维修设备照片。与维修作业有关的规章制度。本企业制定的工时单价。注意:开办汽修行业注意:开办汽修行业 1.1.必须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必须有相关的专业知识。2.2.必须有相关的工具设备。必须有相关的工具设备。3.3.必须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五、养殖业开店流程五、养殖业开店流程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再到畜牧局办理防疫许可证。主要业务流程主要业务流程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要件序号序号要件名称要件名称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3环境评价报告书4设

7、施设备清单5管理制度文本6人员情况7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业务流程图业务流程图县畜牧兽医局受理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 定,说明理由,并告知 申请人复议、诉讼权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15 个工作日内畜牧局 2 名 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 查形象描述形象描述第一步:申请人到东宁县畜牧兽医局兽医卫生监督所申报办理相关事宜,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兽医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对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 ,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第二步:兽医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汇总,报监督所所长审查后,报协办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协办领导签批后,转交相关科

8、室。第三步:兽医卫生监督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相关文件说明相关文件说明1、 “三减情况”审批程序缩减三分之一;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减为 10 个工作日;此项审批不收费。2、文本及编码规范说明(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所提交材料的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

9、数字顺序号” ;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备案后并领证县畜牧局发证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 GB/T22602007 填写。六、烟草类企业开店流程六、烟草类企业开店流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流程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流程图接下页申请人咨询登记申请人咨询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法律、法规及卷烟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自我确认 拟申请办证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布局设置要求,了解办证所需提供的申领材料,并签字确认。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持下列材料向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 1、 烟

10、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指已取得 的,需要提供)或自豪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是 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4、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能 够证明该经营场所是合法的证明文件,属租赁房的另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原件和 复印件) ;5、店面带牌匾的 4 寸横版彩照 2 张;6、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申 请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7、申请人一寸彩色照片 2 张。受理 证件管理员收到申请当场或 5 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 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 畴或不属于本 机关职权

11、范围 的,不予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告知 申请人向有关 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的行政许可申请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 补正的全部内容;预 期不告知的,自收到 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 受理。接上页公示合格公示不合格现场核查 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 行审核,2 名(含)以上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 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 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 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 决定前,将告知申请人、厉害 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申请

12、人、利害关系人应在 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5 日内提 交听证书面申请。3、行政机 关对符合行政许可听证条件的, 在 20 日内组织听证;并于举 行听证的 7 日前将举行听证的 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 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 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定期限内) 拟颁发行政许可公示 3 日 (限城镇及其他特殊情况)核查投诉意见专卖处(科)会办、 审查决定 分管局领导作出许可 或不予许可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 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 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发放予以 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函,接收已添加 卷烟(雪茄烟)经营项目

13、的工商营业 执照。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10 日内送达(发放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信息同步至营销部门) 。七、网吧,歌厅等娱乐类型企业(消防相关办理)七、网吧,歌厅等娱乐类型企业(消防相关办理)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年纪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

14、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 、 “法律文书” 、 “资格证书” 、 “合格证” 、“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八、幼儿园类开办流程八、幼儿园类开办流程东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东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为了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15、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登记注册办法如下: 一、凡在我县范围内举办的招收 06 岁婴幼儿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均应进行登记注册。 二、登记注册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三、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准予注册: 1 单位举办的,举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中外合作办园,华侨或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合作办园(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16、具备学前教育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 四、举办者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正本); 3拟任园、所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拟聘教师、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证明、福利待遇材料、聘任合同等; 4拟办园、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正本); 5拟办园、所的场地证明; 6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证明、建筑部门提供的房屋安全合格意见书; 7符合法规的拟办园、所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8审批部门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登记注册程序如下: 1由举办单位或个人向县(市、区)登记注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黑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表; 3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的 20 日内对申请者的办学资质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注册,发给黑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在本办法施行之前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应按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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