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大厅16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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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制度 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建立 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制度。 一、下列企业纳入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1、集团公司; 2、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星级企业; 3、已取得省知名商号称号的企业; 4、国有、集体企业改制; 5、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企业。 二、注册登记大厅设置“绿色通道”专门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属于“绿色通道”服务 对象企业的注册登记,不受分工或区域的限制。 三、对进入“绿色通道”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 1、与企业注册登记有关的事务咨询; 2、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申请的指导、办理; 3、注册登记办结后

2、的后续指导; 4、根据企业的需要提供与登记职能有关的其他服务岗位“AB”角工作制 一、工商注册窗口的每一个工作岗位实行“AB”角工作制度。每个工作岗位应有 2 名以上 经办人员可相互替换, “A”角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 “B”角为临时替换人员。 二、岗位“AB”角工作制应坚持协作配合、办事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一个工作岗位的事项 始终有人办理。 三、注册窗口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窗口岗位“AB”分配表。 四、窗口工作人员应坚持持牌上岗,加强协调和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岗位角色替换 时,应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相互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五、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仅要精通主办业务,而

3、且要熟悉协办业务,不断提高自 身的业务能力。 六、把岗位“AB”角工作制作为窗口加强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 予表彰,对影响企业正常办理登记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性告知制一、对前来办理登记事项得申请人,工作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告知对方需要 的全部内容。 二、一次告知应经持告知“一口清” ,发放“一手清”的原则,为申请人提供方便、高效的 服务。 三、对前来办理登记事项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一次性地告知其申请 事项地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所需地全部材料。对于申请人提交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 5 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首问责任制 一、对前来办理登记事项的申请人,由首次接待得工作人员负责咨询、受理和办结。整个 工作流程,除岗位“AB”角替换情况外,不得出现多人负责同一个具体申请事项的情形。 二、首问责任应坚持一人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使工作人员能主动负责,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及时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 三、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申请事项,接待首问的工作人员应负责全程办理,直到办结为止。 对不属于业务范围内的申请事项,告知申请人应予办理的窗口或部门办理,必要时应主动 为其指路、指人。奖惩制度 为加强队伍建设,弘扬先进,促进工作人员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根据国家公务员法 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问责追究暂行办法 ,制定

5、如下奖惩规定: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创新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 4、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材有突出成绩的; 5、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6、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7、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8、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9、有其他功绩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注册登记疑难(重大)事项 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注册登记“一审

6、一核”制,规范登记程序,提高登记质量,把好主体准 入关,确保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特建立企业注册登记疑难(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 定制度。 一、成立疑难(重大)事项登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注册登记的副局长以及企业注册科的若干核准员、审查员组成。 二、评审委员会职责: 对在企业注册登记中遇到的特殊疑难(重大)问题,企业注册科对能否准予注册登记把握 不准,向分管局长请示后仍难决断的,由局长决定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企业注册科 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三、下列登记事项应提交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1、企业注册科对登记事项审核较大意见分歧的; 2、登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行政执法投诉

7、制度 为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依法行政,服务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形象,依据省局浙工商纪检20023 号文件关于印发全省 工商系统行政执法投诉受理中心工作职责及处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市工商局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任何人员对注册厅人员有违反廉政建设、有损工商形象的行为,均可向行政执法投诉受理中心(监察室)投诉。市局开通投诉受理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企业投诉, 投诉电话为 65629631。 一、受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受理投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秉公办事、不依法行政的行为; (二)受理投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办事拖拉、推诿等行

8、为; (三)受理投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态度粗暴、语言生硬等问题;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一、注册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办理工商事务应予办理而不办的; (二)拖延办理工商事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的; (三)在办理工商事务时未按规定的要求或程序办理的; (四)在办理工商事务时有严重失误或失职的; (五)在办理工商事务时以权谋私或接受礼品、宴请的; (六)故意刁难工作对象或与工作对象争吵的; (七)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兼职领取报酬的; (八)为违法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干扰正常办案的; (九)对投诉和举报者实施打击报复的; (十)有违反其他制度行为的。 二

9、、对注册厅工作人员的违规责任,视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责任人进行内部批评教育;文明规范制度 一、注册厅工作人员要牢固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努力树立 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注册厅工作人员在办理工商事务时,应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条件。 三、注册厅工作人员统一着制上岗,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要配戴工号牌,接受群众 监督。 四、注册厅工作人员要礼貌待人,说话亲切,提倡讲普通话。 五、注册厅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请”字当先、 “谢谢”断后,杜绝服务忌语。 六、注册厅工作人员在咨询、受理、发照、驳回等工作程序中要使用统一的标准用语,使 企业办事人员

10、听清、听懂。 七、注册厅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讲卫生、爱整洁的风尚。 八、注册厅工作人员不能染发、化浓妆。 九、注册厅工作人员接待企业和群众咨询,应专心认真并完整地答复,避免因咨询工作不 到位而导致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往返。 工作人员廉洁制度 一、不准利用工作职权和工作便利为个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利用登记职权接受企业宴请,参加公款旅游和高档娱乐活动。三、不准借工作之便在企业兼职、代办企业登记、代办企业验资,收取好处费,或从事其 他盈利性的经商、中介服务活动。 四、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亲属牟取利益。 五、不准到被监管企业报销个人发票。 六、不准到被监管企业租用车辆或其他高档用品。

11、 七、不准以工作之便向被监管企业索要财物。 八、不准以非法手段刁难企业、擅自扣押企业登记材料和营业执照。 九、不准合伙串联关系,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准为企业制假证明、假手续。核准员制度 一、取得核准员资格并被本单位聘用为核准员,适用本制度。 二、核准员工作以“一审一核制”为基础,以“依法登记、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为原则。三、核准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参加省局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核准员资格证书,并经 本单位聘用后方可上岗。 四、核准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审核登记事项,不受干扰。 五、核准员的职责是核准职权范围内的企业登记事项及所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六、核准员应当按照本职权限,认真

12、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登记审核, 热情提供服务。审查员制度 一、取得审查员资格并被本单位聘为审查员,适用本制度。 二、审查员工作以“一审一核制”为基础,以“依法登记、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为原则。三、审查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参加省局同意考试合格,取得审查员资格证书,并经 本单位聘用后方可上岗。 四、审查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审查登记事项,不受干扰。 五、审查员的职责是受理注册申请、核准简易登记事项及所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登记事 项。 六、审查员应当按照本职权限,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登记审查, 热情提供服务。 七、审查员应接受核准员的业务指导。受理和驳回制度 一、

13、本制度适用注册厅受理、驳回申请人的有关工商注册事项。 二、注册厅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发给承办通知书 ;驳回申请人申请的,发给驳回通知 书 。 承办通知书和驳回通知书应注明日期、以及受理事项或驳回依据。 三、 承办通知书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受理专用章后生效。 四、 驳回通知书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盖章,并送达申请人后生效。直接送达申请人的, 申请人应当在驳回通知书存根上签收。做出驳回决定后五个工作日未能直接送达的, 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挂号邮寄送达。五、受理人员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全部文件资料后,应当发给承办通知书 。 受理后二个工作日内应当审核完毕或将申请材料报送给核准人员。 六、核准人员

14、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一、注册厅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登记、热情服务、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二、注册厅工作人员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办理有关公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注册厅工作人员要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相助。 四、注册厅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仪表整洁,举止端庄。 五、注册厅工作人员要做到情况熟悉,业务精通,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 六、注册厅工作人员应严守劳动纪律,不无故擅离岗位。 七、注册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准聊天、看报、吃零食和会客。 八、注册厅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做到思想进步,业务过硬,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15、。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社 会公众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办理各类工商注册登记事务的依据、条件、程序和期限; (二)各项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三)各窗口的人员姓名和职责范围; (四)工作人员的纪律和守则; (五)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 (六)投诉的部门和电话; (七)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政务公开可采用布告上墙、大厅内摆放资料手册或采用大屏幕显示器和触摸显示屏等 形式,但均应做到易看、易懂、易操作。注册厅工作制度 一、瑞安市工商局驻审批中心注册厅是瑞安市工商局设立的,主要为各类企业登记注册服 务的公开办事场所。 二、注册厅隶属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管理部门。 三、注册厅工作人员应由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理调配、优化结构,确保注册厅工作人 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注册分局应庄重、整洁,办公和服务设施齐全,各类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入口处 应有明显标志,方便企业办事。 五、注册厅每天要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持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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