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41807860 上传时间:2018-05-3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9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车辆管理办法201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河南盛河南盛华华置置业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车辆车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一、适用范围围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二、二、车辆车辆使用管理使用管理1、职责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2、车辆使用管理2.1 车辆使用安排2.1 公司各部门用车应遵循“先急后缓,先生产后行政”的使用

2、原则,按照同一方向集中派遣,尽量压缩车辆使用频率.2.1.1 办公室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2.1.2 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的相关数据。2.1.3 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2.1.4 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2.1.5 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2.1.6

3、 公司车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2.1.7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派遣单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派遣单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2.1.8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总经理室批准。2.1.9 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由此造成的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三、三、 车辆车辆用油管理用油管理1、职责1.1 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1.2 车辆

4、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2、 车辆油卡管理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财务部、行政办公室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后方可实施。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2.4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使用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密码。2.5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

5、将当前车辆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3、充值申请流程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 300 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3.3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四、四、 车辆维车辆维修、保养管理修、保养管理1、 职责1.1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1.3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

6、驾驶人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2、 工作流程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2.1.1 驾驶人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2.1.4 驾驶人员每月定期进行车辆一般检查与保养。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2.

7、1.8 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 4S 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2.2 定期保养2.2.1 驾驶人员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2.2.2 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保养时间。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就近

8、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2.2.7 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2.2.8 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协调统一支付。五、五、车辆罚车辆罚款及理款及理赔赔管理管理1、车辆罚款管理 1. 1 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行车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1.2 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办公室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1.2 车辆停车罚款1.2.1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

9、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1.2.2 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

10、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附表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附表二:公司车辆派遣登记表附表三:车辆出车安排表附表四:车辆送货登记表附表五:车辆用油统计表附表六:备用卡加油统计表附表七:车辆维修申请单附表一:附表一:

11、车辆车辆使用申使用申请请表表申请日期 申请人员 申请时间 返回时间 申请理由 部门经理意见:行政经理意见:附表二:附表二:公司公司车辆车辆派遣登派遣登记记表表出车日期 驾驶人员 出车时间 出发公里数 返回时间 回程公里数 通 行 费 备 注 接送人员 接送理由 行政经理意见:总经理意见:附表三:附表三:车辆出车安排表车牌号码 驾驶人员 出车时间 返回时间 送达地点 送达货物 管理人员 日期 附表四:附表四:车辆出车登记表车牌号: 驾驶员:出车日期出车时间 返回时间 出发公里返回公 里出车地点签名管理人: 附表五:附表五:车辆加油统计表车牌号码 部 门 司 机 加油型号、单价 月初余额 本月起始

12、公里数 本月充值 本月中止公里数 本月用油 中止公里数时油箱剩油量月末余额 所属期起止 日 期金 额备用卡卡号金 额是否有现金加油是否有备用卡加油本月车辆特别事项说明:本月加油小票粘贴处:附表六:附表六:备用卡加油统计表备 用 卡 号 月 初 余 额 本 月 充 值 月 末 余 额 本 月 用 油 加 油 明 细车牌号加油金额加油司机合 计 特别说明事宜:本月加油小票:附表七:附表七: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一、车辆基本情况二、维修项目及资金预算车牌号 维修项目材料费工时费小计部 门 1 车 型 2 购置日期 3 上次维修时间 4 上次维修公里 5 本次行驶公里 6 上次维修项目:7 8 9 10 11 12 13 是否为定期保养14 是否为常规保养15 申请人 合 计 部门经理意见:财务经理意见:总经理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