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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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把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运用于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登记上报及时达 100%;上报孕妇的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率达到 100%,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劝留在家待产比例达到 95%以上。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市下达的指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活动氛围1、镇委、镇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印发实施方案。2、各村采取多种形式宣传

2、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内容、举报奖励政策等。3、各村要利用各种重大节日,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落实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政策内及以上孕妇上报、孕情随访、监测和管理制度。1、对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及以上怀孕 4 个月内妇女及时登记上报和进行孕情访视、监测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上报。镇、村干部对所包保的对象要每月进行一次访视,并将访视情况作好记录。对在怀孕 4 个月以上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认真调查,做好记录。2、各村委会对历年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对象、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进行清理、登记。3、各村对村级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单上有

3、孕情而没有生育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健全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机构的监管制度。1、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在醒目的地方刷写打击“两非”的宣传标语,在 B 超室、妇产科、药房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2、卫生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与 B 超室执行机人员、妇产科医生、药房司药人员签订禁止“两非”的责任书。3、对孕妇进行孕检、终止妊娠、分娩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报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办公室。4、对从事“两非”的人和事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监管制度。1、药监部门要药店醒目的地方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并与药店负责人和药品销售人员签订禁止销售终止

4、妊娠药品的责任书。2、对药品销售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由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现“两非”线索,镇纪委、公安派出所、计生办、各村驻点镇干部组成的队伍迅速介入,一查到底。2、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除开展本村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外,要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中责任的意见 ,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用足用活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司法的手段,保证打击“两非”案件有重大突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获得成功,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明显下降。3、要加强督查。

5、镇督导组对各村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要严肃纪律,严禁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或有案不查、查而不处。4、要严格奖惩结账。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 3000 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查处有影响的重大“两非”案件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奖励 5000 元。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和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账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镇委、镇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志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计生办全体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计生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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