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等民生帮扶“九大工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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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2007 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4050”“4050”人员及人员及“零就业零就业”家庭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等民生帮扶再就业等民生帮扶“九大工程九大工程”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 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等民生帮扶“九大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办发200722 号2007 年 3 月 8 日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 2007 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助残、育才助困、安居、敬老爱老救助

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居民医疗统筹及特困居民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民生帮扶“九大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淮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以保障城乡特困家庭基本生活为重点,以救助和帮扶为主要手段,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配套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淮安建设。二、工作目标1、实现在动态管理下对城乡困难居民的应保尽保,即将城市人均月收入低于 220 元、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 1000 元(其中清河、清浦和淮安经

3、济开发区为 1100 元)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开展机关部门和干部结对帮扶城市低保家庭,使帮扶家庭人均月收入达到 240 元以上。三、实施办法(一)保障对象凡常年居住在城镇,不享有集体土(山)地承包(租赁)权,且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凡常年居住在农村,且具有当地户籍,上年度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县(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纳入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资金保障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安排。其中清河、清浦区所需保障资金由市、区财政按 7:3 比例分级负担。

4、其他县(区)保障资金,省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补足。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以县(区)财政负担为主。其中淮阴区、楚州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除省按比例给予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清浦区市财政补助 70%,区财政配套 30%;清河区和淮安经济开发区年终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三)申领程序1、城市低保申领程序。一是个人申请。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报告、身份类证件及其复印件、收入类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对象须提供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

5、就业记录材料。二是社区居委会调查。社区居委会受街道、镇委托接受居民申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全面调查和核实,组织居民评议,张榜公布调查结果。三是街道、镇审核。街道、镇负责对各社区居委会申报的保障对象及有关材料,逐一认真核实,并及时进行集中会审、张榜公示。四是县(区)民政局审批。县(区)民政局对街道、镇上报的申请对象作进一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填写和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2、农村低保申领程序。一是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类证件、家庭收入情况等有关材料。二是村委会调查。村委会受乡镇政府委托接受申请,成立由村、组干部及村民

6、代表组成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和评议。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时间不少于 5 日。三是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低保对象进行逐一审核,确定上报审批对象名单,并张榜公示。四是县(区)民政局审批。县(区)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低保对象材料作进一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核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四、组织领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村

7、)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受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以及承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工作业务经费。各部门、单位做好城镇特困家庭挂钩帮扶工作。淮安市城镇“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工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开展结对帮扶、改进就业服务、提供公益岗位等措施,促进和帮助城镇“4050”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实现再就业和稳定就业,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1、帮扶 3000 名(其中市本级 300 人,清河区 150 人,清浦区150 人,开发区 80 人,淮阴

8、区 360 人,楚州区 450 人,涟水县 450人,洪泽县 350 人,盱眙县 350 人,金湖县 360 人)城镇“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2、确保已认定的城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 1 人实现就业。3、确保“零就业”和困难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三、工作措施1、开展调查摸底,健全人员台帐。城镇“4050”人员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对象是指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女性 40 周岁以上、男性 50 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计算时间为2007 年 12 月 31 日)。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或虽有一人就业,但就业不稳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

9、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各级劳动保障机构要在年初并定期对辖区内“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四清” ,即“人数清、家庭情况清、技能情况清、就业愿望清” 。对调查中发现和认定的就业困难对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发给再就业优惠证 ,登记造册建档,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2、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重点完善扶持城镇“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对申报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社保补贴范围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加补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对吸纳“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

10、庭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补贴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人员,按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提供岗位补贴。3、开展结对帮扶,实行托底安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建立城镇“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服务功能,建立帮扶单位与挂钩社区联动帮扶机制。各帮扶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帮扶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帮扶措施。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建立跟踪联系卡,双向沟通联系,督促帮扶单位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就业困难对象尽早实现就业。4、加强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各县(区)

11、要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政、厨师、物管、保安等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城镇“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适应岗位的能力。对于有创业愿望的,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有关部门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的“一条龙”服务。完善就业信息网络和职业介绍制度将就业信息网络延伸至街道、社区,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方便、快捷、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5、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城区建设和居民生活需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发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物业管理、商品递送等社会服务岗位,社区保安、车辆看管等社区管理岗位。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核

12、管理办法,掌握一批政府开发的服务性岗位,优先安置“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6、落实服务措施,帮助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对全市“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意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行调查统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救助,由市、县(区)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申请推荐的毕业生提供如下服务:免费登记求职信息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免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优先组织毕业生进入省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 ,优先安排综合素质较高的特困生到村或社区工作。四、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帮扶“4050”人

13、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负责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财政、工商、税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协助政府认真做好“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淮安市助残工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社会化的工作方式,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参加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建立

14、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突出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扶贫解困、康复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全市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工作目标1、将农村失去劳动能力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低保标准提高 15%。2、将农村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重度残疾人和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政府财政承担。3、安置残疾人就业 1000 名,技能培训残疾人 1000 名,扶持1000 名农村残疾人脱贫。4、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2000 例,其中免费复明手术 400 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 1 个(涟水县) 。

15、对 1000 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给药。5、捐赠轮椅车 800 辆。三、资金保障1、重度残疾人年“五保供养”经费,由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 1000 元,其余由县(区)财政补足;2、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经费,由省残联拨付资金和市残联筹集资金共同解决;3、购置 800 辆轮椅车,费用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台北曹仲植基金会合作解决;4、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由省康复基金解决。四、实施办法1、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按照“降低门槛、提高标准”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摸清失去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底数,确定人员名单

16、,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逐个加以落实。落实困难群体“三有四保”政策,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生活、医疗和住房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保证所有具有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保证考入高中和大学的残疾学生不因贫失学。2、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淮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主体扩大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各级劳动保障、地税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同组织实施按比例就业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要率先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民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提高残疾人集中就业率。各级残联组织、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外联系,广泛采集劳务信息,积极开展残疾人劳务输出。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及残联组织,要落实优惠和激励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公益岗位和专营岗位,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总目标,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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