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_工作总结汇报_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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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黑龙江省 2011 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财政部: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现将我省 2011 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11 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 3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 1000 万元,中省资金总计 4000 万元,支持全省“六有”农民合作组织尤其是省级星级示范农民合作社 210 个,其中:粮食种植销售类 95 个,蔬菜种植类 27 个,果业种植类 8 个,畜禽养殖类 42 个,水产养殖类 4 个,林农类16 个,其他类 18 个。(一)取得的效益2011 年,我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的有

2、效实施,增强了合作组织的经营服务功能,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培育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增强经营服务功能,促进了农民增收。专项资金用于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加工、储藏、运销设施、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等,增强了合作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财2政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增强了合作组织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了农民增收。据统计,2011 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亩均增产粮食达到 50 公斤,增收 200 元,入社社员人均纯收入一般比非社员高出 18%。二是强化品牌和精品意识,提高了市场开拓能力。通过专

3、项资金的投入使项目单位在产品质量认证,申请商标注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设信息网络,统一规范种植、养殖技术标准等方面得到有力支持,各地项目单位的注册商标数量明显增加,产品质量和信誉普遍提高,有效提升了合作组织的精品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三是培育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项目单位以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为依托,建立生产基地,通过组织内部的资金、技术、生产、加工、销售、信息等多种要素的开发整合,延伸了产业链,做大做强了各自产业,带动了周边农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使得组织实力不断增强,产业化经营规模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四是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提升了农产

4、品质量安全。各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新品种,既提高了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也带动了社员学习实用技术、开展专业化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实用技术和合作社基础知识培训,培养了社员的合作与创业理念,增强了自身服务意识,使广大农民不仅掌握了生产、加工的实用技术,也树立了互助精神和公平、民主意识,了解了市场、营销、法律等基本知识,具备了3诚信、合作、社会责任等基本素质,正在成长为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新型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和有效组织形式。五是促进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发展,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

5、前,实施方案均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实施过程中,向全体成员公开项目资金来源、到账数量及用途,并将每一阶段的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员公布。各项目单位已基本建立了由能人当理事长、骨干会员任理事的领导班子,完善了组织章程,建立了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体系不断完善。(二)主要做法我省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在明确资金分配原则、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及时下拨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1、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项目申报指南 ,明确了资金分配原则、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申报程序、评审办法、管理要求。一是分配原则。规模经营原则。通过项目扶

6、持能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养殖规模和加工规模不断扩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绩效挂钩原则。对县(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当地行政村数量 80%以上的,在扶持数量上给予倾斜;对上年扶持的合作社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县(市) ,本年度不予扶持。规4范发展原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有统一质量标准、注册商标、 “三品一标”认证和“XXX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字样产品包装物的给予优先扶持。产业特色原则。对建设规范、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经济实体,在区域经济或特色产业中具有龙头地位,能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扶持。二是支持范围。项目资金重点对种植业兼顾其他各业实

7、现规模经营、带动成员数量多、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显著、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充分发挥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申报程序及方法。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各地财政和农业部门对申报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省财政厅、省农委。2、精细评审,严格把关。省财政厅、省农委负责汇总整理各地的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的 320 个合作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评审出优秀的“六有”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服务功能、有较大的经

8、营规模、有明显的增收效果)合作组织和省级星级示范社共计 210 个,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呈报省政府审定。3、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对各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和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5确保专款专用。各地财政部门加强管理、跟踪同步监督,对照项目合同列支项目经费,凡在项目合同中没有列入计划的不予核算,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规范考评,跟踪问效。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的相关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的资金整合、计划分配、资金管理、效益发挥、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审,并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以考

9、评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目前,从对各地的绩效考评情况看,各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农业专项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将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向合作组织全体成员公开,确保了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使专业合作组织全体成员受益。二、存在的问题从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看,2011 年,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实施情况良好,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问题和困难。一是扶持政策滞后,制约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不够

10、及时,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政策性信贷扶持政策不明确,国家金融部门尚未出台具体的支持措施;地方农村信用社扶持力度虽然有6所加大,但合作社存在担保难的问题;在用电、用水、用地、绿色通道、人才支持等方面,落实扶持优惠政策还存在较大难度。二是扶持资金规模小,示范引导作用有限。目前,我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 20221 个,农民成员达到 20.63万人。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虽然安排了一定的扶持资金,但难以满足合作社迅速发展的需要。从项目扶持资金额度来看,每个专业合作组织扶持 15 到 2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培训、建设种养基地和购置小型加工设备、检验仪器等,对于农产品加工、仓储及基

11、础生产设施建设需要较多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三是运行机制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的差距较大。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很多合作社存在着一股独大的问题。在盈余分配上,多数合作社还以股金分红为主,一些大户、龙头企业等合作社发起人,由于对合作组织的生产、销售和成员增收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对经营决策、收益分配等方面掌握控制权,民主管理流于形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法律规定国家财政扶持资金要折股量化到全体成员,由于没有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在实际执行上很难实现。四是财务管理基础薄弱,项目资金使用需要加强监督。有的专业合作组织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

12、缺乏合格的会计人员,7合作组织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完全规范。项目资金虽按要求进行了专账核算,但有的原始发票不合格,个别的还存在打白条的现象,项目资金使用需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五是业务指导需要加强,缺乏相应的经费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农业生产性项目,其突出特点是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示范带动其他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在项目执行中,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资金监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基层单位办公经费普遍紧张,项目资金中也没有专项安排,造成有的地方业务指导开展得不够及时,不够深入细致,正常的业

13、务培训难以开展,对合作组织提供有效的业务指导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组织的规范健康发展。三、下步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动态、新趋向、新问题,协调中省直部门,研究完善扶持政策,提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性意见,积极争取各级担保公司为有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问题,在涉农项目投入、组建贷款担保公司、农超对接、农业政策性保险、信贷资金投放等方面,给予8合作社重点倾斜,扶持合作社做大做强。二要积极探索完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

14、作用,试行财政扶持资金以奖代投管理办法,对符合以奖代投条件的示范社,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出一批成功的典型,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三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业务培训制度,不断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合作社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和农民中开展合作知识培训,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业务骨干,形成一支优秀的合作社人才队伍。四要建立监督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检查。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可行有效的合作社绩效评价体系,以推进农民专

15、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省、市、县和乡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四、几点建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扩大示范项目资金规模,扶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要围绕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动产业化、品牌化、市场9化经营,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扶持方式、内容和管理办法。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从 3000 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扩大到一亿元,依托部、省、市、县四级平台,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活动,增强农民专

16、业合作社服务功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一是扶持方式: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以保障农产品供给为目标,在部、省、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点的基础上,评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市、县每年培育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10 个,各省从市、县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100 个左右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农业部从省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 500 个左右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资金扶持。奖补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工、仓储、运销、信息化建设,以及贷款贴息、保险补助、培训教育和信息服务等方面。(二)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使更多专业合作组织受益。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采取因素法和公式法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扶持国家急需的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生猪、奶牛、肉蛋鸡等相关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和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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