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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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项目名称: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总统府景区)安全技项目名称: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总统府景区)安全技术防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术防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0-138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 年 9 月 28 日总总 目目 录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5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安全技术防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

2、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总统府景区)安全技术防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0-138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监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3、具有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临 时资质)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3、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必须具 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必须为总监理工程师 1 名,现 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名。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

4、文件接收时间:2010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8:30-9: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虎踞关 21 号金盾饭店投标文件接收人:黄海六、开标有关信息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0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9:30开标地点:南京市虎踞关 21 号金盾饭店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43 号 4 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25-83633810采购人: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 联系人:吕

5、峻凌 咨询电话:025-84578898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4 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2010年9 月 28日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

6、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总则1、招标方式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 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决

7、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要求对

8、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七日十七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对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或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中心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 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

9、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简体中文。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

10、的文件。11.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报价12.1 投标人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 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相关服务等。12.3 报价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项目监理费、培训费、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报价,取费 依据为经审计部门最终确认后的工程总造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实施环境的 特殊性和复杂性。若 发生附加工作或延长持续时

11、间,不再另加工作报酬。12.4 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服务承诺及人员的情况介绍服务承诺及人员的情况介绍14、1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必须单独封装在小信封中并且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 16.6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6.6 下列任何情况

13、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 、欺诈行为;(4) 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

14、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

15、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 2010 年 10 月 19 日 9:3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

16、9.3 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9.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0、投标截止日期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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