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环境影响评价

上传人:wm****3 文档编号:41673442 上传时间:2018-05-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道路环境影响评价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道路环境影响评价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道路环境影响评价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道路环境影响评价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道路环境影响评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环境影响评价(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道路道路环环境影响境影响评评价价6.1 分析依据及分析依据及执执行行标标准准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 开发建设活动环境管理人员行为规范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53 号 5、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1990)6.2 施工期施工期环环境影响境影响分析分析6.2.1 施工施工扬尘环扬尘环境影响分析境影响分析1、扬尘影响分析该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土方挖掘、物料运输与堆放、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拆除。在地基施工中挖出土方临时堆存时,会有扬尘产生;在砂石装卸及运输、堆存中也会有扬尘产生;如果施工场地未硬化,施工车辆的碾压和物料洒落

2、等都可能形成二次扬尘。2、扬尘控制措施(1)在拆迁及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以减少扬尘扩散。围墙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小于2.5m/s 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 40%。(2)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工地洒水以及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若遇雨雪天气则不必洒水。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很大,洒水后可使扬尘量减少 28%-70%,可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3)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防止洒落。施工场地出口设一座车辆清洗池,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将车厢外和轮胎冲洗干净,避免车辆将泥土带上道路产生二次污染

3、,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节约水资源。(4)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风力大于四级的天气禁止挖土方及拆迁工作。(5)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堆放场地应设置一些措施,如隔离臭味等,并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6)由于项目占地面积的狭小性,对建筑垃圾和弃土要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小环境。(7)施工现场禁止烧煤、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8)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在施工委托合同中明确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4、如施工场地的硬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物料堆存应采取蓬布覆盖或表面洒水抑尘或表面夯实处理等措施抑尘。6.2.3 施工固体施工固体废废弃物弃物环环境影响分析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挖土方后,可能将产生多余土方,将产生弃土外运。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临时建筑物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如不妥善处理,容易引起扬尘等环境污染。为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全封闭外运,送至规定地点,杜绝随意乱倒现象。通过调查分析,项目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6.2.4 施工施工废废水水环环境影响分析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

5、械设备冲洗水和水泥养护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水量很小,施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6.2.5 施工期生施工期生态环态环境影响分析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属于灾后重建,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可以不计。6.2.6 交通影响交通影响施工期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为大型车,运输量增加使得道路负荷增加,将会使项目建设地点交通变得拥挤和混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运输过程中遗漏的弃土等建筑垃圾使道路在雨天变得泥泞,影响道路的畅通。为此,应合理确定运输量和运输时间及运输线路, ,同时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保证道路畅通;运输渣土的车辆一律安排在车辆少时,渣土车采用箱式密闭汽车,防止洒落。综上所述,施工期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并且这些影响都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6.3 环环境境评评价价结论结论根据以上分析,在进行施工时,会产生一些环境问题,但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和项目竣工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都能够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因此该项目在环境评价上是可行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