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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规定和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平政发 2008 5 号)、关于集中开展迎全运庆十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平办发 200822 号)的分工安排,制定整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优化环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住违法建设行为, 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
2、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原则 (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 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 (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 综合执法局是违法建设处
3、罚主体,负责违法建设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下达相关文书,提出处罚或处理建议,拟定强制拆除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活动。 (二) 建设管理(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管理主体,负责宣传规划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公开规划许可事项,提供规划技术支持意见;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 国土资源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规,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建设)行为 。 (四) 公安局负责违法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并保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安全。 (五)房管局负责房屋确权和交易市场管理,不得为违法建设工程和临时建筑办理权属登记,会同工商、税务部门查处房地产违法
4、开发经营行为,制止房屋非法交易行为,禁止将违法建设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场所。 (六)平阴镇政府和园区办事处是治理本辖区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指导、监督、考核所属村(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准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村 (居 )委会要及时发现、规劝、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向所在镇 (办 )报告,配合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不得向违法建筑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供电、供水、供热和供气,已经提供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服务业务的,要立即纠正;对私自接电、接水、接气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四、工
5、作步骤 (一)宣传告知阶段( 2009 年 8 月 28 日 -2009 年 8 月 31 日)。各责任单位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明白纸、车载喇叭、登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等法规,宣传整治违法建设的目的、要求和原则,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 2009 年 9 月 1 日 -2009 年 9 月 5 日)。以镇(办)、村(居)为单位,采取自行申报和逐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地进行调查,摸清具体的数量、面积和现状,然后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开展整治提供基础
6、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 2009 年 9 月 6 日 - 2009 年 9 月 30 日)。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对拒不履行拆除决定的,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措施。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县镇村“三级 ” 管理、建设项目跟踪监控、违法建设监管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舆论环境。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综合执法、镇(办)、村(居)、新闻媒体等部门或单位,
7、采取设立专栏、专题、宣传站,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宣传栏、宣传车、明白纸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整治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是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整治政策,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强化正面引导,注重工作方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配合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规划一盘棋的思想,以大局为重,以工作
8、为先,主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协作,齐心协力做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法规政策咨询工作,指导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违法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成立全县违法违章建设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赵淑忠 副县长 副组长:孟广林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庆林 县公安局局长 赵承韫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美琪 县建设管理(规划)局局长 喻祖民 县房管局副局长 董泽勇 平阴镇镇长 张 军 园区办事处主任 成 员:陈洪生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孔安生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军 县建设管理(规划)局副局长 谷世金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 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许文京 县地税局副局长 丁吉孟 县房管局副局长 陈 峰 平阴镇副镇长 赵化旺 园区办事处副书记 殷庆昌 县供电公司经理 楚绪涛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董静波 琦泉热电公司董事长 王东祥 燃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由谷世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蒿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平阴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