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业铸件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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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湖北 XXXXXXXX 泵业有限公司铸造质量管理制度泵业有限公司铸造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经济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使公司得到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 各岗位责任制度第一条 造型工1 按作业工票领取自己所需模样,认真检查核对,明确任务,熟悉造型工艺,做到不掉瓜台、活块和垫板,模样必须在平板上造型,并刷好脱模剂,作好造型前的准备。如有疑问必须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2 造型工在造型过程中,按模样的工艺要求,选择合适的工装,确定浇冒口的位置和尺寸,严禁一箱多铸。3 造型工在造型过程中,模

2、样周围的型砂应舂紧实,根据砂型的硬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起模时间,应在铸型完全硬化前及时将模样起出,避免因砂型硬化时间过长失去退让性而损坏模样。4 造型工要爱护模样,严禁随意敲打模样。在造型完成后,必须将模样清理干净,并检查是否完好,归还到指定位置,若有损坏,告知产前安排修理。5 合箱前,造型工要认真检查砂型砂芯,如发现有掉砂、垮砂及型面不平的一定要先进行修补及磨平后再交配砂工刷涂料,严禁将带有缺陷的铸型合箱。6 合箱时,必须保证上箱的浇口、冒口、出气孔及芯头排气孔畅通,无堆积堵塞。7 合箱过程中,班长应根据铸型的大小和浇铸的需要,视车间场地,安排班员将铸型统一摆放成排,留出通道,便于浇铸和堵水。8

3、 合箱后要泥好箱,杜绝跑水,在砂箱明显处标明铸件牌号、重量和编号。9 开炉时,压铁人员应根据产品的重量和尺寸,选择合适的压铁,压铁要平衡,尽量压在箱档上并且便于浇铸和补缩,能使用卡子的一定要使用卡子。10 开炉过程中,浇注人员、大炉工、行车工和辅助人员都必须听从开炉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如:快浇、慢浇、收包、暂停、补缩、盖砂和回水等) ,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11 浇注时,总指挥应根据铸件的重量和浇包的容量进行准确估水,并且承担因估水不当而产生废品的责任。12 回水回在“球化用压板模” 、 “回水模”或指定位置。第二条 配砂工1 配砂工应根据铸型的大小配制用砂,并根据型砂温度和环境温度及时调整好固

4、化剂酸值和比例,在生产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确保型砂质量,避免因配制型砂不合格而造成铸型报废。2 配砂工应提前 12 小时配制涂料,涂料的浓度要合适,搅拌要均匀。刷涂料前应检查铸型有无缺陷和是否干净,拒绝给没有修整好的铸型刷涂料。刷涂后应检查是否有堆积和流痕,是否有没刷到的地方,涂料是否烧干,保证刷涂铸型的质量。3 当班配砂工作完成后,配砂工应及时将混砂机清理干净,刷上脱模剂,装上配件,并打扫干净周围环境,严禁过夜清理。4 配砂工应记录下每天所用的固化剂和树脂的剂量和配比。第三条 大炉工1 大炉工应对熔炼所需材料进行分类分级分开存放,不得混杂,并仔细检查炉料,严防混入易燃、易爆和影响铁水质

5、量的杂物。2 配制合格的修炉材料,按照工艺要求,对前后炉、吊包、抬包等进行修整,要烤红烤透,保证修复质量。3 大炉工必须严格执行配料通知单和加料通知单的规定,领取和称量硅铁、锰铁、合金和孕育剂,督促上料人员称量准确,按序上料。4 大炉工在开炉前应准备好工具和材料。5 大炉在开炉时,按照熔炼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听从工艺人员的指导,保证熔炼顺利完成,避免出现死炉、炉底穿、过桥不畅等事故。6 作好开炉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如拖炉渣,刷涂回水板等。7 大炉工必须时刻观察炉况和铁液质量,及时调整,避免不合格铁液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行车工1 行车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斜拉歪吊。2 行车工应根据地面工作人员

6、的指挥,控制行车的运行,拒绝执行不安全的指令。3 行车工交接班时,必须清除配电板及按纽上面的灰尘,关掉电源开关,作好安全保护措施。4 行车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运行,通知机电工检修。5 行车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确保行车的运行安全。第五条 砂处理工1 按时完成每炉使用后型砂的再生处理,并根据每炉用砂量的需要,适时掺兑新砂,确保造型用砂的质和量。2 严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振动机不得超负荷运行。在工作期间不准闲聊或蹲在一旁休息,使设备空转运行。3 过砂工必须保证车间的造型空间,不影响造型及铸型的摆放,不用的砂箱要码放在指定位置。第六条 机电维修工1 机电工必须熟悉车间的电器和设备,

7、时时监测其运行状况,并能快速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2 定期对车间设备进行检修与保养,查出隐患,作好防护。( 3 ) 机电工根据生产需要,随叫随到,及时作好相关服务。4 根据大炉配料的需要,对大块废钢和废品铸件进行切割。5 机电工根据铸件检验人员的要求,对铸件各种可修补性铸造缺陷进行修补,使其达到验收要求。6 机电工应根据生产需要,修整装配模样和制造相应的工装设备。7 机电工应监督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坚决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上报处罚。第七条 清砂工1 按生产需要和工作安排采取合理的清理顺序,按时完成每炉铸件的清理。2 铸件清整过程中,应遵守清砂操作规程采取正确的

8、清理方法,使其达到验收要求,严禁随意敲打损坏铸件。3 铸件现场的清理,对清理下的浇冒口及披缝等,根据要求进行破碎并分类送放到指定位置。对可回收的型砂应进行回收再生。4 协助检验人员对铸件的验收工作,按照反射炉铸件时效处理方法,将铸件装入焖火炉,并将时效处理后的铸件装车。5 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临时安排的工作。第二章 质量检验制度第一条 检验部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 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第二条 检验工作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

9、按产品图纸、技术文 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第三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 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产品的质量检验。 第四条:检验人员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工厂。检查 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厂领导 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五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和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察检验工作质量。 第六条:做好计量、检定工作,严格检查量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七条: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

10、工艺审核。 第八条:原材料进厂检验1、 凡进厂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必须附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 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记录。 2、 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 3、 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需办 理让步手续,在未办理让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 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使用。关键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应经总

11、工程师批准。 第 9 条 生产过程的检验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 合格产品由检验员签章后流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工厂办手 续处理。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必须强调“首检” ,加强“巡检” ,严格“完工”检。 (1) 首检:凡加工条件改变后的首件,均需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件合格,检验员在路线单及检验记录本上盖首检章,方准 成批加工,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产品负责。 (2) 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 ,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检验 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 (3) 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

12、尽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做好检验记录, 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把抽检不少于 5%,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 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检,否则 检验员可以拒检。 3、凡跨部门、车间加工的工序(零件) ,检验人员在路线单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4、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 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部领导, (总经理、或总工、或质 管部门)。 5、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做好自检的产品,检验员可以拒检。6、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 序,

13、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7、成品相关尺寸必须经检验员全部检验后进行防腐包装。有关项目见总检检验项目 表。按照零件不同分别规定成品包装前检验项目。8、产成品入库前必须按规定清洗、防锈或油封,并经过检验员全部检查合格后,凭检 验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必须在废品上打上明显的废品标志或破坏, 统一做为废品处理。9、废品不准出售、否责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索赔均由责任单位负责。 10、成品检验:成品检验按照总检检验项目表进行,未完成检验的产品不得包装入库。11、包装检验:对产品的防锈油情况、密封塑料袋密封情况、包装袋紧实情况都要进 行检查。保证防锈油层均匀、密封袋密封良好、包装袋紧实。 12、工艺

14、装备检验 1)外购的量具附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合格证,计量室可拒绝检验。 2)外购的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自制的量具、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4)未经检定或不合格的工具、量具、刃具、一律不准发放使用。 5)为保证量值的准确传递,全厂所有的量具从入库、发放、使用直至报废,均由 计量室负责验收、建档、周检、修理和处理,按相应的计量制度实施执行 6)夹具、辅具、模具的检验应按工艺装配检验制度实施,须随同图纸一同入库。7)新制模、辅、夹具投入使用时,使用单位负责会同设计、制造、检验部门进行 验证,验证应填写验证单,各方签字,以备查考。 8)未经验证的工艺装备因任意投入使用而产生

15、零件报废、质量事故,由使用单位 负责。 9)工艺装备实行定期更换和检验,精度不能保证,零件已磨损或缺件的工艺装备 不许发放使用,使用中若发现类似情况使用单位应停用并及时向工具处提请修理或补齐。 第 3 章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一条 不合格品的种类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产品,半成品、毛坯以 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 靠性等质量特性非为三类 1、 2、 3、 4、 返工:已达到规定要求。 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收。 降级或改作他用。 拒收或报废。第二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1、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 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

16、识, 并同时开出一 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 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 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本零件、本产品或本工序缺陷的全部内容和偏差值及检查 人员签字盖章;检验站自留一联,其余四联送交检分厂或处室(外购、外协件分送供应 处或生产分厂) ;交检部门接到通知单后应按内容填好相应栏目和提出本单位处理意见。 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 “让步”或“返工”意见,交检验处会签;检计处如无异议 、 即按“报废” “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单位有 、 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工程师仲裁或由检计处提请总工程师仲裁。2、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废品或拒收到:凡判为废品的,检验员应在零件上作好废品标志并打上材料牌号及 图号标识。由分厂废品隔离,原则上 24 小时内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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