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交警以“三基”建设为依托推动事故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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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阳交警以德阳交警以“三基三基”建设为依托推动事故处理工作建设为依托推动事故处理工作德阳交警以“三基”建设为依托推动事故处理工作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按照公安部“三基”建设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紧紧结合交通事故的实际,以“高点起步,高标立项,选点突破,整体推进”为基本发展思路,狠抓重点、勇破难点、创新亮点。在办公环境上,积极投入资金,办公场所建设更加规范;在岗位建设上,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设立了“三岗两组” (交通事故勘查岗、交通事故处理岗、交通事故追逃岗、档案组、内勤组) ,实行勘查、处理两分开工作模式。在交通事故纠纷处

2、理中,建立司法、行政、人民三大调解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在事故中队规范化建设上,设置六室(听证室、分析室、调解室、物证室、法医鉴定室、装备室) ,规范民警执法,全面提升为民服务形象。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大队交通事故岗位建设形成了规范的勤务模式,多渠道的调解方式,严格的证据管理,人性化的便民措施,科学的分析研判形式。实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的目标。具体做法是:(一)坚定执法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思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数以万计地高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拥堵、路况复杂,交通管理难度日益加大。面对警力严重不足与应对新情况、破解新课题的尖锐矛盾,大队领导班子带

3、领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迎难而上,知难而进,敢于创新,勇于实践,锁定争创全省交警“三基建设”的先进典型,响亮地提出了“两年内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基层事故处理中队”的新目标,短短的几个月内就打造出了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标准化建设的夺目亮点。(二)创新快速反应协调机制长期以来,交通事故处理中预付医疗费难、调解难、赔偿落实难等问题一直是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也是公安交警执法与法院执行的难点,事关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直属一大队高度重视和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抓紧抓好“一室一庭一厅”建设,大胆创新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成功破解了交通事故处理“三难”的重大课题创设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听证室” 。坚决推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听证制度,全面推行事故处理“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三公开五把关”:公开现场勘查情况、公开责任认定、公开处理结果,把好现场勘查关、把好证据收集关、把好案情分析关、把好检验鉴定关、把好行政处罚关。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通过配置的音像设备、录像资料,坚持将交通事故现场及物证原原本本地呈现在当事人面前,并在必要时邀请司法工作者、警风警纪监督员等参与,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现场监督。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还特别组织专家组集体“会诊” ,共同把好事故责任认定的质量关口。这样就完全避免了当事人对办案公正性容易产生的怀疑,减少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误解和无理纠缠。该室

5、 07 年认定听证交通责任事故 3 起,当事人表示心服口服的满意率高达 98%,卓有成效地化解了大量尖锐矛盾,妥善解决了当事人的各种争端问题。创设“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民事巡回法庭” 。大队积极协调旌阳区人民法院,于 07 年 4 月 19 日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民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建立,主动引导交通事故当事人尽快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使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受理、调解、审理一体化,既有利于缓解交通事故民警的工作压力,又有利于减少公安交通管理涉法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该法庭制定了交通事故民事审判巡回法庭工作细则 ,派出书记员常驻巡回法庭办公,为交通事故当事人

6、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案件,开展庭审准备工作;由法院委派法官,及时到交警大队开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从而建立起依法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判决、就地教育的交通事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民事巡回法庭介入审结交通事故案件后,保险公司即刻到场进行保险赔偿,建立起了“公安、法院、保险”协调机制,开辟了“调解、诉讼、赔付”绿色通道,使交通事故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破解了预付医疗费难、调解难、赔偿落实难等群众关心的“三难”热点,及时有效地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警力解放、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显著效果,打造了德阳政法工作的新亮点。自民事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已经开庭审理 23 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

7、接受群众咨询257 次,受到了诉讼参与人的普遍好评,认为这种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方便、快捷、高效。德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对此高度评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通事故案件民事巡回法庭的建立,是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便民护民“十条措施”的新举措,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联手协作,提高执法效率、确保公平正义的新探索,是公安机关实现“警力解放、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目标的新途径。创设“群众休息厅” 。大队在办公大楼一楼专门给办事群众提供了桌椅、电视配套,免费供应饮水,环境舒适而温馨的休息等候场所,还设置了交通事故处理引导台和义务法律咨询台,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贴心服务。这一个群

8、众休息厅,不仅对缓解等待办事群众的焦躁情绪起到了一定作用,而且成为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律法规宣传的一个窗口。(三)创新事故处理运作模式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专门负责辖区内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责任认定、损害赔本调解等具体工作,是提高执法效率、确保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强化交通事故处理岗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具有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重要作用。大队目前共有 8 名民警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去年以来,大队着力创新交通事故处理运作模式,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积极推行“三岗两组”制,即事故勘查岗、事故处理岗、事故追逃岗和档案管理组、后勤保障组,改变过去民警同时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的作法,实行

9、事故勘查、责任认定与事故处理两分离,分别设立事故勘查岗和事故处理岗,并明确和规范了各自的职责和责任。这样,事故处理各岗位互相监督,确保了办案质量,又能保证快速接处警,减少群众投诉,同时,设立事故追逃岗,专门确定民警负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这样有利于锻造侦查办案的专业人才,有利于稳准狠地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事故处理中队档案管理组,建立了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室,使辖区所有交通事故档案资料的收集更加完整,管理更加规范;新设的档案查阅台,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档案资料提供了更大的方便。后勤保障组,则在改善民警办公环境、办公条件、办案装备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并承担协助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

10、协助管理中队物证室、装备室、法医鉴定室以及处理中队日常事务工作的职责。去年,直属一大队扩建、改建了事故处理中队现有的办公用房,统一购置了崭新的办公桌椅和办案装备,并将 4 辆新车全部配备给了该中队。按照大队制定的“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中队)建设实施方案” ,明确了“三岗两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任务,建立了“交通事故处理预约制度” 、 “便民措施及公开办案制度” 、 “交通事故民警岗位制度”等 11 项规章制度,把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建设引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直属一大队还引入现代城市交通安全管理理念,拓宽原有勤务管理模式,于去年年初开始实行“市区民警路(块)责任制” ,将市区划分成

11、 5 个警务责任区,由中队对辖区内各警务责任区定人、定点、定路段、定岗亭、定职责,有机的将各责任区内诸如校园警务、停车场管理、 “五进”宣传工作、交通事故先期处置等内容融合其中,使责任落实到人头,使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实现有机结合,警力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互补,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高,极大的消除了管辖的“盲区、死角” ,收到了强化岗位建设、岗位管理的明显成效。(四)创新三种调解畅通渠道大队每年处理的 3000 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约有 80%的案件需要调解。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利于减少公安交通管理涉法信访案件,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大队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司法调解

12、、人民调解引入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创新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等三种调解相结合的畅通渠道。随着交通事故民事审判巡回法庭的成立,进入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则由法庭主持调解,畅通了司法调解渠道。并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在大队设立民间调解机构,聘请律师事务所的 2 名人民调解员常住交警大队,积极参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进一步拓宽了调解的新渠道,大大增强了调解的亲和力和成功率。大队特别设置了询问调解室,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兼作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的工作场所。直属一大队创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结合”的调解机制,收到了借助多种调解的社会力量,

13、更加稳妥地化解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更加稳妥地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善后工作的明显成效。(五)创新硬件支撑保障直属一大队既重视创新岗位建设、协调机制、运作模式和调解渠道等软件建设,也注重加强硬件建设,进一步夯实中队基础,创新警务保障。在警力充实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实战需要,采取合并、兼职等措施,对大队现有的内设机构进行整合,科学划分城区中队与公路巡警中队的职责,管辖区域分配合理,勤务工作协作紧密;根据车辆、驾驶人保有量、交通流量和交通情况,制定乡镇中队布建规划并加快落实步伐。目前,全大队一线交警达到总警力比例的89。在装备建设上,大队增配了一批急需的巡逻车、测速仪、酒精检测仪、事故勘察箱、民警个

14、人防护装备、计算机、通信器材等执法执勤装备;部分一线执勤执法民警装备达到标准,部分交警中队的公路巡逻警车已经配备移动测速设备,基本上满足了值勤执法需要。在营房建设上,逐步统一大队、中队外观标识、公告牌匾、施划停车泊位和警务公开。在事故处理中队特别创设了规范化、标准化的法医鉴定室、物证室、装备室和研判室,填补了交警大队过去没有条件直接介入法医鉴定的空白,大大加强了大队科学分析研制、信息引导警务的薄弱环节。在科技建设上,全面启用“交警队信息平台” ,应用交通事故处理办案系统,自行研发“电子警察综合信息平台” ,实现违法车辆与车管业务的锁定,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流量、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 “五进”宣传情况等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信息量达到 80%以上;在各主要路口安装了道路交通违法综合处理系统,实现全天候电子监控、电子排查、电子取证;完善全省 350MHZ 无线通信系统建设,更换了三相位交通指挥信号灯,在街道十字路口施划交通标线,增设交通安全护栏和交通安全标志。2006 年以来,累积投入经费达 294 万元,初步实现交通安全管理勤务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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