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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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经济学专业法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法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作为培养法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依据。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通过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社会调查与实践、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培养出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对法学和经济学有较深造诣,熟练掌握有关研究方向的专业课和相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处理和分析数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法学与经济学交叉

2、融通的高级新型人才。二、专业及研究方向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1. 专业简介专业简介法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性学科。2004 年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于 2005 年开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本专业设立晚,但起点高,依托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法学一级学科,拥有国内知名学者和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如卢现祥教授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刘大洪教授的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等,现任教师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本专业现有教授 1人,副教授 2 人,并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已毕业硕士研究生就业行业为国家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等。2.2. 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名称研究方向名称代码代码简要

3、说明简要说明法经济学基础理论01法经济学主流学派理论观点、研究方法法和制度经济学02企业制度、公司治理等经济法的经济分析03微观规制、宏观调控和产品责任等法律的经济 分析三、学制与学习年限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 2007 年 3 月 22 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学习年限为 24 年。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1.课程说明课程说明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其中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是本专业研究生必须共同修读的课程。选修课包括研究方向课和全校任意选修课,前者2由研究生按本人所属研究方

4、向修读,后者由研究生个人根据学分要求在当年选课手册中选择修读。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由学校统一开设。公共课包括第一外国语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是全校所有研究生的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涵盖的各专业研究生必须共同修读的课程。根据本专业学科交叉的特点和研究方向的要求,开设相应的专业课和研究方向课。全校任意选修课由学生从当年选课手册中任选,但不得选修与本专业的必修课和研究方向课重复的课程。全校任意选修课纳入毕业审查要求。2.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课程类别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名称学学 分分学学 时时开课开课 学年学年开课开课 学期学期备注备注第一外国语6102一秋、春公共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

5、实践234一秋 中级微观经济学351一秋 中级宏观经济学351一春学科 基础课 中级计量经济学351一秋 法经济学基础理论351一春 法和制度经济学351二秋 经济法的经济分析351一春 法理学351一秋必 修 课专业课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专题351一秋 选 修 课研究方向 课法经济学经典文献选读234二秋全校任意 选修课由学生从当年选课手册中 任选2门468课内学分课内学分3838 学分学分注: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 10 学分修读。3.硕士生补修课程硕士生补修课程为加强硕士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便于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课程的衔接,对缺少本专业本科专业基础的跨学

6、科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三门本科主干课程(见附件 2) 。补修课程列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但不列入本专业的课程体系。五、考核方式五、考核方式1.硕士生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及研究方向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其中公共课参加学校举行的统一考试,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及研究方向课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任意选修课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2.所有课程重点考核硕士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经过考试和考查合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3. 综合考查。为保证硕士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员对硕士研究

7、生的学位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准备情况以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导师组成员组要对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可以进入撰写学位论3文阶段。六、科研与学位论文六、科研与学位论文1.1.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并围绕该范围积极撰写相关论文,争取在研究生学报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积极参与导师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并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2.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评价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主要环节,应由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1)硕

8、士研究生在修完规定的学位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并经综合考查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2)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选题的依据(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意义和价值) 、文献资料准备、拟解决的问题与创新之处、研究方案和进度作出具体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和导师组批准后,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学位论文提纲。论文提纲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撰写论文。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硕士研

9、究生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最后定稿。(3)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论文选题新颖、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体现本专业所属方向的特点。结构合理,文笔流畅,中外文资料翔实,注释规范。观点正确,论证充分。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法得当。论文在总体上体现作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4)学位论文必须采用机算计编辑和输出,格式必须严格遵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执行。(5)指导老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学位论文写作进展情况,并在第四学期末和第五学期中进行定时检查。硕士研究生必须按

10、学校的规定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及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否则不能进入论答辩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在第六学期五月中下旬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除本学位点专家外,必须包含 1 名外校专家或本校其他相关学位点专家。(6)答辩和学位授予。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 5 人组成(论文指导老师回避,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应遵遵循下列答辩程序:答辩委员会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宣读答辩人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论文指导老师介绍硕士研究生情况;4答辩人报告论文内容及写作经过;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准备回答问题(一般准备时间为 1015 分钟);

11、答辩人回答导师们针对论文提出的问题;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或投票作出评审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结果。论文答辩合格者报院、校学位委员会审定,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完成,重新答辩一次。七、实践与创新环节七、实践与创新环节实践和创新环节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探索未知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两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参加 2 次学术和科研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等) ,提交学术论文,并将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应积极申报各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撰写研

12、究报告和学术论文。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毕业实习、 “三助”活动等。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研究生的实践和创新活动进行考评。在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研究生须至少修完 10 学分。其中毕业实习为必修项目,计 4 学分;其他项目为选修,共计 6 学分。具体要求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八、培养方式八、培养方式本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以课堂讲授、自学、研讨和社会实践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具体做法是:1.每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定出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经导师和导师组组长审定后,报有关部门备案。

13、2.课堂教学活动。(1)每门课程开始时,授课教师必须将本门课程的目的、要求、内容、重点、疑点、难点、研究方向、方法和阅读参考书目作出详尽的说明。(2)每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授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一至二次课程研讨,对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指导老师从理论上进行启发诱导。(3)每门课程临近结束时,由授课教师组织一至二次总结性讲授,对课程开始时提出的问题是否完成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一些学术思想、观点进行综合评述,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收获进行评价。最后是考试或考查。3.指导教师要结合相关课题指导学生从事社会调查活动,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根据

14、培养计划定期向导师汇报学生和科研情况,导师也应定期进行检查其布置的各项任务。5.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完成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5附表附表 1:法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法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开课时间 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周学时学年学期英语基础英语3422一秋英语写作3422一春经济英语3422一春小语种德语(上)法语(上)俄语(上)日语(上)6844一秋德语(下)法语(下)俄语(下)第一外国语第一外国语日语(下)3422一春政治理论课程政治理论课程公共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424一秋公共课学时、学分小计1368 中级微观经济学5134一秋

15、中级宏观经济学5134一春学科 基础课中级计量经济学5134一秋学科基础课学时、学分小计1531539 9 法经济学基础理论5134一春法和制度经济学5134二秋经济法的经济分析5134一春法理学5134一秋专业课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专题5134一秋专业课学时、学分小计2552551515研究 方向课法经济学经典文献选读3424二秋研究方向课学时、学分小计34342 2全校任意 选修课由研究生从当年选课手册 中任意选修 2 门684课内学时、学分合计6466463838实践与创新环节10纳入毕业资 格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6附件附件 2:法经济学专业法经济学专业跨学科及同等学力人员

16、补修课程安排表跨学科及同等学力人员补修课程安排表课程类别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名称补修方式补修方式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法理学随同本科生课堂补修,考核方式为考查备注:硕士研究生跨专业及同等学力人员必须补修至少三门本科阶段专业核心课程。7附件附件 3:阅读阅读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为了保证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如下参考资料。另外,还应结合讲课内容阅读教师指定的有关文献、资料。1.拜尔等, 法律的博弈分析 ,法律出版社,1999 年版。 2.德姆塞茨: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 ,上海三联书店,1992 年。3.弗里得曼:经济学视野下的法律规则 ,法律出版社,2004 年。 4.杰弗里L哈里森:法与经济学,法律出版社,2004 年。 5.JM奥利弗:法律和经济,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年。 6.加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 ,上海三联书店 1993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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