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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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市海宁市农农业业面源面源污污染和染和农农村生活村生活污污水防治行水防治行动计动计划划为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有效破解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影响水环境难题,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根据海宁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海委办201116 号)和海宁市水环境综合治理 2011 年工作要点(海治水领20111 号)文件精神,制订本行动计划。一、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情况(一)(一)农业农业面源面源污污染情况染情况1.畜禽养殖畜禽养殖现现状状畜禽养殖业是我市农业传统主导产业,主要为生猪、肉鸡和湖羊三大养殖品种,其中肉鸡和湖羊产生的粪便直接作为有机肥得到

2、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为生猪饲养产生的粪尿、污水和沼液的排放。目前全市共有养殖户 13231 户,存栏生猪 23.1 万头,其中存栏 20 头以上养殖户 1235 户,共存栏生猪 16.4 万头,占全市存栏量的 71%;存栏 20 头以下养殖户 11996户,共存栏生猪 6.7 万头,占全市存栏量的 29%。通过前期整治,目前全市生猪存栏 20 头以上养殖户已治理的有 661 户,已治理场户生猪存栏量约占全市生猪存栏量的 63%。2.温室甲温室甲鱼鱼养殖养殖现现状状据统计,全市共有温室甲鱼养殖户 2058 户,养殖面积总计 270.6万平方米,分布于许村、长安、周王庙、斜桥

3、、袁花、海洲等镇(街道)。其中许村镇有养殖户 1891 户,占全市总养殖户数的 92%,养殖面积 246.2 万平方米,占全市养殖面积的 91%,虽然温室甲鱼养殖主要集中在许村镇,但是养殖户分布于许村的各个村、组,分布较散,而且养殖规模普遍较小。温室甲鱼污水排放集中在养殖后期,养殖前 4 个月由于池内水位较低,基本不产生污水排放,养殖后 4个月每隔 7 天排一次污水,排污量较少,春节前后甲鱼起捕时,养殖池内污水一次性排空,因此近 97%的污水集中在春节前后排放。3.化肥化肥农药农药减量施用减量施用现现状状化肥农药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源头,尤其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化肥利用率低,流失严重,同时

4、也造成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和质量下降。近年来,我市通过测土配方、推广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工程,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 年,全市使用化肥 8249吨(折纯),农药 948 吨,分别比 2006 年下降 17.2%和 8.7%。2010年,共开展测土配方面积 52.3 万亩次,开展统防统治面积 2.8 万亩,推广使用有机肥 15.6 万吨(含畜禽养殖有机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102 吨(折纯),有效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强度。(二)(二)农农村生活村生活污污水治理水治理现现状状我市农村目前共有村(社区)182 个,农户 1371

5、05 户。近年来,通过开展“生态家园”建设、村庄整治和“两新”工程集聚,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覆盖率 100%,其中有 23 个村(社区)开展了污水纳管建设。目前全市通过生态家园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9158 户(其中净化池处理 42615 户,接入污水管网 6543 户),通过“两新”工程集聚农户 10660 户(集聚点配套建设雨污分流设施),两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 43.6%。(三)水源地保(三)水源地保护护区情况区情况1.养殖养殖业业情况。情况。全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共有水产养殖场 3 户(长安 2 户、海昌 1 户);全市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共有养殖户 7 户,均为生猪散养户且全部在海

6、昌街道。2.农农村生活村生活污污水情况。水情况。全市水源保护区共涉及农户 1438 户,其中一级保护区 626 户(许村 174 户,长安 397 户,海昌 55 户),二级保护区 812 户(许村 502 户,长安 115 户,海昌 195 户);全市水源保护区已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1171 户,未治理 267 户,其中长安镇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已经全部完成治理,许村镇水源地保护区有 257 户未治理,海昌街道水源地保护区仅利民村 10 户农户未开展治理,且该区块已经列入市拆迁计划。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发展生态循

7、环农业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以改善农村生态水环境,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为出发点,以遏制农业污染排放、减少化学农资投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为工作重点,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为典型带动,全方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推进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二)(二)总总体目体目标标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防治,到 2015 年实现以下目标:1.2011 全面完成生猪存栏 20 头以上养殖场整治,2012 开始启动实施 20 头以下散养户治理,到 2015 年完成治理 3600 户;畜禽养殖污染后续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

8、,实现已治理场后续服务全覆盖,养殖业准入制度有效实施,禁、限养区政策全面落实。2.存栏生猪 200 头以上养殖场全部实行农牧结合饲养模式。3.实现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全覆盖。4.开展标准农田质量提升 1.5 万亩以上;实施测土配方 266 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 21.78 万亩;实施绿色防治技术 14.67 万亩。5.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1 个、示范企业 2 个、示范项目 5 个。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70%以上。7.强化重点区域防治。2011 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生猪散养户全部实施整治,2012年 7 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场搬

9、迁或关停。三、工作任务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与分类发展相统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七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养殖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有效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一)生(一)生态态循循环农业环农业示范工程示范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主平台,以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为主线,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大力宣传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理念,鼓励和指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构建符合发展生态农业的产业体系、组织结构、生产方式、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政策

10、框架,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助推全市水环境提升。到 2015 年,争创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1 个、示范企业 2 个、示范项目 5 个。(二)(二)产业结产业结构构调调整工程整工程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科学制订畜牧产业、水产产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准入意见,依照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产业和控制养殖总量。提高畜牧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和生态化水平,加快转变养殖业生产方式,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户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名牌产品,通过市场机制逐步扩大规模化率,减少中、小散户饲养。鼓励甲鱼“两段”法养殖和全程池塘养

11、殖,引导温室甲鱼养殖户在利用原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向低环境污染、高经济收益的种植业转产。到 2015 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 80%,按照每亩耕地配套 0.5 头生猪的载畜量控制区域内养殖存栏总量,年饲养量控制在 50 万头以下。(三)(三)农农牧牧结结合推广工程合推广工程把农牧结合作为深化和巩固养殖污染治理的主抓手,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我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际的各种农牧结合模式,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种养业协调平衡发展。探索和建立养殖户与种植户的农牧结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后续管理服务队伍在农牧结合应用中的纽带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沼”综合利用,建立市场化的“三沼”利用、服务机制。20

12、10 年全市存栏 500 头以上生猪规模场全部实现农牧结合。到 2014 年,全市存栏 200 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面实现农牧结合。 (详见附件 2)。(四)畜禽养殖(四)畜禽养殖污污染整治工程染整治工程加快生猪存栏 20 头以上养殖场治理力度,组织开展粪尿污水直排入河或离河道水域较近的散养户整治工作。强化整治措施,对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养殖场一律实施关停。禁限养政策全面落实,做好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海昌街道)7 户散养户的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后续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后续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已治理养殖场污染零排放。2011 年,全面完成生猪存栏 20

13、头以上养殖场整治,关停禁养区和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养殖场 30 户;2012 年起对生猪存栏 20 头以下散养户开展治理,到 2015 年计划完成 3600 户散养户的治理(详见附件 3)。(五)温室甲(五)温室甲鱼鱼养殖养殖污污水治理工程水治理工程按照“控制发展、有效治理、逐步转型、生态发展”的方针,通过对养殖场污水开展沉淀净化和生态池净化等治理试点工程,积极探索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的有效方法。同时推进养殖污水纳管建设,根据温室甲鱼污水集中时间段排放的特点,通过建造污水储存池和污水收集管道,把养殖户排放污水统一收集到储存池中,利用泵或槽罐车将储存池中污水抽送至就近的污水管道或污水泵站。到 2

14、015 年,实现温室甲鱼污染治理全覆盖。(六)化肥(六)化肥农药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减量增效工程积极推广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提高施肥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冬绿肥种植翻埋、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技术,积极推广有机肥施用,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化肥使用;进一步加大统防统治力度,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全面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农药喷施;突出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引领,全市建立 12 个百亩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到 2015 年,

15、全市累计实施测土配方面积 266.08 万亩次,推广配方肥 6000 吨;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1.5 万亩以上;开展统防统治面积 21.8 万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525.4 吨(折纯),实施绿色防治技术 14.68 万亩(详见附件4、5)。(七)(七)农农村生活村生活污污水防治工程水防治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结合“两新”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拆迁项目建设,对新建居民集聚点实施雨污分流同步配套建设;二是结合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对农户相对集中、未纳入“两新”拆迁规划和村庄整治计划的保留村庄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对盐官下河饮用

16、水源头保护区范围内许村镇茗山村、联盟村和科同村257 户生活污水未治理农户实施治理。2011 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000 户,争取到 2015 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70%以上(详见附件 6)。四、整治标准(一)畜禽养殖(一)畜禽养殖污污染整治染整治遵循“属地管理,上下联动”、 “依法整治,公开公正”、 “引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对养殖区域在已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或养殖设施简陋、养殖方式粗放,环境危害大,不具备治理设施建造条件、治理无望的养殖场(户)实行限期关停;对尚未采取污染治理措施,或虽已建造部分治污设施但设施不配套或没有正常运行,但主动整改配合意识较好,且具备治理设施建造(或改造)条件的养殖场(户)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方案”的方针进行限期治理。1.存栏 100 头以上的场户。整治实行“两分离、三配套”,即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粪污干湿分离,依据养殖规模建造或修复配套的沼气厌氧池,沼液直接接入沼液贮存池,沼液贮存池不允许设置污水排放口。2.存栏 20 头100 头的场户。实行雨污分离,依据养殖规模建造或修复配套的沼气厌氧池和沼液贮存池,沼液贮存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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