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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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相关标准及规范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相关标准及规范 北京市卫生局 二北京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 一一年六月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标准及规范 目 录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标准及规范 目 录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管理办法 . 1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 4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 6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标识及使用管理规定 . 9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 15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车载通讯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 19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医学文书书写及管理规范 . 25 北京

2、市院前医疗急救接报员工作规范 . 32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工作规范 . 36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护士工作规范 . 42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司机工作规范 . 45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担架工工作规范 . 50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收费的管理规定 . 52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标准及规范 信息来源:产讯网法规数据库 1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管理办法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管理办法 为提高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效率,缩短急救呼叫反应时间,最大限度满足市民日常院前医疗急救需求和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需要,实现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资源的统筹利用和信息共享,促进院前医

3、疗急救指挥调度的科学、规范、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指 120/999 信息联网交互平台,分设 120 调度指挥系统和 999 调度指挥系统,接受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管理。 二、 120/999 信息联网交互平台为院前急救信息共享平台和突发事件应急决策辅助平台,应急情况下,经授权具有统一指挥调度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与紧急医疗救援资源的功能。 三、120 调度指挥系统和 999 调度指挥系统分别为 120、999 急救网络的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枢,负责接听、受理各自急救呼叫,指挥调度本系统救护车辆,做好各自呼救信息的记录、储存、管理与信息上报工作。 四、院前医疗急救调

4、度指挥系统应合理配备调度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满足各自系统急救呼叫电话接听需求,确保急救电话 10 秒钟内接听,及时受理并按规定派车,对危重症患者及突发事件成批伤患者应及时与各医疗机构建立院前与院内衔接的绿色通道。 五、对于呼入 120 或 999 调度指挥系统但超时未接听的电话,将设置语音提示并自动转接至另一指挥调度系统。 六、对于 120 及 999 调度指挥系统已经接听但因“附近无车”或呼叫者不同意远距离派车时,首次接听呼叫电话一方在呼叫者认可下根据 GPS 定位信息转入另一个急救系统。 七、120 及 999 调度指挥系统应及时、准确、按规定向 120/999 信息联网交互平台

5、提供各自信息及相应数据接口,确保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共享。提供的信息包括: (一)值班、带班领导、联系电话、呼叫量、派车量、救护车总数、值班车数量、执行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标准及规范 信息来源:产讯网法规数据库 2 任务救护车数量、待命救护车数量、备用车数量等实时信息; (二)急救站点位置及名称、急救车辆定位及状态等实时信息; (三)执行任务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呼救时间、现场地址、任务车辆及状态等实时信息。 八、120 及 999 调度指挥系统分别负责各自系统的技术维护与保障,建立电话呼入故障预警机制,确保电话线路畅通,建立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做好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置,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的

6、正常运行。 九、120 及 999 调度指挥系统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调度指挥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日常院前急救和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工作。 十、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规定的将酌情处理。 3 催车: 1.看救护车位置 2.问救护车位置 3.落实情况后如实回答用咨询、投诉、报告任务信息电话转组长或相应部门 二看提示 观察系统是否提示 999/120 派车 三记地址 询问患者所在地点 记录详细地址告知呼叫者,999/120已出车 转区县分中心: 1.监听受理 2.必要时协助受理一问需求 询问呼叫需求 注意稳

7、定呼叫者情绪并引导询问电话呼叫 120/999 自动转 999/120 四做定位 查看电子地图、核对所属区县 观察已派任务及挂起任务地址,避免重复派车 五看车辆 了解就近车辆位置 六问病情 询问主诉、症状、病史等 完成病重判断及病情评估 必要时对危重患者做简单急救指导核实地址,重新输入并定位 向用户说明情况: 1.在用户同意下, 电话及信息转 999/120 受理 2.坚持要 120/999 救护车,继续受理并按定位派车 3.不要车,挂机七记信息 记录患者自然信息 核实主叫号码、联系电话 注意身份、特殊要求先派车,再继续以下流程 八派车辆 联系车组、发派车单 九看状态 确认车辆状态改变、执行任

8、务是否异地要车,记录患者电话,立即拨叫以核实 观察自然信息是否相同,避免重复派车 10秒钟未应答是 远郊区县呼叫 不显示时 5-7 公里内没车可派 紧急情况时 所报号码与主叫不符 相同地址已受理 附件: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日常工作流程 附件: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系统日常工作流程 4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是医疗救治工作的首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卫生系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来源和救援工作开始,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报告对于进一步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统筹急救资源利用、加强急救工作管理、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均

9、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报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报告范围 1、突发事件死亡 1 人或伤 3 人以上。 2、局级以上级别领导、老干部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外宾、知名人士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 3、在重点地区或敏感时期发生的突发事件。 4、其他特殊情况:如集体上访、突发传染病等。 5、上级部门规定的需要上报的其他情况。 (二)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报、追报、终报。 1、初报: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在接到突发事件呼救信息并实时处理后应迅速进行初报; 2、追报: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跟踪事件进展,收集现场信息,根据情况进行追报; 3、终

10、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终报并于 2 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 (三)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估计伤亡人数; 2、目前采取的救援措施及投入的急救资源; 3、现场救治情况及伤病员去向; 5 4、伤病员主要伤病情,重要人员还应报告姓名(涉及个人隐私此项可空缺) 、性别、年龄、国籍、职务、诊断、病情、去向。 5、还需进一步投入的急救资源(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和资金) 。 (四)报告程序 1、 现场医疗急救人员向所属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报告(参与现场院前医疗急救的院内各专业医疗救援队向 120 指挥调度中心报告) 。 2、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向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相应管理部门报

11、告。 3、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负责向市卫生局应急办/值班室报告。 4、市卫生局负责向市应急办及相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要求 1、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随时追踪了解事件的发生、发展状况,按要求上报信息,并做好记录。 2、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二、院前急救日常工作统计报告 二、院前急救日常工作统计报告 院前急救日常工作统计报告是卫生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报告内容及形式应符合统计部门统计报表要求,具体包括院前急救工作量报表、院前疾病分类报表等。 6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为规范院前

12、医疗急救站建设,合理确定院前医疗急救站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院前医疗急救站基本功能需要,确保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达到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依据卫生部颁布的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制定本建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站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一、院前医疗急救站点选址用地标准 一、院前医疗急救站点选址用地标准 院前医疗急救站点的选址应充分考虑急救工作的特殊性质,原则上宜靠近居民住宅区,或重点区域,或交通要道,便于救护车迅速出动。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布局与平面布置,应满足其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各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避免交叉污染。 二、院前医疗

13、急救站点建设标准 二、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建设标准 (一)基本建设标准 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基本建设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车库/车位。基本建设用房应符合人员和救护车快速出动的原则。 业务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库房;后勤保障用房包括卫生间、洗澡间;车库或车位 2个。 (二)基本建设配套设施标准 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应具备上、下水、电源及供暖设施及相应的办公用品。站内配备值班专用电话、办公电话等通讯设备及电脑。 急救分中心、急救站应悬挂标准的标识(见附图 1、2) 。 (三)救护车配置标准 每个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至少保证 1 辆值班救护车和 1 辆备用救护车。值班救护车要保证每

14、天 24 小时运行。 7 (四)人员配置标准 院前医疗急救站点人员按照四班二运转值班制设置,每辆值班救护车配备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工各 1 人。急救人员应该做到 24 小时随时可以出动。 医生、护士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司机至少具备三年以上安全驾驶记录。所有人员均应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五)急救设备配置标准 急救必须的设备、器械及器材至少应配备多功能除颤/监护/起博器、心电图机、心肺复苏包(含喉镜、气管插管、口咽通气管、面罩、人工气囊、心脏泵) 、吸引器、医用氧气瓶、听诊器、血压表、快速血糖监测仪、手电筒、叩诊锤、体温计、剪刀、镊子、脊椎固定板、颈托、头部固定器、冲气夹板、筒形夹板(SAM 夹板) 、外伤包(包括三角巾、绷带、止血带) 。 (六)物资储备标准 急救站点库房内应配备必需的抢救设备、药品、医疗器材及其他应急物资。 附图 1:北京急救中心站牌 附图 2:北京市红十字 999 急救中心站牌 8 9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标识及使用管理规定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标识及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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