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指南:购买车险的六大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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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单指南:购买车险的六大优先原则保单指南:购买车险的六大优先原则保单指南:购买车险的六大优先原则和六个陷阱2008 年 06 月 16 日 07:19 来源: 理财周报 作者:王言发表评论(2)支持(0)反对(0)预告:灾后理赔沙龙第一讲(6 月 16 日下午 2 点-3 点) 购买汽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事故发生时,自己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可能的赔偿损失,同时也保障了家庭的资金稳定,不至于造成家庭财务的负担,影响家庭的幸福生活。据业内资深理赔人士总结,很多重大事故中,由于保险没有买好,保险险种没有搭配科学,在发生巨大损失时,车主只能是后悔与埋怨,但是为时已晚。很多车主会质问理赔人员:“我的车在

2、保险公司投了全险,你们都应该赔偿我呀?”但是保险理赔就是按照合同办事,车主应该在事前仔细研究保险合同,争取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各险种的保障搭配。以下是前述资深车险理赔人员的从业经验,他从汽车风险管理的角度,给准备购买汽车保险的车主几条原则和忠告: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现后,先把房子卖掉,或者离婚保全财产,你愿意吗?上述钻空子的前提是对方没有对你的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所以,为了避免类似麻烦,还是把第三者险保足额。原则

3、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 1 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 150 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 80 万元。举例来说:如果 2008 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 30 岁,北京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 60 万元。(1)死亡赔偿金约 40 万元。 (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 20 年计算。2007 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 19978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620 元。死亡补偿金为1997820=约 4

4、0 万元)(2)如果有小孩 1 岁,抚养费支付到 18 岁。(3)如果有需要赡养的老人,需要支付瞻养费。上述三项加起来可能超过 60 万。如果是北京车主,建议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 20 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 50 万,不要去节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钱。有的保险公司在投保超过 50 万,还拒绝保险呢。从这个角度看,就应该知道第三者责任险的要害了吧。原则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 10 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算是对家人负责吧。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 万/座,算是

5、对家人和乘客负责。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少,每座保 1 万就比较经济。原则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这里不用多说了。原则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多花一点钱,就让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不扣这扣那。原则六: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比如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等等其它险种,在汽车风险中,相对于上述 1-5 的风险,不会对家庭幸福和财务导致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议根据需求来购买。应该在保证前面原则 1-5 满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原则六中的险种。链接车险购买时的六大陷阱车险市场向来都是陷阱重重、玄机无数,消费者稍不留神或许就栽得“头

6、破血流” 。但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消费者往往在中招之后还无处申诉,自叹吃了哑巴亏。而下面六个陷阱更是需要消费者格外小心的。陷阱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必须购买。但是,一些保险公司常将几种车险捆绑在一起销售,保户不能自由选择。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则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陷阱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

7、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陷阱三:诱导超额投保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陷阱四:保单葬送代理人员之手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拿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 。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微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陷阱五:定损维修以次充好即使定损点为 4S 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 4S 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最常见的情况是出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价格便宜、质量没保证的配件给车主的车辆装上。所以,车主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 4S 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 4S 店维修,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原件。陷阱六: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来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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