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安全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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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食安全论文范文饮食安全论文范文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1)-免费论文格式范文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职责,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xx 等规定,我县,制定本规定。一、乡镇食品安全职责乡镇主要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下,协助抓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县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和发布食品安全的规定;(三)乡镇食品安全及办公室,主管,配备必要的人员;(四)组织实施安新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向食品安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二、的食品安全职责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人,是本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

2、全工作负总责;主管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为:(一)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三)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职能分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五)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查处。(六)通报、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向县及县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报告,协同组织事故救援,事故危害和损失。职责为:(一)农林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农业标准的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评价,依法对农药、肥料(主要为复合肥) 、种子、农机及农机零配件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规范农

3、业生产;依据和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的组织认证与治理,对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采收前检测和对市场前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治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果品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果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评价,对果品从生产投入品、基地建设、生产治理、质量检验到上市的全过程治理;对果品无公害生产基地和无公害果品的认证工作,对无公害果品实施采前检测,发放无公害果品标识,把好果品市场准入关;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治理,审核发放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4、的进出口监管工作;查处非法经营、运输、驯养繁殖、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地产农林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及信息发布;会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1 2 3 4 5 下一页 工作。(二)质量技术监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三)工商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行流通企业食品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登记制度。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质量,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会同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会同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四)卫生餐饮

5、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查处上述范围的;对餐饮业及集体食堂,非凡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培训治理的监督,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化分级治理;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公众饮食与健康,公众营养,平衡膳食;加大食品卫生执法,查办大案要案;会同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五)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食品安全治理的规定;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食品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

6、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综合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组织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同级及下级食品安全治理责任制监督考核;会同制定本级食品安全评价监测计划,安排食品安全评价监测经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传递、分析整理,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会同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牵头组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1 2 3 4 5 下一页 工作。(六)公安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打击犯罪分子;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七)发展改革宏观调

7、控全县食品行业发展,制定食品发展规划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规划;食品行业改革发展意见;粮食宏观调控,制定粮食储备计划。(八)商务(商业总公司)食品流通、屠宰加工业的行业和治理,倡导现代流通组织和经营,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监督治理生猪定点屠宰,依法查处私屠滥宰肉及定点厂加工病害肉、注水肉案件, “放心肉”工程的实施;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九)监察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监督检查,依法行政;会同调查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给、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干部治理权限对责任人员

8、责任追究。(十)财政依据和省、市、县规定,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十一)水产畜牧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畜、水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评价,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对无公害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认定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初审工作,对无公害畜、水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畜、水产品和市场的畜产品检测,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治理,严查“瘦肉精” ,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组织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管;地产初级产品药物残留、兽

9、药残留检测及信息发布;会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二)教育学校、幼儿园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执法,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治理,取缔非法经营的饮食摊点;食物中毒事故应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并控制措施,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十三)粮食粮食流通治理条例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粮食储存安全治理,粮食市场治理,对“放心粮油” 、 “放心粮油企业”评审和认定工作;对粮油质量监督治理;组织粮油标准化工作,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体系建设;组织粮油质量检测1 2 3 4 5 下一页 工作。(十四)市场建设服务制定全县市场规划、市场建设,组织市场论证,市场登记工作;对所辖市场

10、经营活动的日常治理,执法或受执法委托,对(十五)供销全县流通领域盐业行政治理,食盐调拨计划和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批批发、零售的监管;全县盐及盐制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私盐活动。盐政治理;食盐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准运证发放与治理;盐业质量监督治理;对加碘食盐生产、加工治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案件。(十六)环保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督治理;组织编制区域,流域面源污染控制规划,并监督实施。(十七)民宗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和个人监督检查;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语牌的制样、监制、核发、年检、监督治理。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三、行政责任追究制乡镇和各食品安全监管应当各自

11、职责及治理权限,追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县可以责成食品安全监管过错责任调查,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县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为行政责任追究制的督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教育与惩戒相的原则。有下列情形的,应当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一)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而予以许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并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二)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不按法定职责实施执法检查的或不按法定程序对本辖区内轻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设施和场所日常执法检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执法检查中的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

12、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不良后果的。(三)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应当行政强制措施而不行政强制措施产生不良后果的。(四)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行政处罚的,不予以制止或不行政处罚的;违反法定程序行政处罚的;擅自处罚的种类或幅度,以罚款代替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五)阻挠或干扰执法的监督执法活动,本地假劣食品集散地,重大不良的。(六)不受理、调查、食品生产经营举报不良的。(七)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时,未措施,不服从指挥或行动迟缓不利,不上报信息,事故的;阻碍、事故调查的。(八)在通报、报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材料1

13、2 3 4 5 下一页 工作中,瞒报、迟报、谎报的。(九)依据食品安全监管各制定的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应当追究监管(十)不食品安全工作,当年食品安全工作治理考核被为不合格等次的。(十一)因工作措施不力,一次伤害人数超过 100 人,并死亡病例的。(十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利恶劣的。(十三)应当依法追究食品安全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分为:(一)责令书面检查;(二)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三)通报批评;(四)行政赔偿;(五)建议调离监管工作岗位;(六)行政处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追究,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责任:(一) 、纠正行政执法过错且未后果的;(二)行政过错稍微的;(三)行政治理人弄虚作假不可抗力等因素过错的;(四)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一)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二)一年内两次应予追究责任的过错;(三)干扰、阻碍调查人员调查的;(四)故意责任事故的;(五)拒不或纠正其行政的决定的;(六)因监管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来源于文秘站,欢迎阅读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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