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仓库管理条例XXXX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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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仓库管理条例原材料仓库管理条例 XXXX 鞋业有限公司鞋业有限公司1. 总则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 1 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

2、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 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2) 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 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 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5) 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1.5. 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1) 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2) 年龄 20 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

3、佳;(3) 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4) 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5) 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 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7) 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2. 点收管理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 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

4、颜色、材料厚度、分 SIZE 材料之 SIZE 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1) 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2) 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 10%,小宗材料和分 SIZE 材料则应全点。(3) 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 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 3%或以上差距) ,原则上该物料应

5、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4) 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5) 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2.2.5.

6、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 。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2.4. 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 12 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2.5. 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3. 入库管理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

7、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

8、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3.10. 不区分 SIZE 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 1%,区分 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

9、一律不得请款。4. 出库管理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1) 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A. 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 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 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 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 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 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 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

10、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 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 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 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 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A. 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3)

11、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5) 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6) 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7) 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呎) ”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

12、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 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9) 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4.2. 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4.3. 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 50%之赔偿责任。4.4. 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

13、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4.5. 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4.6. 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4.7. 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5. 仓储管理5.1. 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

14、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5)五金仓;(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8)胶水仓等。5.3. 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5.4. 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5.5. 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5、:(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8)订单正

16、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5.6. 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5.7. 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5.8. 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5.9. 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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