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制度╲t加强审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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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完善制度 加强审计整改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灵台县制定出台了审计整改六项制度(具体内容附后),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特制订本制度。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审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资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联

2、席会议可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 人员参加。二、联席会议的职责联席会议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具体职责是:(一)交流、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二)研究、解决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重要问题;(三)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及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等;(四)研究、起草有关审计整改的重要文件和规定;(五)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由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委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相关

3、的日常事务。四、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一)(一)县纪县纪委(委(监监察局)工作察局)工作职责职责 3 负责对审计机关审计中发现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查处,对需要进行问责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二)(二)县县委委组织组织部工作部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将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各类审计中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职务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对需要进行问责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三)(三)县检县检察院工作察院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涉及贪污贿赂行为等案件

4、线索进行立案侦查,对查证确属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理。(四)(四)县县政府政府办办公室工作公室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对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综合情况报告、审计专报、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五)(五)县发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职责负责牵头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 4 或停止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和处理。(六)(六)县县国国资资局工作局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企业)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七)(七)县县公安局工作公安局工

5、作职责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涉及经济犯罪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八)(八)县县人力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在晋升职务、工资时予以参考,并依据相关法规做出处理。(九)(九)县财县财政局工作政局工作职责职责根据审计机关的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其暂停使用,并负责对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进行及时催缴。(十)(十)县审计县审计局工作局工作职责职责1.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 5 的行为,及时移送纪检

6、、监察等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告知相关组织人事部门;2.负责在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归纳、综合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出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3.负责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和检查,并将整改结果汇总、归纳后向联席会议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4.负责办理审计整改过程中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以及被审计人的质询等工作。5.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一)(十一)县县工商局工作工商局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查出移送的涉及被审计单位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及其他违反工商管理

7、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作出处理。(十二)(十二)县县国税局和地税局工作国税局和地税局工作职责职责负责对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依法足额征收,并依法作出处 6 理。五、相关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召集人同意,也可随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协商提出,报经召集人同意后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会议召集人审签后印发。(二)通(二)通报报制度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整改进展和整改结果

8、。(三)配合制度(三)配合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根据整改事项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对有关问题及责任人的处理结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书面反馈县审计局。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7 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为了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反映整改情况,规范各级各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责要求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主动、自觉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

9、告。各职能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告等信息,共同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二、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的要求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后,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一)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决 8 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对审前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整改结果;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中反映查出问题的整改计划及措施;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拟对

10、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事项;整改工作完成时间。(二)接受审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三)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要按照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的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必须同时抄送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 9 会

11、议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审计整改处理结果的要求(一)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题,研究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二)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整改的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三)县审计局要定期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要定期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报告。对被审计

12、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及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审计局提请 10 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意见书的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协作配合,并将督促指导整改的有关问题及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县审计局。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跟踪检查制度为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审计整改成效,促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所有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

13、适用范围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审计调查等。二、跟踪检查内容(一)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情况;(二)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情 11 况;(三)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纠正情况;(四)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五)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六)其他需要跟踪检查的事项。三、跟踪检查程序(一)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 30 日后,对照被审计单位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检查各项审计决定、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并提供

14、必要的业务指导。(二)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 90 日后,对照被审计单位向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落实建议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检查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2 (三)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跟踪检查过程中,应当收集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相关资料,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审计整改情况汇总表。跟踪检查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归入该审计项目档案。四、跟踪检查情况的报告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被审计

15、单位整改情况要定期进行汇总并及时报告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和县政府,对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必要时可提请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联合进行重点督查。涉及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的情况及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应定期向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报告,必要时可提请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审计整改不彻底、不认真或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单位,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对其制定的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以及列出的整改时间表进行跟踪检查或由审计局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其按期整改和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本制度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

16、公室负责解 13 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灵台县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为确保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精神和审计整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责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其他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予积极配合。二、立项下达县政府办公室要将审计整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信息)、有关审计事项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督查内容,下达督查通知,要求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和办理,并按时将情况和结果上报。三、督促检查 14 县政府办公室按督查通知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办理。对未按期限要求办结的,发出督办件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报告进展情况。要重点督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四、办理报告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部门和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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