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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饰品中有毒有害金属元素检测方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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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饰品中有毒有害元素检测方法简介仿真饰品中有毒有害元素检测方法简介温健昌 王斌 黄伟 冯小军 (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东莞 523072)摘要摘要 本文旨在介绍现阶段国际国内对仿真饰品中有毒有害元素的质量要求,以及仿真饰品检测的法律法规与方法掌握了解输入国的仿真饰品检测法律法规及检测方法,可以更好的对出口仿真饰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监管,同时杜绝仿真饰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关键词关键词 仿真饰品 有毒有害元素 检测方法1 1 前言前言参考国际国内现行技术法规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铅总量的要求、欧盟对饰品中镍释放量的要求和 RoHS 指令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以及我国首个《仿真饰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的要求,并运用相应检测方法,如:ICP-OES 法、ICP-MS 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和 X 荧光光谱法,确定了仿真饰品中有毒有害元素的要求检测范围,并对这些物质的检测方法作了初步的分析和研究2 2 仿真饰品检测要求仿真饰品检测要求仿真饰品按使用人群,分为成人仿真饰品和儿童仿真饰品两类2.1 成人仿真饰品检测要求2.1.1 输往美国仿真饰品的检测要求US 16 CFR 1303 《禁止含铅油漆及部分使用含铅油漆的产品》要求对其中的油漆及类似表面涂层进行铅总量的测试。

限量为小于 90 mg/kg检测标准为CPSC-CH-E1003-09 《测定油漆和其它类似表面涂层中的铅的标准作业程序》;ASTM E 1645-01-07 《热办法或微波溶解法连续分析铅含量用干漆样品制备的标准实施规程》US 16 CFR 1303 中提到:1978 年 2 月 27 日以后制造的,供消费者使用的含铅或铅化合物的油漆和类似表层材料,其中铅含量(以铅金属计算)超过油漆的总非挥发性物质或干油漆膜(油漆和类似表层材料是指含铅涂料)重量0.06%的,在消费者安全法案的第八章和第九章中被视为有害产品油漆和其他类似表层材料是指含有或不含悬浮状态的被细分过的色素的液体、半-液体或其他的材料当这些材料被作为薄层用于诸如金属、木材、石头、纸、皮革、布料,塑料或其他表面的时候,就变成固体的薄膜这个界定不包括印刷墨水或者那些实际上已经变成基层的材料,例如塑料制品中的颜料,或者那些事实上与底层结合到一起的材料,例如通过电镀或上瓷器釉2.1.2 输往欧盟国家仿真饰品的检测要求2004/96/EC 镍释放指令和 REACH(化学品 REACH 法规 - 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附件 17 要求对其中长期接触人体皮肤的金属饰品进行镍释放量测试。

限量为人体穿刺金属产品小于 0.2μg/cm2/week;人体长期接触金属产品小于0.5μg/cm2/week检测标准为 BS EN 1811:1998+A1:2008 《与皮肤直接或长时间接触的产品中镍元素释放用参考试验方法》 ;BS EN 12472:2005《对涂层物品上脱离的镍进行检测时使用的磨损和腐蚀模拟试验方法》91/338/EEC 镉指令要求对输往欧盟国家的仿真饰品中的塑料材料进行总镉含量测试限量小于 100mg/kg检测标准为 BS EN 1122:2001《塑料-镉的测定-湿法分解》 2.1.3 中国国内仿真饰品的检测要求GB 11887-2008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其中长期接触人体皮肤的金属饰品进行镍释放量与铅、汞、镉、六价铬和砷的含量进行测试限量为人体穿刺金属产品镍释放量小于 0.2μg/cm2/week;人体长期接触金属产品镍释放量小于 0.5μg/cm2/week;铅、汞、镉、六价铬和砷的含量小于 1000 mg/kg检测标准为 Q/ZSP 0001-2009《仿真饰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GB/T19719-2005《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 ;GB/T 21198.6-2007《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ICP 光谱法 第 6 部分:差减法》 ;SN/T 2004.4-2006《电子电气产品中铅、镉、铬、汞的测定 第 4 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SN/T 2004.3-2006 《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 第 3 部分: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8043-2008《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SN/T 2003.1-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镉、铬、溴的测定 第 1 部分:X 射线荧光光谱定性筛选法》 ;GB/T 19718-2005《首饰 镍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 11887-2008 中规定,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应符合以下规定:(1)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镍释放量必须小于 0.2μg/cm2/week;(2)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耳环、项链、手镯、手链、脚链、戒指、手表表壳、表链、表扣、按扣、搭扣、铆钉、拉链、和金属标牌(如果不是钉在衣服上) 这些制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的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5μg/cm2/week上述制品如表面有镀层,其镀层必须保证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在正常使用的两年内,镍释放量小于 0.5μg/cm2/weekGB/T 21198.6-2007 中提到:(1)样品溶解前,可用 X 射线光谱仪对样品进行测试含银量超过 5%的样品,不宜采取本方法当样品含有多于 5%钌、铱、铑等难溶铂族元素时,可能加压溶解2)单个杂质元素含量超过 10%的样品,应适当增大试样溶液的体积3)在试样溶液的制备过程中,若出现氯化银沉淀,可提高盐酸稀释的酸度,直至无沉淀产生同时也相应提高校正溶液的酸度,使其与试样溶液的酸度一致GB/T 18043-2008 是一种快速、有效、无损的检测方法,但是对测量条件要求比较高。

由于首饰产品的特殊情况,受方法原理的限制,在使用本方法时检测人员应了解和熟悉一下影响测试结果的因素(这些影响因素在不同情况下将对特征谱线强度的采集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造成误判):被测样品与标准物质所含元素组成和含量较大的差异;被测样品的表面有镀层或化学处理;测量时间,样品的形状,样品的测量面积,贵金属的含量多少,被测样品的均匀程度(包括偏折和焊药等) GB/T 19718-2005 用来测定插入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镍在其总体质量的含量适用于镍含量为 0.03%-0.07%的样品中镍的测定2.2 儿童玩具饰品/仿真饰品检测要求2.2.1输往美国的12岁以下儿童饰品的检测要求CPSIA H.R.4040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和US 16 CFR 1303 要求对其中的油漆及类似表面涂层和材料进行铅总量测试限量为油漆及类似表面涂层的铅总量小于90mg/kg,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中铅总量小于300 mg/kg(2009.8.14后)和小于100 mg/kg(2011.8.14后) 检测标准为CPSC-CH-E1003-09;ASTM E 1645-01-07;CPSC-CH-E1001-08.1《儿童产品(包括儿童金属饰品)中总铅含量测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CPSC-CH-E1002-08《儿童产品(非金属)中总铅含量测定的标准测试程序》 。

CPSIA H.R.4040 适用于消费品安全法涵盖的消费品安全条例或其它由美国消费品委员会(CPSC)实施的类似法规、禁令、标准或条例所管制的产品CPSC目前拥有 7 项法案的执行权,包括:联邦有害物质法、消费品安全法、防毒包装法、冰箱安全法、易燃织物法、预防儿童汽油烧伤法,以及弗吉尼亚州葛拉姆游泳池与水疗中心安全法甄别少量涂料样品中铅含量的方法——为了提高法规 US 16 CFR 1303.1中规定的限量值的执行效率,当涂料样品的质量小于 10mg,或涂料面积小于1cm2时,委员会将使用 X 射线荧光技术或其它方法进行测量对上述样品进行测量时,所使用的测量方法的最大误差不得超过 2μg为减少测试次数而将一个或几个样本的不同涂料或底材混合在一起的做法,可能导致无法测试出单一着色剂或底材中铅含量超标的程度,因为其中的铅已经被稀释因此,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不接受混合测试法美国各个州都有各自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所以针对某种危害性,只有当CPSIA 也有规定时,CPSIA 才优先于州法规美国部分州通过立法对仿真饰品中有毒有害元素进行限制如下:(1)明尼苏达州,2010 年 5 月 15 日通过法案 SF2510,2011 年 1 月 1 日生效,禁止可溶镉含量超过 75 mg/kg 的儿童珠宝。

2)康涅狄格州,2010 年 6 月 4 日通过法案 HB No. 5314,规定从 2014年 7 月 1 日起,禁止总镉含量 75 mg/kg 的儿童珠宝3)伊利诺斯州,2010 年 7 月 29 日通过法案 HB 5040,即《儿童产品镉安全法》 ,禁止可溶镉含量超过 75 mg/kg 的儿童珠宝4)加利福尼亚州,2010 年 9 月 27 日通过法案 Bill SB 929,从 2012年 1 月 1 日开始禁止总镉含量超过 300 mg/kg 的儿童珠宝2.2.2 输往加拿大仿真饰品的检测要求SOR/2005-109《加拿大表面涂层条例》和 SOR/2010-224《加拿大表面涂层条例修正案》要求对儿童饰品中的涂层进行总铅含量和总汞含量的测试限量为铅总量小于 90 mg/kg,汞总量小于 0.078 mg/kg(不得检出) 检测标准为加拿大产品安全实验室手册,第 5 册 方法 C-02.2《微波消解法测定涂层中总铅含量》和方法 C-07《表面涂层中的总汞含量的测定》 SOR/2005-132《加拿大儿童首饰条例》要求对 15 岁以下儿童首饰进行铅总量和可溶铅含量进行测试限量为铅总量小于 600 mg/kg,可溶铅含量小于 90 mg/kg。

检测标准为加拿大产品安全实验室手册,第 5 册:方法 C-02.4 《金属制消费品中总铅含量的测定》和方法 C-08《消费品中摄入造成危害的可迁移性铅的测定》 2.2.3 输往日本仿真饰品的检测要求日本玩具协会 ST2002 要求对仿真饰品中的金属小部件进行可溶铅测试限量为可溶铅小于 90 mg/kg检测标准为 ST2002 《玩具安全》 第三部分:化学性质3.3.小结小结本文旨在介绍现阶段国际上对仿真饰品质量的要求,以及仿真饰品检测的法律法规与方法掌握了解输入国的检测法律法规及检测方法,可以更好的对出口仿真饰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监管,同时杜绝仿真饰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作者简介:王斌(1981 年 11 月) 、男、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无机化学元素检测方向;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 3 号、523072、13712939341、abin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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