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委托合同(新)

上传人:正** 文档编号:41196746 上传时间:2018-05-2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委托合同(新)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监理委托合同(新)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监理委托合同(新)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监理委托合同(新)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监理委托合同(新)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监理委托合同(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委托合同(新)(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 20120202) )建建设设工工程程监监理理合合同同年年 月月 日日第第一一部部分分 协协议议书书委委托托人人( (全全称称) ): : 永永靖靖县县住住房房和和城城乡乡建建设设 局局 监监理理人人( (全全称称) ): :甘甘肃肃金金诚诚建建设设监监理理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永永靖靖县县旅旅游游景景区区基基础础设设施施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监监理理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一、 、工工程程概概况况1. 工程名称: 中华龙舟赛永靖刘家峡站赛道工程

2、;2. 工程地点: 永靖县太极鸟岛 ;3. 工程规模: 赛道 500m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750 。二二、 、词词语语限限定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三、 、签签约约酬酬金金签约酬金(大写): ( )。四四、 、期期限限1. 监理期限:自2013年 3 月 16 日始,至2013年 5 月 31 日止。五五、 、双双方方承承诺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六六、 、合合同同订订立立1. 订立时间: 2013 年 4

3、 月 28 日。2. 订立地点: 永靖县建设局 。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 份。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项目负责人: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第二二部部分分 通通用用条条件件1. 定定义义与与解解释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 “监理

4、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7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8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

5、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9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

6、“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 解释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2. 监监理理人人的的义义务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

7、整改并报委托人;(2)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4)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

8、,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3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

9、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4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

10、准。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 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3 委委托托人人的的义义务务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3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

11、 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

12、视为委托人认可。3.7 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5. 支支付付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6. 争争议议解解决决6.1 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6.2 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6.3 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第三三部部分分 专专用用条条件件1. 监监理理人人义义务务1.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1.1.1 监理范围包括:中华龙舟赛永靖刘家峡站赛道工程项目监理。1.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1.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2.1 监理依据包括: 施工图纸、监理规范、施工规范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