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未登记市场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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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市未登记市场的调查报告2006 年简报第 3 期未登记市场是指市场开办者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 而任意开办的各种集贸市场。一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解决未登记市场问题, 从确保监管到位充分履行职能角度出发,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服务地方经济发 展的关系,按照“严、硬、真”要求,积极开展工作。2005 年利用全市进行史无前例的 “四清理”契机,专项清理未登记市场。05 年共补办市场登记证 63 个,办理名称核准登 记 77 个,拆迁取缔 45 个,清理未登记市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未得到根本上解决。据 调查,全市目前有各类集贸市场 828 个,其中

2、已登记注册 665 个,登记率为 80 %,未登 记市场 163 个,未登记占全市市场 20 %。一、未登记市场的现状与特点我市未登记市场现实状况列表如下:未登记市场数量未登记市场总数(个)163存在未登记市场的镇区(个)26存在 10 个以上未登记市场的镇区(个)4存在 6 个至 10 个的镇区(个)7未登记市场在各镇区分布情况其中存在 5 个以下的镇区(个)152000 年之前建设的市场(个)31市场的开办时间2000 年之后建设的市场(个)132建筑物以框架结构为主的市场(个)90市场建筑物状况建筑物以棚顶结构为主的市场(个)735000以上59 市场建筑面积 5000以下104村(社区

3、)开办的市场(个)108市场开办单位状况企业、个人开办的市场(个)55大型专业市场未登记注册的大型专业市场数量(含未办场地变更)9调查时间:2006 年 3 月从上述表格数据可以总结出我市未登记市场有几个明显特点:(一)未登记市场比例仍处较高的状态。从地级市来讲,我市集贸市场总量排在全省第一 位,是名副其实的市场大市,全市未登记市场比例达 20 %,这个比例显然偏高,相对不太适应我市商贸发达的现状。(二)地域分布不均匀。全市除莞城、石龙等 6 个镇区的市场办证率达 100%以外,其它 26 个镇区都存在未登记市场,其中长安、虎门、常平、黄江四镇共有未登记市场 81 个, 占全市未登记市场的“半

4、壁江山” ,这四个镇区是全市未登记市场的重点聚集区域。(三)近年建成特点明显。以 2000 年作为一个分界线,2000 年后建成的市场有 132 个, 占未登记市场总量的 81 %。2000 年以来东莞经济高速发展,国民经济平均增长 20.2%,公 有经济、外源经济、民营经济成就显著,各种经济成份、经济主体得到充分发展,作为流通 领域的重要载体集贸市场也就迎来了黄金发展期,由此建成相当数量的集贸市场。(四)历史遗留问题多。由于东莞经济发展速度迅猛,外向型经济十分突出,因此大量的 外来人员聚集,中低档消费需求不断膨胀,在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历史背景之下,在没有合 法的土地使用证明、未办理报建手续和消

5、防验收手续情况下,大量市场出现“先斩后奏” 现象,从而造成历史遗留的规则用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等难题。(五)未登记的大型专业市场不少。在我市未登记市场中一些大型的专业市场名列其中, 这个特点比较突出。如大型农批市场有大岭山东莞市信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未变更经营 地址) 、石碣润丰(国际)蔬菜中心;大型塑胶市场有常平大京九塑料市场、黄江华南塑胶 市场;大型禽畜市场有东城的东莞市三鸟市场(未变更经营地址) 、常平朗贝三鸟市场、凤 岗伟德田禽畜市场;大型布料辅料批发市场有虎门(国际)布料交易中心等等。这些市场 基本都具有规模大、实力厚、档次高、建设新、辐射广、影响力强的特点。信立农批是东 莞市农副

6、产品批发的新龙头;石碣润丰(国际)蔬菜市场销港蔬菜占香港蔬菜总量的三分 一;虎门国际布料交易中心成为虎门布料辅料行业升级的现代化交易新平台。二、未登记市场的负面影响(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未登记市场大都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有的市场内无设置消防栓,灭火器配备不足;有的 消防栓不通水,形同虚设;有的市场铺位内住人、商住合一;有的市场电线乱拉乱接,明 火煮食。一旦出现消防事故,后果将是十分严重。06 年 1 月 6 日长安镇锦厦龙坚市场发生 火灾事故,市场内 100 多家商铺当场被火烧毁。据了解,火灾是由该市场某商铺一员工点 蜡烛时不慎引起的,由于市场消防设施陈旧,场内消防栓无法使用,消防人员只能

7、利用灭 火器扑救,天干物燥,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二)存在建筑安全隐患。未登记市场中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手续约占 70%。有的市场是简易棚架式,未经过正 规设计,搭建的时间久,质料差,从建筑的角度来评估,安全系数不高,存在比较严重的 建筑安全隐患,出现问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登记市场大部分存在管理人员素质差、档次低、设施不全、秩序较为混乱情况,食品准 入的管理工作相当薄弱,关口把得不严,容易出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现象,存在一定的食 品安全隐患。(四)存在治安安全隐患。一些未登记市场的开办者或承包经营者通常只顾收取效益而不愿履行市场管理责任,一些 敏感行业

8、如网吧、影吧、出租屋和非法医疗诊所藏匿其中,隐蔽作业,容易聚集三无人员, 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甚至激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五)存在脏、乱、差现象。一些未登记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系统完善的卫生管理、消防安全、治安保卫、摆卖 秩序、水电管理、车辆停放、交易行为等管理制度,容易形成脏、乱、差现象或出现卫生 死角,给我市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带来一定的难度,从创建文明诚市、卫生城镇等高度来 看,也构成了一定负面的影响。(六)存在不公平竞争。未登记市场低成本经营抢占和分流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给“拿正牌”守法经营的市场造成 一定程度的不公平竞争。市场内的经营户由于市场这一载体未取得合法主体资格而无法办

9、理营业执照,长期处于无照经营状态,遗漏了相当幅度的税费,客观上不利于持照经营户 的充分竞争,也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三、未登记市场的形成及存在原因(一)有历史累积和政策遗留问题原因。我市目前的未登记市场,大多数是由于当时大发展的历史背景之下以及响应“村村有市场” 的政策,为解决菜篮子工程而兴建的简易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急功近利的思想意识以 及相关政策遗留的问题,大多数市场在建设时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时无规划立项 报建手续,没有办理土地或房屋使用证明文件;二是未办理建筑报建、质量监管手续,无 法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取得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是不申请消防手续,无法 通过消防安全验收

10、等等。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场登记注 册必须具备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证明,以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证的证明 文件。因此这些“先天不足”的市场不具备办理市场登记注册必需的前置条件,成为难以 处理的历史遗留长尾巴。(二)有市场开办者主观原因。市场开办者主观上的意识与态度,也是未登记市场形成重要因素。一是相当部分市场开办 者对办理市场登记抱着不打不紧的被动态度,表面上对政府及部门答应或承诺办理,但没 有实质性行动,采取拖拉、应付的态度,多年来,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依然能开门 大吉,他们心底上认为政府及其部门为了经济发展大局,不可能轻易清拆或取缔其市场,还没有感受到

11、政府动真格的威力;二是市场开办者在补办登记问题上存在认识偏差,盲目 认为程序手续繁琐和费用庞大。如东城区光明市场开办单位一直认为办理该市场的建筑工 程质量验收要花 30 万元,但据我们咨询,经建设局认可的资质建筑质量鉴定收费约每平方 6-7 元,按此计算,东城区光明市场的建筑质量鉴定费用只需 1 万元左右;三是村(社区) 和市场承包经营者互相推诿责任。据调查,由村(社区)开办的 108 个未登记市场中,绝 大部分由私人承包,而承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由谁来办证。开办者与承包者互踢皮球, 登记责任无从落实;四是市场开办者不愿承担相关费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 收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以一座

12、5000框架结构为例,建筑质量鉴定费要 4-5 万元,消防 工程费用 3-4 万元,总费用 10 万元左右。这笔费用摊在市场开办者身上支付,对一些经营 不景气处于半生不死的市场来说,是有相当难度的。(三)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原因。有的市场建设时没有土地(房屋)使用证明文件,或者建设用地是非商业用途性质;有的 市场在没有办理任何规划立项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而兴办起来;有的市场未办理报建手续, 市场建筑物未经工程质量合格验收依然能经营;有的市场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同样开门大 吉。如大岭山的东莞市信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划面积 70 万,目前建成开业的有 24 万 ,2005 年 11 月 26 日正式开业,由

13、于该市场二楼住人,商住不分,消防不过关,致使目 前仍然未能办理市场变更登记。由于市场经营资格未得到法定确立,以至场内 800 多户经 营户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变成一个特殊的无照经营的聚集洼地。这个市场无论从规划气势、 建设规模、标准档次、商家汇聚、辐射范围等方面都是东莞市专业市场的标杆,可以说是 打造商贸东莞的一个物流拳头和响亮名片,这样的一个大规模,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的 专业市场却是手续不全市场。我市未登记市场中属 2000 年后建成的有 132 个,欠建设审批 的有 152 个,欠消防审批的有 118 个,除了历史原因、政策原因和发展原因引发之外,也 体现了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或不到位,存

14、在着监管盲区。以致市场建成开业演变成“先 斩后奏”事实,再按现在的政策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愈来愈困难,从而累积成为顽疾。(四)有管理体制的原因。目前,对集贸市场的监管有一个误区,认为集贸市场管理只是工商部门的事情,工商部门 包揽一切。这个旧观念一定要转变。 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2002 年 1 月 25 日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明 确规定,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具体来说,工商 部门对集贸市场的职责是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查处市场内经营户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市场的培育建设、规

15、划布局、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由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 对应承担,市场的基础建设、硬件投入、市场卫生、市场摆卖秩序及其他日常管理依照 “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市场开办单位负责。现在的局面是集贸市场的监管存 在边缘化的现象,相关部门职能不清,甚至出现推诿现象,镇村两级统筹管理工作力度未 能充分展示,市场开办者的管理义务未有充分履行。全市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集贸市 场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五)有社会矛盾激化的原因。在我市未登记市场中,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组成结构和利益分配情况比较复杂,由企业、个人等自行开办的 55 个,由村(社区)开办的有 108 个。在村(社区)开办的市场中, 有的是由村(社

16、区)出租土地给企业或个人,挂靠村(社区)名义建设,村(社区)收取 土地租金和管理费;有的是由村(社区)直接出资建好市场,再承包给企业或个人经营, 村(社区)收取固定承包金;有的市场是由村(社区)自行经营管理。这些市场的开办者 组成结构涉及到企业、个人、集体,经营形式涉及到自办自管、承包转租、合作联营,利 益分配涉及到集体、村民、个人等。因此在清理整治过程中一旦触及其核心利益分配问题, 就会激化产生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例如:05 年全市“四清理”期间,长安政府组织工商、 城建、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对该镇锦厦村未登记的龙坚市场进行清理,要求其停止违规 经营行为,但遭到市场承包者(广西人)鼓动场内经营户的强烈对抗,个别经营户以性命 作为胁迫手段,阻挠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当地政府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迟迟无法下决心 将其取缔。四、解决未登记市场的几个关键从全市的范畴来观察和进行全局性分析,未登记市场渊源既有历史遗留问题,又有现实实 际困难的因素;既有市场开办者主观原因,又有监管部门的某种原因;既有体制不顺、职 能不清、管理失位问题,又有矛盾滋生,利益分配的原因等等,波及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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