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41058513 上传时间:2018-05-2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Bei Jing Yi Xian Law Firm1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如何合理合法安排加班?毛某在一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工作,该企业主要是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零部件,企业的利润也主要是看订单的多少。一天,该企业接了一笔订单,要求在一个月内交付二十万个零部件,由于企业人手有限,厂领导决定搞一个月的突击生产,每天加班四个小时,务必在一个月内完成全部的订量,所有员工必须保证全勤,否则按厂里的生产规定扣发当日的工资并处以罚款。说是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其实每天的工作的时间都在十四个小时左右,毛某在连续工作了二十多天后,明显感觉到身体透支太严重,最后的几天只能坚持上半天的班。此事被厂长知道了,厂里对毛某做

2、出了处罚决定,扣发了其部分工资。请问,企业如此安排加班合不合法? 义贤律师评析义贤律师评析 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实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企业不得强迫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本案中,该企业主要存在两个违法行为,一是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二是违法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企业领导未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安排加班,并且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每天安排六个多小时的加班,已经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企业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

3、罚。现在许多企业在执行劳动法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特别是一些小型的企业。在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一般都不完善,所有工作完全有企业领导一人决定,工会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其最基本的目的,但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必须执行国家法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换取企业的利益。 义贤专家律师点评义贤专家律师点评 用人单位因为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职工进行加班是Bei Jing Yi Xian Law Firm2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不仅仅涉及到加班工资的发放问题,而且有可能涉及到其他问题,因此,企业对加班应当规定一个程序。用人单位决定加班的,首先要明确有权作出加班

4、决定的主体;其次,应当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以明示的方式告知职工;第三、做好对加班人员的登记工作。所有的材料应形成书面的文字,以防范不可预测的风险。附:员工未经批准加班的,单位用支付加班费吗?附:员工未经批准加班的,单位用支付加班费吗? “五一”长假快到了,为了能赶在放假当天就回老家,朱某计划下班以后加班以尽快完成手头的工作。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加班的,应该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的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由于当天部门经理没有上班,朱某义 贤 所 官 方 网 站:h t t p:/w w w.yixianlawyer.c o m/就没有将加班的事情提出来,当天,朱某加了三个小时的班,走的时

5、候打了考勤卡。月底发工资的时候,朱某的加班没有给算,朱某就找到了单位的会计,要求按照工资标准,加发三个小时的加班工资,会计告诉他说,加班没有书面的申请,没有主管领导的批准,私自加班行为不视为加班。朱某认为,自己加班之所以没有经过领导的批准,是因为当天领导不在,再说自己的考勤卡上明确显示了自己的加班时间,单位应当给发加班工资。请问,对于朱某的情况,单位用发加班工资吗? 义贤律师评析义贤律师评析 本案中,该企业已经对加班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员工加班的,应该按照程序规定提出申请,否则不能视为加班行为。公司的考勤卡只是作为员工到单位和离开单位的时间的证明,并不能作为加班的当然证明。因此

6、,该企业可以不向朱某支付加班三小时的工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Bei Jing Yi Xian Law Firm3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 年 8 月 4 日劳动部)71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 ,w w w.51HRlaw.c o m是北 京 义 贤 律 师 事 务 所所属电子商务网站。加关注义 贤 新 浪 微 博

7、(义 贤 律 师 事 务 所)你就能了解到更多维权策略,我们致力于与企业一起成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办法(1994 年 12 月 26 日,劳动部)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文章来源:北 京 义 贤 律 师 事 务 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