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保险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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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保险经办流程计划生育保险经办流程1生育保险登记及生育保险费用申报:生育保险登记及生育保险费用申报: (1)生育应在妊娠 10 周内办理妊娠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提供:医疗保险证和 复印件、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和复印件,填写生登字 2 号表、生育住院登记,应在住院后 3 天内办理住院登 记手续,登记时应提供:生育登记 2 号表回单、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需要 生育保险章) 。填写生登字 1 号表。 (2)计划生育门诊费用申报: 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术前、术后)并加盖生育保险章、申报的票据及明 细须加盖生育保险章(人流需提前办理生登字 2 号表 (

2、3)生育费用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住院登记表(5 号表) 、住院票据、明细(盖生育保险章) 、独生子女证、出生 证复印件、出院小结、产前检查费的各项票据和明细 2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中的有关问题:生育保险业务经办中的有关问题: (1)诊断证明、住院证需加盖生育保险章,是否盖医疗保险章? 已经对外公布的 51 家定点医院有生育保险专用章的,在诊断证明和住院证上盖 生育保险专用章即可,对于还没有及时刻制生育保险专用章的定点医院或现还 不具备定点医院资格的医疗机构,可盖医疗保险专用章。 (2)诊断证明不是由定点医院出具,是否需到定点医院补办? 在生育保险启动前,已经进行妊娠诊断的,诊断证明由非定点医院

3、出具的,也 可进行妊娠登记,不必再到定点医院补开诊断证明。 (3)诊断证明原件已提供给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部门,如何办理妊娠登记?对已经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参保职工办理妊娠登记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生育保险章) 妊娠化验单盖生育保险章 代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证 (4)妊娠化验未做或化验单遗失后,B 超可否代替妊娠化验? 在生育保险启动前。妊娠的妊娠化验未做、化验单遗失的应提供与现妊娠月份 相符的诊断依据(如 B 超等)替代妊娠实验化验单。 (5)持外地的生育服务证可以进行妊娠登记吗? 可以。 (6)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只参加

4、生育保险,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可以。 (7)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可否申报支付? 2005 年 10 月后,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终止妊娠) 、治疗计划生育手术 并发症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8)参保后,定点医院公布前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医院不是定点医院,产前检查费如何支付? 2005 年 10 月后,必须到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费用按照生 育保险支付经办意见审核支付。 (9)在津参保人员,家居住外地可否在当地分娩? 由单位提供在本市无亲属的证明,选择当地医院分娩并备案,其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本市的标准进行支付,就医及费用的申报与支付同长期派驻异

5、地参保职工 的有关规定。事实计划生育医疗的只允许在本市。 (10)生育急诊就医,可否在非定点医院? 原则上允许。 (11)妊娠登记(有生育服务证)在门诊终止治疗实施手术,如何申报生育津 贴? 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的诊断证明 (12)妊娠特有疾病及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的治疗费用,如何申报结算? 凡因治疗妊娠特有疾病(如妊娠剧吐,妊娠高血压综合证等)和妊娠合并内科 疾病(如糖尿病、心脏病等)住院的,应按照医保病人(须在同时具备医疗保 险和生育保险定点资格的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办理 出院手续,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若病情严重,住院期间需提前结

6、束 妊娠的,应撤消医疗保险住院资格确认书,再进行生育保险住院登记,住院费 用按照生育保险支付经办意见进行审核,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3)参保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如何支付? 参保当月,女职工未完成生育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 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按下列标准进行支付: 将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教费期限与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相对照: 妊娠不满 12 周(3 个月)终止妊娠的限额 100 元,参保教费期限不满 3 个月分 娩或终止妊娠的限额 300 元,参保教费期限满 3 个月至不满 4 个月分娩或终止 妊娠的限额 300 元。 (14)关于限额支付与预定支付的说明 产前检查

7、费用按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对于符合按定额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按定额支付,低于定额的费用仍按定额支付。 (15)产前检查的支付范围? (16)产前检查应为有关的检查费和化验费。 3退休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退休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二处 2006 年 1 月 19 日的通知精神,已 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为其在职职工全员交纳生育保险费的,该参保单位 的退休人员,应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自生育保险启动,掺保单位参保之 月起,该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和计划 生育手术

8、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第二批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公布名单第二批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公布名单根据津社保医(2006)5 号文件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参保人员可在第 二批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生育分娩。 产前产后相关手续产前产后相关手续2010 年生育前相关手续年生育前相关手续1、证明信(在本单位办理)2、 医疗保险证和复印件3、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化验单4、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需到本人所住小区里的街道居委会办理)5、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6、办理地点:河东九经路海河大厦五楼医保中心2010 年生育后相关手续年生育后相关手续1、住院证* 住院登记表或住院证明书(盖诊

9、断证明专用章、医疗保险章、生育保险章,住院处章)2、医疗保险证和复印件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报产前检查目前不要)4、天津市生育保险其他住院登记表异地(津社保生登字 5 号表粉红色) (7 号表黄色)在海河大厦 5 楼领*5、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6、产前检查费的各项票据和明细和挂号条(盖生育保险章、医保章)7、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复印件8、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医疗保险章、生育保险章、病案室章)9、诊断证明 (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医疗保险章、生育保险章, )相关手续:在单位办理(医疗费申请支付表:5 号、6 号、8 号表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封皮)11、异地就医需领津社保生登字 5、7 号表(在海河大厦 5 楼领)最下面中间签字盖天津音乐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章12、全额自己垫付住院费要有统一收费收据和病人费用清单汇总的明细:如药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计价金额应交金额13、 *1 和 4 走医保的不用交!自己全额垫付要交。14、产假 4 个月之内必须办理以上内容。15、住院用医保证、看病检查必须刷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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