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0873465 上传时间:2018-05-2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能力素质】创办公司的资料(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175569632更多免费下载,尽在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 175569632m)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doc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说明书载明事项.doc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数额.doc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do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do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do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出资额.doc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doc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doc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doc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 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说明书载明事项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说明书。出资说明书应 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有

3、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出资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 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 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 担违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 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 承担连带责任。天马行

4、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175569632更多免费下载,尽在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 175569632m)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股东的权利,通常简称为股东权或者股权,指股东基于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 股东权具有综合性质,即包括实体方面的权利,也包括程序方面的权利。按照我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具有以下权利:1.出席会议权或者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一种机构,没有股东就没有股东会,而股 东会就是解决有

5、关重大问题的。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有 多少出资就有多少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会可以选举和罢免公司的董事、监事,按照这一项规定,股东 则有权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但是这项权利表现在公司的股东只能按照自己出资数额 的多少,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即对所要选举的董事、监事表达自己的意志,是投赞成票还 是反对票、弃权票。公司的股东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就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股东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根据股东地位平等的原则,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一律平等。3.红利分配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按

6、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红利分配权是股东权的核心, 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即通过公司的盈余分配获得红利。红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利是指向股东分配的一切公司盈余。狭义的红利是股息以外的向公司的股东分配 的盈余。4.剩余财产分配权。即公司解散时,对于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后所留下的财产进行分配的权 利。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自己所持公司出资比例要求公司的清算人进行分配。5.查阅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的 财产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为封闭式公司,公司的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一般不对外公开,但对于公司的股东不能保密和封锁,股东可随时

7、进行查阅。6.增资优先认购权。公司成立以后,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往往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 公司的资本总额。这时,公司原有的股东有优先的认购权。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 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7.转让出资权。转让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把自己所持有的出资份额转让与他人,使他人成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175569632更多免费下载,尽在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 175569632m)为公司股东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具有人合的因素,股东之间比较密切,一般来说,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向股东以外

8、的人转让时,则有严格的限制,我国公司法 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 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全体股东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 买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以下规定:1.一般情况下,2 人以上 50 人以下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特殊情况下,一人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这“一人“是指国家和外商。中国的自然人不能独自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或者外商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9、的义务是指股东基于股东的资格而对公司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 定行为的法律约束。股东在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时,也应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 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输。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 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 定的除外。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 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 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

10、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 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 担连带责任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175569632更多免费下载,尽在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 175569632m)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有关问题必

11、须由公司的出资人进行协商,协商 以后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这个书面形式即是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首先订阅 公司章程,否则,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2.报有部部门审批。按照公司法第八条的规定,这一程序不是设立所有的有限责任公 司都要经过的程序,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时,才要经过这一程序。3.缴纳出资。有限责任公司除了具有人合的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因素。公司没有出 资,就不能设立。公司的出资人在认购自己的出资额以后,必须予以缴纳。不缴纳者不能 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因此造成公司的不能成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应当全部一次性缴足

12、,不得分期缴纳。4.确立机关(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的机关是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定机构。按照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登记成立以前必须对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 、业务执行 机关(董事会) 、监督机关(监事会)作出是否设立的规定。5.设立登记。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有全部出资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 以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公司 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有关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对于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予 以登记;对于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不予以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发给营业执 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宣告成立。否则,有限责任公司不能

13、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应按以下办法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 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 理机关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 不予登记。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175569632更多免费下载,尽在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

14、9;QQ 群: 175569632m)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办法办理: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公司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2.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管 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包括 2 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人、法人、国家 (国家作为股东时授权有关股东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具 有设立有限责任的资格) 。二是除了特别的规定外,设立

1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的必须在 2 人以上 50 人以下,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国家可以以一个主体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 资公司。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包括 2 个方面的 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资本,即股东必须出资,不出资者不能成为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二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行征法规的规定。按照 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法定的资本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 司不得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以商业零售 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 30 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 10 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需要高于上述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 另行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制定的股东、公司的内部组 织机构的组成人员、公司内部职工等必须遵守的内部行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 定公司章程,包括 3 方面的含: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二是制定公司章 程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比如,公司章程所订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比如,公司章程所订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