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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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湖南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 地方应急组织机构3. 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防措施3.2 预警措施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事件分级4.2 分级响应4.3 应急处置2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 善后工作5.1 善后处置5.2 总结评估6. 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6.2 装备保障6.3 通信保障7. 监督管理7.1 宣传、培训与演练7.2 责任追究8. 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预案制定与实施31.

2、总则1.1 编编制目的制目的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1.2 编编制依据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条例和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1.3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工作原则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处置。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应急急组织组织机构机构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

3、任指挥长,省畜牧水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省畜牧水产局班子成员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办公室、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畜牧水产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由省畜牧水产局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处4长兼任副主任。2.2 应应急急组织组织机构机构职责职责2.2.1 省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全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解决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2.2 省指挥部办公室受理、收集并跟踪掌握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落实省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协调组织事故现场附近的渔船

4、参加水上搜救应急行动;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相关调查工作;承担省指挥部日常工作。2.3 地方地方应应急急组织组织机构机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省应急指挥机构设置,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 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预防措施防措施3.1.1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及渔业船舶船员安全操作技能、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渔民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1.2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大5渔港和水上

5、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改变船体结构、用途,违章载客、载货,维修保养不到位,通信导航、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不齐全和擅自进入交通管制水域或禁止捕鱼水域的渔业船舶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1.3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引导渔业船舶编队(组)作业,提高渔民自救互救能力;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及其动态,对可能引发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对策和建议。3.2 预预警措施警措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并向有关方面通报气象海况、社情舆情等预警信息;加强对有关渔业船舶的跟踪管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通知渔业船舶驶离或禁止渔业船舶前往相

6、关水域;预警解除后,及时通知相关方面恢复渔业船舶正常作业。3.3 信息信息报报告告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渔业应急值班制度,积极收集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确保通信畅通。对接报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发生较大(级)以上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在事发后 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渔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的,可越级上报。6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接报涉及非本行政区域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报相关行政区域,并配合做好协调处置工作。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发

7、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水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当事船舶或设施名称、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及联络方式、损坏程度;当事船舶救生、通讯设备配备情况及救助要求;当事各方的船位、航向、航速和船舶特征,已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事项等。4. 应急响应4.1 事件分事件分级级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程度,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4.1.1 一般(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一次死亡(失踪)3 人以下,或致 10 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4.1.2 较大(级)渔业船舶水上突

8、发事件一次死亡(失踪)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致 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4.1.3 重大(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7一次死亡(失踪)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致 50 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4.1.4 特别重大(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一次死亡(失踪)30 人以上,或致 100 人以上重伤,或造成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具有特别严重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

9、事件。上述数量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4.2 分分级级响响应应4.2.1 较大(级)、一般(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分别由市州、县市区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渔业主管部门予以支持。4.2.2 重大(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由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措施开展应急处置;特别重大(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由农业部启动应急响应,省指挥部根据农业部的决策部署,积极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4.2.3 发生重大(级)以上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省指挥部积极组织开展会商,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省指挥部办

10、公室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渔业应急救援力量、渔业执法力量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农业部予以支持。84.3 应应急急处处置置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接报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后,应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应急处置。4.3.1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1)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通报水上专业搜救机构,请其调派专业力量赶往救助。(2)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保持与当事渔业船舶或附近渔业船舶的联系,指导当事渔业船舶开展自救、互救;及时了解并向有关方面通报现场情况。(3)协调事发水域附近作业渔业船舶参与救助;组织具备适航条件的渔业执法船舶和专业救援船只赶往事发水域参与处置。4.3.2 渔业船舶水上渔事纠纷突发事件(1

11、)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与当事渔业船舶保持联系,开展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要求当事各方停止不当行为。(2)稳控当事各方所属地其他渔船,禁止其前往事发水域,防止事件规模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调派渔业执法船舶赶往事发水域,控制事态,避免事件升级。(3)出现或可能出现群体械斗、故意碰撞、挟持人员等紧急情况时,及时通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和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请其调派力量紧急赶赴现场处置。94.4 信息信息发发布布省指挥部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4.5 应应急急结结束束符合下列情况的

12、,启动应急响应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已成功处置或事件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当事渔业船舶或人员的安全不再受到威胁;事件的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有扩展、反复或加剧的可能。5. 善后工作5.1 善后善后处处置置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应跟踪事件后续处理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协调渔业保险机构及时启动理赔工作程序,对相关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评估、理赔。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当事渔民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和稳定工作,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5.2 总结评总结评估估应急结束后,事发地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及

13、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对事发原因、损失及影响、处置经验等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106. 应急保障6.1 队队伍保障伍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加强渔业执法力量和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6.2 装装备备保障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明确渔业执法船舶类型、性能、分布、适航能力及通讯方式,配备救生、救助、消防等装备器材;加强渔业船舶信息化和自救互救装备建设,实时掌握本地渔业船舶类型、性能、数量、分布及适航和救援能力。6.3 通信保障通信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设立应急值班电话,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

14、,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加强与交通海事部门、渔业执法及专业救援力量等的联络,保证通信畅通。7. 监督管理7.1 宣宣传传、培、培训训与演与演练练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知识;加强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117.2 责责任追究任追究对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或有其他失、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8. 附则8.1 预预案管理与更新案管理与更新省农业委员会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8.2 预预案制定与案制定与实实施施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由省农业委员会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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