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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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 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局、环保局、各工业园(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发改委、省环保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4803 号),要求发展生物质能供热,替代化石能源,构建城镇可再生能源体系,防治大气污染,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组织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是低碳环保经济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是替代燃煤燃重油等化石能源锅炉供热、应对大气污染

2、的重要措施,发展空间和潜力较大。2014-2015 年,全国拟建设 120 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总投资约 50 亿元。2014 年启动建设,2015 年建成。通过示范建设,达到以下目标:1、打造低碳的新型可再生能源热力产业。通过示范建设,打造以低碳为特征的新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热力产业。建立生物质原料收集运输、成型燃料生产、生物质锅炉建设和热力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扩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市场,培育一批新型企业,加快发展生物质能供热新型产业。示范项目建成后,新增1产值 80 亿元。2、形成一定的可再生能源供热能力。示范项目建成后,替代化石能源供热 120 万吨标煤。其中,生物质成

3、型燃料锅炉民用供热面积超过 600 万平方米,工业供热超过 1800 蒸吨/小时,减少CO2 排放超过 500 万吨、SO2 排放超过 5 万吨。3、探索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应用方式及商业模式。通过示范建设,在 10 个及以上的县城或工业园区实现主要由生物质供热,建立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提高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市场化水平。4、建立简便高效的管理体系。通过示范建设,建立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与环保部门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的简便高效的管理体系,将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纳入商品能源统计体系。二、项目条件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新建、扩建项目;或对原有化石能源锅炉的改造项目。示范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4、:1、项目规模不低于 20t/h(14MW),其中单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容量不低于 10t/h(7MW),且所有锅炉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或工业园区内,由同一个企业建设经营。项目应具备稳定的热负荷;2、项目所使用的燃料为利用农林剩余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所用锅炉为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且配置袋式除尘器;3、项目应采用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鼓励专业经营生物质热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系统并负责运营服务;24、项目锅炉污染物排放需满足相应的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示范项目应按以下要求严格控制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SO2 排放浓度小于 50mg/m3,NOx 排放

5、浓度小于200mg/m3。10t/h 及以上容量的锅炉应安装环保部门认可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5、项目应在 2015 年 6 月底前完成备案手续,2015 年底前建成(或完成改造)投运。6、申报项目座落位置须在非敏感区。三、管理程序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上报全市范围内生物质能供热示范项目,并组织项目实施,以及对项目运行的监管。1、组织示范项目市发改委按照示范项目条件要求,组织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经济性较好、投资业主实力较强的项目,作为示范项目,并组织备案。2015 年 6 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备案手续。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

6、国生物质颗粒燃料示范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28 号),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本示范项目。2、上报示范项目市发改委组织项目业主编制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大纲见附件1)。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对拟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形成示范项目申请文件(见附件 2),联合行文上报省发改委、环保厅,省发改委、环保厅汇总审核后,上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3、审查下达示范项目计划3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示范项目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项目,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根据各地上报项目以及组织审查的情况,分批下达示范项目计划。4、组织示范项目实施市、县发改部门牵头按国家下达的示范项目计

7、划组织实施。市、县环保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期间的环保监管,确保环保设施及监控设施安装到位。示范项目应于 2015 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应及时向省发革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省发改委会同省环保厅组织开展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取消示范项目称号。5、示范项目运行监管市、县发改部门会同市、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示范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监管。示范项目单位应于每年 6 月底、12 月底前上报项目运行情况报告(大纲见附件 4),由市发改委汇总形成示范项目总体运行情况报告,每年底前上报省发改委。市、县环保局应组织加强对示范项目的环保监管,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对污染物排放不满足环保要求的项目,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提

8、出取消示范项目的意见,报省发改委、省环保厅核实后,上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确认,取消示范项目称号。四、保障措施1、市、县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作为压减煤炭消费、淘汰燃煤锅炉以及秸秆禁烧的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考核体系,加强示范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42、市、县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要积极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在化工、机械、医药、食品、饮料、造纸、印染等用热消费大的工业领域以及民用供暖的应用,优先在这些领域开展示范项目建设。3、市、县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和发挥效益。4、示范项目建成投运并经

9、验收合格后,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请各县市区发改局、环保局按照以上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于 2014 年底前和 2015 年 5月 20 日前,分两批示范项目,联合上报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联系人:市发改委(能源局) 李 倩 8668868 8852599(传真)附件:1、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2、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申请文件起草大纲3、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大纲4、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运行情况报告大纲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衡阳市环保局2014 年 12 月 1 日附件 1:5生物质

10、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 申请报告编制大纲一、示范项目申请报告正文部分1、概述。简要介绍项目名称、类型、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址、供热方式、供热面积或工业热负荷、投资、建设规模等。2、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单位。简要介绍项目业主资产情况、主营业务、生物质能供热领域业绩和技术力量等;简要介绍专业化生物质锅炉供热建设运营单位情况、主营业务、生物质能供热领域业绩和技术力量等。3、生物质能资源评价。介绍项目建设地址周边生物质资源情况、可获得量、能否满足项目用量需求。4、热负荷。详细介绍项目热负荷类型(居民/商业采暖,工业供热)、现状供热方式、热负荷增长预测、项目设计热负荷和供热方式等。5、

11、建设条件。介绍项目的土地、水源、交通运输、供热管网等建设条件情况。6、建设内容。介绍项目的锅炉台数、规模、供热方式、配套设施、供热管网等主要建设内容。7、项目投资分析。简要介绍项目投资、资金筹措方案、经济评价主要结论(如项目内部收益率等)。8、环境影响评价。介绍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烟尘、SO2、NOX等)以及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废水治理、灰渣治理及综合利用、噪声治理、粉尘治理等措施。69、社会效益评价。测算项目建成后年节约供热标煤量、年减少 CO2等温室气体排放量、年减少烟尘、SO2、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以及项目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二、示范项目申请报告附件部分1、项目可行性研究

12、报告2、项目的备案文件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文件4、项目其他支持性文件0附件 2: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 申请文件起草大纲一、总体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数、锅炉总数、锅炉总容量、总投资、工业热负荷、民用总供热面积等。项目符合示范条件情况。项目是否完成备案;项目环评批复等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备;项目热负荷、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建设进度等条件是否符合示范要求。二、项目简介简要介绍每个申报示范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类型(新建/扩建/改造)、锅炉容量、建设地址、计划开工和投产日期、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运营单位、锅炉类型、工业供热负荷或民用供热面积、年供热量、年消耗生物质成型燃料量、总投

13、资等情况,以及项目是否完成备案、是否取得环评批复等。填写附表 1。三、附件每个项目的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1附表: 省(区、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情况汇总表热负荷热负荷新增供热量新增供热量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污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染物排放标准(mg/m3)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设计值浓度设计值(mg/m3)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名称名称项目项目类型类型项目项目业主业主项目项目锅炉锅炉系统系统建设建设运营运营单位单位工业工业热负热负荷荷(吨(吨/小时)小时)居民居民供暖供暖面积面积(万(万平米)平米)总投总投资资(万(万元)元)供热供热建设建设内容内容备案备案文号

14、文号预计预计供热供热投产投产日期日期年耗生年耗生物质成物质成型燃料型燃料量(吨)量(吨) 万万GJ折合折合万吨万吨标准标准煤煤烟尘烟尘SO2NOx烟尘烟尘SO2NOx1 2 合计 注:“项目类型”一栏选填“新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扩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煤锅炉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重油锅炉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其他锅炉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中一项。0附件 3: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 验收总结报告大纲一、验收总体情况本省(区、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总数、和建设规模;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数、具体项目名称、类型、建设规模和竣工验收日期等。二、单个示范项目验收情况分项目说明以下情况

15、:(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县(市)、项目类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二)项目竣工建成规模,有无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情况;(三)项目投资情况,实际投资与项目概算的差异情况,超支的情况和原因;(四)工程质量情况;建设工期情况,如建设工期延长,需说明原因;施工实施情况;监理简要情况;(五)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情况;(六)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情况;(七)项目验收结论,包括项目是否通过验收,是否达到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的要求等。三、验收总结1说明本省(区、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按时完成(即 2015 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16、的项目数、比例及具体项目名称,延期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数、比例、具体项目名称。评价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如项目建设进度偏慢,则需分析主要原因。分析总结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0附件 4: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 运行情况报告大纲一、总体情况本省(区、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总数、已投产项目数、具体项目名称、类型和投产日期;半年(或一年)来项目的供热和经营概况,替代燃煤供热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等。二、供热情况分项目说明供热情况,包括总供热量、平均工业热负荷或民用供热面积、消耗生物质成型燃料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以及替代燃煤燃重油等化石能源供热量等。填报附表2。三、经营情况分项目说明经营情况,包括经营利润、成型燃料平均收购价格、其他主要生产成本等情况。填报附表 2。四、运营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从运行技术、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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