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40808251 上传时间:2018-05-2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3.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82018 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复试通知复试分数线复试经验分享启道考研网快讯:2018 年考研复试即将开始,启道教育小编根据根据考生需要,整理2017 年中央音乐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考研复试细则,仅供参考:一、复试通知(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一、复试通知(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作曲系作曲系入复试方案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 业务课一(150 分制):(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业务课一均为主科笔试,不

2、低于 120 分。(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4. 业务课二即技术(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 25%。(2)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业务课二即和声(占 50%)、作品分析(占 50%)。(3)戏曲作曲方向业务课二即作曲(占 40%)、复调(占 30%)、配器(占 30%)。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

3、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约按 1: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约按 1:2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音乐录音艺术方向约按 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

4、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面试(占 90%)与中西音乐史(占 10%)分数之和。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的复试总分为主科(占 90%)与面试(占 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 80 分。3.音乐录音艺术的复试总分为主科(占 90%)与面试(占 10%)之和;其中,主科包含笔试和上机操作两方面,各占 50%,主科成绩不得低于 80 分。拟录取办法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100 分制)0.9+复试总分0.1。(2)视唱练耳方向,

5、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5+复试总分0.5。(3)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制分)0.5+复试总分0.5。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3. 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并列者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音乐学系复试方案音乐学系复试方案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 外语(100 分制

6、):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1)以下各方向均为音乐学方向,其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120 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

7、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 1.5 倍确定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2)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初试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1. 技术(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九个方向的技术分数:和声占 40%,作品分析占

8、 40%,钢琴占 20%;(2)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五个方向的技术分数:和声占 50%,作品分析占 50%。2. 面试(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0 分;3. 复试总分(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0.4+面试0.6。拟录取办法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 音乐学各方向:初试总分(按 100 分制折算)0.6+复试总分0.4;(2) 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两个方向:初试总分(按 100 分制折算)0.5+复试总分0.5。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

9、,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笔试成绩排名。音乐教育学院复试方案音乐教育学院复试方案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 业务课一(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1)音乐教育学方向业务课一即中国音乐史和音乐教育史。(2)音乐教育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含听辨)。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6. 凡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均可进入复试。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即

10、主科考试,复试总分为 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0 分。(1)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 60%)与主科面试(占 40%)分数之和;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2)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 40%)与主科面试(占 60%)分数之和。拟录取办法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3+复试总分0.7;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

11、,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各表演专业方向(含总谱读法方向)复试方案各表演专业方向(含总谱读法方向)复试方案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 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4. 业务课二(15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1)指挥、总谱读法、歌剧艺术指导方向业务课二为音乐基础理论;(2)声乐(歌剧表演艺术)、声乐(音乐会演唱方向)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3)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4)除上述各方向外,各表演专业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 50%,作品

12、分析占 50%,合成业务课二成绩;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特别说明:(1)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2)表演专业方向包括:指挥系(含总谱读法)、钢琴系、管弦系、声歌系(除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民乐系各方向及研究生部民族声乐表演方向。6. 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 100 分制打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 85 分。拟录取办法1. 总成绩(100 分制,以

13、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1+复试分数0.9。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复试方案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复试方案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 业务课一即综合(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4. 业务课二即综合(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

14、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 1: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 100 分制打分,不低于 80 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录取办法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5+复试分数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15、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方案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2初试总分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3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须不低于 105 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 10 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拟录取办法1 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 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 100 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 100 分制)+复试成绩】5。2 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方案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2.初试总分不低于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划定的分数线。3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