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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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编号: 备案盖章: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建设单位: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海淀区上庄镇海淀区上庄镇 C02C02 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A02A02 地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块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 标 人: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 2014 年 9 月 2一、申请投标人获取预审文件、递交预审资料一、申请投标人获取预审文件、递交预审资料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1、 申请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 年 9 月 14 日-2014 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下午 1

2、6:00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 928室)联系人:王宏鹏、韩倩 电话:010-88019358-826每份资格预审文件售卖 500 元,电子版 100 元。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包封的封面上应清楚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必须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 14 时前准备完毕,并按下述地址提交招标人,逾期将予拒绝。截止时间:2014 年 9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

3、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北塔928 室)联系人:王宏鹏、韩倩电话:010-88019358-8263、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与确认:招标人预计将在 2014 年 9 月 26 日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申请投标人,并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方式,将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二、招标工程概况二、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情况:建设单位: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海淀区上庄镇 C02 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A02 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面积:13695.5m2投资金额:607.64 万元3建设内容:

4、种植、铺装、草坪、小品、围墙、岗亭、照明等。2、招标人简介:招标人名称: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民营企业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泰丰商贸中心二层 1 号3、北京上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招标人,已完成工程立项、规划等报批手续,图纸设计、现场施工条件和工程资金已准备就绪。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工作。4、招标范围:种植、铺装、草坪、小品、围墙、岗亭、照明等。三、资审合格条件及申请投标人应提供资料三、资审合格条件及申请投标人应提供资料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或园

5、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只有参加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投标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有意向的且能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电子签章用户自助打印确认单,携确认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非电子签章用户网上报名成功,自助打印确认单后,同时还须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地企业需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地企业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招标的项目经理身份证、

6、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初级及以上,且在企业办项目经理库入库的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后(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可在规定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4、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准确详细、真实提供下述资料和有效证明材料,以便招标人作出客观和有依据的判断,证明本单位具备预审合格条件、且有能力履行合同。申请人所报下述预审资料应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相一致,如果投标文件所报资料与预审资料不一致,且对评标结果有较大影响时,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1)申请人致函、法人授权委托书;(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的说明,包括营业执

7、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原始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在近 3 年内(2011 年至 2013 年)完成的同类业绩表及证明材料,附同类业绩4合同表及竣工验收单;(3)申请人的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申请人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包括现场内外)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如申请人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能到位(以招标办项目经理动态管理系统为准)招标人可以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4)申请人近 3 年(2011、2012、2013 年度)的财务报表(原始复印件) 、开户行名称、资信证明等;(5)有关申请人现阶段和近 3 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

8、况报告;(6)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或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5、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资格应满足预审文件的要求和附件附件 2 中所列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并提供能够被恰当证实的材料。四、资格预审其他要求四、资格预审其他要求1、申请费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资格预审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与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效期(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资格预审申

9、请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资格预审申请人提出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写时需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可以是其正本的复印件,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2)投标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

10、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须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3)除投标申请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5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资格预审申请人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印章并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4)如果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发现错误,可书面指出该项错误,并在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修订本。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修订本。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与密封(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全套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成一册,建议应采用书本式

11、装订(胶装)的方式装订,纸张的规格为 A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6、到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 3 份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8、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1)投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向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格预审情况的书面报告。(2)招标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并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向未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五、投标资格评审(综合定量

12、评审法)五、投标资格评审(综合定量评审法)1、总则(1)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编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制本次招标项目的资格评审办法。(2)本次资格评审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综合定量评审法,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3)本资格评审办法仅适用于海淀区上庄镇 C02 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A02 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的资格评审工作。(4)本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5)本次资格评审拟择优选择 7 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6)所有参与资格评审活动的人员均不得透露资格评审的任何情况。6(7)本项

13、目的资格评审工作将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全部招标投标活动接受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2、评审的程序和内容(1)资格评审准备工作资格评审委员会民主推举主任,由主任组织评委会成员学习资格预审文件、评审办法以及熟悉评审表格。(2)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包括拒绝投标申请条件的判定)(3)必要合格条件评审(4)附加合格条件评审(5)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3、评审的标准和条件(1)初步评审的标准及条件投标申请人是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投标的截止时间前报名投标;投标申请人是否在招标公告或招标人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是否

14、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中的辅助证明资料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是否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申请人致函是否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签字和/或盖章的;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约定的其他标准和条件;未通过初步评审不得进入详细评审。(2)拒绝投标申请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资格预审

15、申请书(或申请文件)无投标申请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遗漏或关键字迹模糊、7无法辨认的;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申请投标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的;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申请投标的;与招标项目已确定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16、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申请事宜;不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不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或申请文件)相互混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3)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并且未被判定为拒绝申请的合格申请人方有资格进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评审条件详见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要合格条件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4)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如果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如果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数大于 7 家,须通过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百分制打分) ,按照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取排名前 7 名作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得分相同,以企业以往业绩得分高者居先) 。如果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少于 7 家, (大于等于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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