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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中小学生、儿童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 助补充保险宣传资料来源:医保局 发布日期:2011-09-15 一、哪些学生儿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一)凡在蓉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以及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证的散居儿童和出生 60 天内办理了入户手续的新生婴儿;(二)已参加 2012 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可以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二、参加 201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缴费?中小学生、儿童 2012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
2、人每年 50 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012 年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80%1%,即:30515 元80%1%=244 元。2012 年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0 日。三、学生儿童在哪里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手续?(一)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在学校、托幼机构参保缴费;(二)散居儿童在街道(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三)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和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以及城乡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3、人证的智力类、精神类残疾人和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中的学生儿童、残疾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全额资助参保;新增计生“三结合”帮扶中的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计生“三结合” 帮扶部门全额资助参保。民政、残联资助人员自愿购买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后,可凭缴费发票和相关材料,由民政、残联按缴费标准的30%予以补助。四、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一)住院待遇参保学生儿童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即可办理结算。一个自然
4、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 倍(2011 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12.5 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不超过 40万元。(二)门诊待遇1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儿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 6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 200 元。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费用,按门诊特殊疾病相关规定予以报销。五、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是多久?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为参保缴费次年的 1 月 1 日零时至 12 月 31 日 24 时。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 6 个月等待期(新生婴儿除外)。六、新生婴儿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新生婴儿须在出生 60 天内持入户手续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险有效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 24 时。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一览表(学生儿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一览表(学生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050 元元/ /人人年年城乡居民
6、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规定个人缴费标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80%1%(今年:(今年:244244 元)元)住院医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转诊缴费时间当年 9 月 1 日12 月 20 日报销比例92%85%75%50%按市内同级别医院缴费地点学校、托幼机构、街道(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起付标准100 元200 元500 元1000 元保险有效期次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一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 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规定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规定(
7、不局限于大病,住院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按此标准报销)(不局限于大病,住院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按此标准报销)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全自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普通门诊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 60%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 200 元。支付标准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总额(除单价在 10000 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7%;肝脏、心脏移植手术定额支付4 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 万
8、元结算方式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蓝色部分是 50 元的基本医疗的规定,黄色部分为 244 元大病补充险的规定。下一页我做了些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看是否有必要增加下一页我做了些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看是否有必要增加 244244 元的大病补充保障元的大病补充保障 我在这里给大家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的理解有些帮助:我在这里给大家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的理解有些帮助:1 1、5050 元的基本医疗的缺点:元的基本医疗的缺点: A、报销的比例很低报销的比例很低,如果到三级医院治疗,在扣除 500 元门槛、扣除全自费、扣除乙类药等一部分自付的费用后,
9、余下的“可报 销部分”按 50%的比例报销,因此总的销售比例是低于 50%的; B、总的报销额度比较低总的报销额度比较低(6 倍社平工资,2012 年约是 18 万元); 2 2、大病补充增加的好处:、大病补充增加的好处: A、大病补充是不局限于大病才报销不局限于大病才报销的,实际上是不论任何原因住院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报销的(除自伤行为社保基本险也不会 报销,大病补充也同样不保障)。报销程序是在基本医疗的基础上再结算一次,简单理解就是:基本医疗可报销部分报了第 1 次后,余下“可报销部分可报销部分”再报销再报销 77%77%,从而提高了总的报销比例;(和基本医疗一样,都是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出
10、院结算窗 口一起就结算了。) B、大病补充的额度每年最高累计可达额度每年最高累计可达 4040 万,加上基本医疗保障 18 万多,同时买,累计保障额度就有 58 万多。 3 3、如果家长已经给孩子在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过大病保险了,还需要购买、如果家长已经给孩子在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过大病保险了,还需要购买 244244 元的大病补充险吗?会不会多余?元的大病补充险吗?会不会多余? A、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是属于“赔付赔付”性质的,是指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范围的“重大疾病”就会按照诊断报告等资料“赔 偿”的,不需要发票不需要发票;社保是按照发票来报销的,因此二者是不会有冲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社保报销了,商业保险公司 的一样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商业赔了,社保也不样可以报销,是互不影响。)B、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只管“大病”,小病是不能报销的。但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小病医疗报销保险,也是需要凭发 票“报销”,因为商业公司一般是按一定比例报销社保报销后余下的未报销部分,就会与社保有交集,但商业保险公司的这种 医疗报销险额度一般小孩都在每年 1 万元以内,所以购了大病补充也不算多余。 4 4、互利互助:交费不多,保障很高。不发生就当帮助其他有需要的人了,也是种助人助已的善行。、互利互助:交费不多,保障很高。不发生就当帮助其他有需要的人了,也是种助人助已的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