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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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2-01-15 10:47:00 2012 年 1 月 15 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鄂各位代表:我向大会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列席 人员提出意见。过去的一年,是全省法院实现整体工作争当排头兵目标的冲刺年。我们按 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的要求,以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组 织全省法院开展“奋力实现排头兵目标”竞赛活动,充分发挥省法院的表率作 用和指导监督职能,推动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全省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取得持续进步。2011 年,全省法院共 受理

2、各类案件 1055341 件,同比下降 1.29%,其中新收 1000031 件,办结 977311 件,案件结收比为 97.73%。取得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 实际执行率上升,以及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 率、信访投诉率下降等“三升三降”的可喜进展。争当全国法院整体工作排头兵的目标基本实现。经过三年来的不懈努 力,全省法院争当排头兵的 18 项主要质效指标全部达标。尤其是一审服判息诉 率、民事一审调解撤诉率、实际执行率分别比 2008 年提高了 4.23、18.36 和 15.10 个百分点,反映办案综合质量水平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先全国,人民群众 来访从

3、2008 年的 51496 人次下降到 20298 人次,减少 60.58%。据广东省省情 调查研究中心“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满 意率为 95.1。省法院对下指导监督的职能逐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诉 前联调工作,社会对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认同度不断增强,使法院的审判质量效 率进一步改善,服判息诉工作得到强化。全省法院一审收案增幅初步回落,一、 二审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使省法院再审审查、执行监督案件明显下降。省法院 全年新收各类案件 15156 件,结案 15472 件,案件结收比为 102.08%;未结 1189 件,同比下降 17.9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4、92.93,同比提高 26.86 个 百分点,为省法院实现职能转变,强化对下级法院的指导监督创造了有利条件。一、紧紧围绕公平正义,依法履行各项司法职能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90433 件,判处罪 犯 108099 人,同比分别增长 8.59%和 4.54%。针对我省社会治安现状和群众关 注的重点,突出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 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一审刑事案件 32144 件,判处罪犯 43605 人,其中判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 29.45%。突出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破坏社会秩 序、危害民生的犯罪,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危险驾驶

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 全标准食品等一审刑事案件 1157 件 2143 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 益。突出依法打击各类群体性经济犯罪,共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网络诈骗等一审刑事案件 579 件 705 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经济生活安全。保持对职务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 1278 件 1635 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从严打击严重犯罪的 同时,抓好对从轻、减轻、免于刑事处罚的准确适用,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 率从 2008 年的 10.53%提高到 50.20%。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对不构成 犯罪的 69 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6、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积极 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进一步化解积怨。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 517750 件,同 比下降 7.76%,解决诉讼标的 1230.90 亿元,同比增长 14.97%。依法妥善化解 婚姻、继承等家庭纠纷矛盾,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共 审结此类一审案件 54513 件,同比增长 3.34%。依法妥善应对国家房地产调控 政策引发的房地产案件新情况,平稳处理相关房地产买卖合同、按揭合同纠纷, 共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 11970 件。依法妥善审理中小企业融 资难导致的纠纷,引导规范企

7、业融资,推动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审结民 间借贷纠纷一审案件 29917 件。深圳中院一审审结全国首例证券公司破产案 大鹏证券破产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 事纠纷案件,保护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 15012 件 (约占全国的 1/4) 。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公平交易 投资环境,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 7471 件(约占全国的 1/3) ,审结海事海商一 审案件 662 件。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 10729 件,同比下降 1.30%。注重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省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有关通知,在 深圳等七个

8、市(区)联合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 并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合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审判, 对 46 件受到国家机关职务侵害的案件当事人决定予以国家赔偿。依法审查非诉 行政执行案件 14624 件,其中准予执行 13615 件,不予执行 1009 件。依法推进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案件 244806 件,执结标的 462.14 亿元。 继续深化主动执行改革,强化主动调查取证和查控财产工作,建立劳动争议等 案件的快速主动执行机制。全省 90%的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加强 了对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建立了首批专门处理执行突发事件和疑难复 杂执行案件的

9、执行法官专家库。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借助媒体曝光 “老赖” ,形成打击赖债行为的高潮,加强对被执行人融资、经营、出境、高消 费等活动的限制,有效促进了案件执结率的提高。如影视界名人邓某某作为案 件被执行人赖债不还,在进行高消费行为时被广州中院依法当场司法拘留,引 起积极的社会反响。大力推动建立执行征信系统,与银行、工商、户籍、房屋、 车管等单位共享征信信息系统,压缩失信空间,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使破解执行难有了新进展,尽管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数量较 大(约占全国的 1/9) ,但执行信访数量却大幅下降,由过去全国最多的省份之 一,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二、紧紧围

10、绕发展大局,着力彰显司法服务职能积极服务幸福广东建设。省法院出台了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 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 15 项措施,要求并指导全省法院不断提高能动性,依 法服务转型升级,促进富裕广东建设;依法保障社会民生,促进民生广东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广东建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广东建 设;发挥规范指引功能,促进法治广东建设。广州、深圳、珠海法院针对南沙、前海、横琴的开发建设,开展了提供司法保障的相关专题调研。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 定 ,积极履行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举全省法院之力,联动推进“平 安大运”建设。深圳中院

11、依托龙岗法院成立了“大运法庭” ,设立大运会诉讼服 务中心,依法及时审理涉大运案件。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及时将审判中发 现的社会管理漏洞、问题反映给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的意见和建议,全省法院共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1655 份。针 对我省加油站资质出租引发较多纠纷的情况,省法院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司 法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推动未成年罪犯改造, 深化少年审判机制改革,在全省法院建立起单独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指导 序列,潮州市建立了华南地区首个全国性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积极探索 推动社会延伸保护、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大司法

12、宣传力度,各级法院开 展送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 4386 次,开展法律咨询、校园普法等各类 活动 1520 次。积极推进大调解格局建设。强化诉调对接,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 政调解、行业调解有效对接,依法对非诉讼调解进行司法审查和确认。基层法 院全部设置了诉前联调工作室,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矛盾, 共受理纠纷 72977 件,成功调解 53288 件,约占 3/4,有效发挥了从源头化解 矛盾的作用。省法院以保险纠纷案件为突破口,联合保监局制定指导性意见, 推动金融、保险等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积极拓展司法便民服务。构建以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为特色的“门诊式” 诉讼服

13、务中心,促使矛盾纠纷尽可能在立案阶段得到化解。积极推行网上预约 立案、预约开庭、预约查档和电子送达等便民措施,在立案大厅设置案件查询 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通过向社区派驻“社区法官” 、聘请“社 区法官助理” 、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措施,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强化司 法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司法救助,为 22778 件案件中 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减免金额达 767.27 万元。积极办理再审案件。认真应对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带来的省法院再审案 件大幅增加的压力,精心组织清案工作,追求案结事了,集中清理超过 18 个月 的再审积案。重视以调解方式结案

14、,妥善化解了多宗缠诉、缠访案件。自觉接 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各级法院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 451 件,其中依法发回重审 33 件,改判 95 件,维持原判 225 件,撤回抗诉、 民事调解、行政和解等其他处理 98 件。三、紧紧围绕自身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推进创新认真抓好已有改革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对我省法院近年来创造的主动执 行、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党建工作指导、人大代表联络机制、隐性司法等改革 创新品牌,着重抓落实、抓推广、抓完善。继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全省家事 审判合议庭扩展到 15 个法院,中山法院等试点单位引入人身安全保护令、探视 抚养档案、心理指导矫治等新形式,促进婚

15、姻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继续推进 量刑规范化改革,研发了量刑规范化办案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统一了刑事案 件量刑标准。稳步推进依法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确保规范透明,共办理此 类案件 64944 件。积极推进小额速裁审判改革。为提高审判效率和减轻当事人诉累,按照最 高法院的部署,逐步扩大小额速裁程序试点,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简单、争议标的不大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一审终审,并 简化诉讼程序,快立、快审、快执,促进纠纷的快速化解。对适用小额速裁程 序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共办理此类案件 1517 件,结案 1502 件,结案率 99.01%,其中调撤率达 99.53%。全面

16、深化司法公开机制改革。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 意见及 16 个配套实施办法,率先将我省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由最高法院指定的 5 个法院扩展到全省。建立司法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和责任追究制度,尊 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 审务“六公开”的规定,逐步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案件审限对外公开。利 用门户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载体推进司法公开,省法院和部分中院、基 层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深圳中院运用微博直播庭审,促使一部分案件在庭前 调解撤诉,创造了司法公开促和解的经验。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省共 有 3787 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 96773 件,一审案件陪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 平。摸索启动业务分类指导、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针对全省法院长期存在地区 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省法院实行分片分类指导,各业务部门成立分片联系指 导小组,深入对口法院实地指导。立足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制定了广东法院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探索建立管理、审判专业、审判辅助和司法政务等人 才分类管理模式。在法官断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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