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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旧机电产电产品品进进口特口特别别声明(声明(2) )致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我单位本次以 的贸易方式报检进口的货物(发票号:,提/运单号: )情况如下:品 名规格型号HS 编码商 标数 量声明进口货物范围序 列 号声明内容:一、我承诺上列货物将按照上述贸易方式进口,对货物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我愿意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我自愿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进口旧机电产品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 年版) 特别管理措施表 1 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上述货物符合下列声明。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货物的下列制造年限/运行(使用)时间,不在禁止进口货物之列:(1)旧挖掘机 制造年限 年, 运行时间 小时(2)旧工程机械 制造年限 年, 运行时间 小时(3)旧印刷机 制造年限 年(4)旧发电机组 制造年限 年, 使用时间 小时。三、上述货物将被如下经销商/使用人所使用:名 称: 地 址: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四、上述声明内容真实有效。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签署日期:注:凡拟进口涉及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表 1 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旧机电产品的, 均需填写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