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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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ww.TopS大家网1 / 48更多精品在大家!http:/www.TopS大家网,大家的!20032003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30 题,每题 1 分,共 30 分。 1.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 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2、 【答 案】 B 【知识点】 改良行为 【详 解】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 23 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 项说法正确。C 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2.小女孩甲(8 岁)与

3、小男孩乙(12 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答 案】 C 【知识点】 动物侵权 【详 解】 民法通则第 127 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4、,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而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 3.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答 案】 C 2 / 4854c53f9e23c9e74a9451d130f40cdc44.pdfTopS大家

5、网,大家的!http:/更多精品在大家!【知识点】 缔约过失 【详 解】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题干描述的正是第一项的情形。 4.甲(男,22 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 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B.

6、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 【答 案】 B 【知识点】 无效婚姻 【详 解】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解释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虽然甲乙结婚时是不符合结婚的条件的,但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不能支持婚姻无效的请求。因此 B 项是正确的。婚

7、姻法第 11 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可撤销婚姻只限于受胁迫的婚姻,本题不符合该情形。 5.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 3 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 1000 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 1000 元。”3 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 2000 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

8、求乙返还 1000 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 案】 B www.TopS大家网3 / 48更多精品在大家!http:/www.TopS大家网,大家的!【知识点】 定金 【详 解】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中最容易出

9、现问题的就是该“订金”是否为“定金”而适用定金罚则。根据上引两条的规定,该 1000 元不能认为为成约订金,而只能是一般的“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虽然双方最终没有订立合同,甲也无权要求乙返还 2000 元。既然双方没有订立合同,则合同也没有成立,故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存在? 合同法第 42 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由此可见,甲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因此 B 项是正确的答

10、案。 6.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答 案】 A 【知识点】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详 解】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二

1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4 / 4854c53f9e23c9e74a9451d130f40cdc44.pdfTopS大家网,大家的!http:/更多精品在大家!(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12、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由以上法条可知,A 项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B、C 项是无效条款或合同;D 项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7.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 1000 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 1000 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

13、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答 案】 D 【知识点】 撤销权 【详 解】 合同法第 74 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本题中情形正是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周某每年给付 1000 元抚养费正是周某所负债务,由于周某的捐赠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林某有权要求撤销该捐赠行为。 8.

14、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 4000 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 4000 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答 案】 A 【知识点】 物权的设立 www.TopS大家网5 / 48更多精品在大家!http:/www.TopS大家网,大家的!【详 解】 甲乙之间订立的合同正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该合

15、同并不因登记而影响其效力。因此 D 项是错误的。而地役权作为他物权的一种,其设立应当登记,否则不能成立,而题中并未登记,所以该地役权是不存在的,因此 A 项是正确的。由此,甲乙之间只是合同关系,而没有设立地役权,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即丙,因此 BC 项都是错误的。 9.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 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 案】 B 【知识点】 宣告死亡的效力 【详 解】 民通意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

16、,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10.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 50 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A.红旗中学 B.工艺美术院 C.李某 D.三方共有 【答 案】 C 【知识点】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 【详 解】 著作权法第 17 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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