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关于修(制)订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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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大学关于修(制)订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山大研字201443 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博士、硕士)培养方案修(制)订提出如下意见。一、修(制)订培养方案的原则及要求(一)修(制)订培养方案要以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为基础,吸收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和经验,创新培养模式,突出培养特色,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二)修(制)订培养方案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 年版)进行。对于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倡按一级学科修(制)订培养方案;若按二级学科修(制

2、)订方案,应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两个以上单位分别招收和培养同一专业研究生的,原则上应共同讨论修(制)订培养方案。(三)培养方案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含实践环节、前沿讲座、中期考核等)、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包括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要求等方面内容。方案内容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四)课程设置要以优化研究生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为目的,应与世界一流大学相近学科研究生培养课程接轨。专业课的设置要反映本学科发展的前沿状况,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同时体现学校学科特色。经学校批准建设的全英语教学课程要纳入培养方案的

3、课程体系中。培养方案中有 2 门及以上全英语教学必修课程的,相应专业研究生可免修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免修的学时数可适当增加到全英语教学课程中。学校鼓励跨学科培养研究生。可在培养方案中明确跨学科招生的专业,并针对不同学科的研究生,在培养方案中设置相应的课程模块。(五)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中英文名称、开课学期、学时与学分、教学目标、教学要求、课程内容、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六)研究生课程学分要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和研究生所需要的平均学习时间合理计算,一般 16-18 学时为 1 学分,实验类课程 24-32 学时为 1 学分。单门研究生

4、课程一般不超过 3 学分。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一)培养目标 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培养目标(明确就业方向)。(二)研究方向一般为 2-6 个。设置研究方向的基本依据:1.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 3.能开设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 4.属交叉学科的,应具有明显的学科发展潜力。(三)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予提前毕业,特别优秀者可提出申请,最长提前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专业应对提前毕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四)培养方式根据

5、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提倡按一级学科培养硕士研究生;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研究生进行“三种经历”,实行双导师合作培养。指导教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在硕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制订完成。(五)应修总学分与课程设置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 30,其中必修学分数不少于 18(含前沿讲座与社会实践)。具体由各学科自行确定。1. 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公共必修课(1)思想政治理论,计 3 学分;(2)第一外国语,计 3 学分。专业必修课(3)专业外语,计 2 学分;(4)学位基础课 2-3 门;(5)学位专业课 2-3 门。必修环

6、节(6)前沿讲座,计 2 学分。包括研究生的个人专题综述,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等。前沿讲座应贯穿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间参加前沿参加前沿讲讲座不少于座不少于 15 次,主次,主讲讲不少不少于于 2 次。次。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对参与次数、主讲次数和考核办法作出具体规定。(7)社会实践,计 1-2 学分。各学科可根据学科实际,本着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了解和解决热点实际问题相结合、与研究生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方式、时间做出规定,并明确相应的考核办法。2. 选修课程(1)专业选专业选修修课课不少于不少于 2 门门。 。各学科要开设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给

7、研究生留有足够的选择空间。(2)非专业选修课。硕士研究生可根据需要选修本学科以外的课程。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有:第二外国语,计 2 学分;体育课,计 1 学分;心理学课程,计 1 学分。3. 补修课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 1-2 门本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六)中期筛选硕士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制度。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学位论文1. 硕士研究生应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从事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工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培养方案应对其做出明确要求与具体安排。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且要求研

8、究生提交规定字数的书面文献综述。2. 是否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确定。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框架(一)培养目标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培养目标。(二)研究方向 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2.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的科研成果;3.能开设本研究方向的前沿课程;4.属交叉学科的,应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三)学制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可申请提

9、前毕业,最长提前时间不能超过一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研究生学制为 5 年。(四)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 3-5 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一名校内跨学科的导师或校外导师。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博士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制订完成。(五)应修总学分与课程设置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至少修满 13 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至少修满 40 学分。具体由各学科自行确定。1. 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1

10、)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计 2 学分; (2)专业外语,计 2 学分;(3)专业必修课及其应修学分数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4)前沿讲座,计 5 学分。前沿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博士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和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可采用讨论班、学术论坛、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内容包括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文献讲座、新技术与新成果介绍等。鼓励博士研究生使用外国语进行前沿讲座。前沿讲座应贯穿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间参加前沿参加前沿讲讲座不少于座不少于 15 次,主次,主讲讲不少于不少于 5 次。次。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

11、的特点对参与次数、主讲次数和考核办法作出具体规定,对在重要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给予前沿讲座学分奖励。2. 选修课程(1)专业选修课及其应修学分数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开设反映当代科学前沿最新发展成果的博士研究生课程。(2)非专业选修课。博士研究生可根据需要选修本学科以外的课程。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有: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计 2 学分;第二外国语,计 2 学分。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第二外国语可作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则第二外国语必修英语。3. 补修课程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 1-2 门。补修课

12、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六)直博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与课程设置直博研究生课程不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课程的简单累加,应对硕、博阶段课程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充分体现学科特色和培养需求。直博研究生应至少修满 32 学分。1. 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计 2 学分;(2)专业外语,计 2 学分;(3)硕士阶段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4)博士阶段专业必修课及其应修学分数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5)前沿讲座,计 6 学分。2. 其他要求同普通博士研究生。(七)中期考核与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应予以高度重视。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具体办法按

13、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论文预答辩和原始资料审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培养方案应对其做出明确要求与具体安排。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且要求博士研究生提交规定字数的文献综述。博士研究生应用不少于 3 年的时间从事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九)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创新成果。具体要求见关于明确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山大研字201063 号)。四、按本意见制定的培养方案从 2014 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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