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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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小微企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小微企业业融融资资模式模式第二章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小微企业典型融资模式 第一节基层信用协会小额批发直贷“永城模式” 一、业务背景 国家开发银行在 2003 年 12 月提出, “当前两基一支建设的任务远未完 成,同时由于市场体制建设的缺损和经济新形势下凸显出一些新问题,像三农、 县域经济、公共卫生、中小企业、就业、创业、走出去战略、环境保护等,成 为当前各地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发展的新瓶颈。这个瓶颈主要不是物质生产和 自然资源的约束,而是社会制度和金融体制发展的制度瓶颈,需求约束的瓶颈。 解决不好,将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解决好,就成为新的增长点 和

2、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支柱。 ”自此国开行提出主动创新,缓解融资难、融资 贵问题,加大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在 2003 年开始进行探索,通过调研发现,县域有大量小 微企业,依托地方特色经济和大中型企业,以本地市场为主,已经有了一定的 经营和资金积累,区域上流动性不大,行业上较为集中,相互比较了解,如果 能诚实经营、不盲目扩张,较小额度的贷款是比较安全的。同时分析认为作为 市场中较弱势群体,为增加就业和维护地方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地方政府应该 给予支持,地方政府一方面可以在管理(如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政策(如 税收优惠政策)上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将各种补贴资金集中起来,设立政府小

3、 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实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广大小微企业与农户” 和“希望小微企业与农户不要让纳税人的钱代偿”的双目标,既体现对弱势群 体的扶持,同时又有一定的威慑力,还消除除以往那种“等靠要”或“靠关系” 来获取财政补贴资金(这种资金因寻租行为而实际效用不高),引导努力经营致 富。另一方面,鉴于其区域的集中性、行业同质性以及规模趋同性,在区域内 成立信用协会进行自我管理,不仅可以“抱团”增强市场竞争力,相互之间可 以促进其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你追我赶,在信用协会内进行联保的有效性也 大大增强,还能较好的解决抵押难、借款贵的问题。 2005 年以来永城市工业基础比较发达,政府财政收入相对

4、较好,在经过几 年的信用环境建设后,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后,没有资金支持,机器 设备陈旧、产品单一,一些订单白白流失,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职工下岗再 就业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引起社会问题,急需融资扶持。另一方面永城市对特 色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有了较好的规划,一些小微企业符合规划要求, 但是当前赢利不佳、抵质押物较少,通常被正规商业金融排斥在外,只能通过 自身积累、高息民间借款,难以持续。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与永城市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大型产业项目上合作良 好,永城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双方充分调 研、讨论和论证,2007 年双方合作创新实施了“基层信用协会小

5、额批发直贷” 业务。 二、业务模式 (一)模式简介 与永城市政府合作,以永城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域合 作办”)为合作机构,以永城市特色行业协会为信用平台,以借款企业联保、企业缴纳风险准备、政府补偿资金为主要信用结构,以单户授信额度与政府风险 补偿资金放大比例调整、联合监督、公示为激励约束机制,以“两表一卡”的 简要评价体系,对永城市特色产业小微企业和农户给予“批发式”(一批 5-15 个)、 小额(企业不超过 500 万元,个人不超过 10 万元)信贷支持,促进就业,支持 特色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模式运行图如下:(二)模式内容 1.参与方职能 (1)地方政府。永城市政

6、府推动建立行业协会、联保协会、信用乡镇、信 用村等信用组织,改善当地信用环境;财政出资设立小微企业和农户风险补偿 资金,对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生产经营出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发展特色 经济,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推动建立提供生产技术、财务管理、市场等 方面的中介服务体系。 (2)县域合作办。按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初审后批量 向银行推荐,并协助银行完成合同签订、账户开立、落实贷款条件、资金支付、 本息回收和相关贷后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银行在贷款业务具体操作中遇到的 重大问题。 (3)信用协会。负责对会员进行管理,向会员提供服务,协助县域合作办 开展相关工作。信用协会严把会员入会

7、关,定期组织“诚实守信企业”等相关 评价活动,对违约、恶意逃废债会员进行淘汰、向社会公布;对会员提供诚信、 市场、技术、管理等培训服务。 (4)国开行河南省分行。推动整个业务机制和模式的理念、组织、制度和 人员建设;对县域合作办推荐的客户和项目,负责进行调研、评审、审查和审 议,对符合要求客户提供贷款资金,并对县域合作办、信用协会进行相关业务 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贷款要素 (1)借款对象。永城市内已经加入各种信用协会的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 (2)额度、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方式 1)额度。小微企业原则上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满足一定条件的,额度 可增加到 300-500 万元。个人原

8、则上不超过 5 万元,满足一定条件的,额度可增加至 5-10 万元。 2)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符合条件的,期限可延长到 3 年; 项目贷款不超过 5 年。 3)利率。参照银行同业标准适当给予优惠。 4)用途:小微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开行信贷投向的固定资产或流动 资金需求;个人用于正当的生产和经营的资金需求。 5)还款方式。小微企业原则上短期贷款按季付息、一次性还本;中长期贷 款宽限期内只付利息,经营期内根据企业现金流预测情况合理安排本息偿还。 个人一次性还本付息。 (3)风险缓释措施 1)风险准备金。借款会员按照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确定的信用等级存入一定 比例的风险准备金。

9、2)会员联保。借款会员以协会为单位建立联保机制。 3)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永城市政府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发展的专项风 险补偿资金,用于弥补银行贷款损失。4)动态监控。银行内部相关处室组成内部联合检查小组,同时联合政府相 关部门组成外部检查小组,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对参与各方的工作人员尽职情况、 借款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动态检查。 5)借助社会大众力量防范风险。县域合作办借助媒介,在一定范围内以合 适的方式进行公示。任何人对合作机构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时,均可以向县 域合作办和银行投诉或举报相关情况,银行联合县域合作办进行调研,以适当 的形式给予答复。 (4)激励约束条款 1)县域合作办无重大违规

10、事件,一定期限内,代偿少、无不良,且未发现 县域合作办工作重大失误,在与永城市整体合作额度、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贷 款发放倍数、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激励性“奖励”。 2)当出现代偿但无不良贷款时,河南分行与该合作机构的业务合作,对整 体合作额度、政府风险补偿资金的放大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进行“惩罚性” 调整。 3)当风险准备金、政府风险补偿金、联保等累计对贷款的代偿率达到 10% 且无不良时,可暂停贷款发放。当代偿率达 20%或出现不良时,可停止放款并可 提前收回贷款,在达到要求后可继续发放贷款。 4)当县域合作办、信用协会参与骗贷或恶意逃废债等事件,或被内外部相 关单位查出重大违规事件,银行 3

11、 年内不与该县域合作办、信用协会开展业务 合作,并有权将恶性事件在媒体上披露。 (5)违约处理 1)当借款会员违约时,先使用会员存入的风险准备金代偿,不足部分由政 府风险补偿资金补偿、联保会员代偿。信用协会可按联保协议等追究违约成员 责任。 2)在内外部动态监控、借助社会力量防范风险过程中,若发现借款人挪用 贷款资金用于严令禁止的领域或恶意逃废债、骗贷,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 不尽职导致贷款损失,甚至出现贪污受贿等事件时,一方面可以采取立即停贷、 提前收回贷款、提高贷款利率、降低合作额度或终止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等措施, 另一方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推动与个人业绩考核挂钩,或根据相关规定 追究相

12、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3.基本操作 (1)政策宣介、项目开发。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地方政府,与县域合作 办、信用协会、拟申请借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在一定区域内进行业务宣介, 讲解开展该业务的目的相关政策和操作。 (2)信用协会调研、评价。对于加入协会的会员借款申请,信用协会组织 集中调研和评价,通过后向县域合作办进行推荐。联保企业的借款额度与其提 供反担保物向关联,借款会员将其个人、家庭、企业的各种资产抵押给信用协 会(含部分收购条款等),一旦发生违约时,其他联保会员在替其代偿后处置抵 押物(或收购)来弥补损失。 (3)县域合作办初审、推荐。县域合作办组织由财政、工商等政府部门工

13、 作人员,以及行业、法律、财务等专家组成的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 后向银行推荐。 (4)银行履行“贷款三查”工作。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对借款会员集中进行 调研和评审,在审议通过后在县域合作办、信用协会的协助下, “批量”组织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资金支付、本息回收,以及贷后管理等工作。 三、业务实践 (一)实践情况 2007 年 7 月,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与永城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签订了永 城市中小企业微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并于当年 9 月发放了第一批贷款。截至 2014 年底,永城市政府小微企业及个人风险补偿资金达 3200 万元,国开行河南省分 行累计向 297 个次小微企业和 72 个农户

14、发放贷款 7.43 亿元,最低额度 3000 元, 最高额度 500 万元,无一笔代偿、无不良贷款,大部分投向了当期特色经济、 改制后的企业和“三农”领域,部分企业已成为当地纳税大户。 由于成本低、规模有保障,企业成长后对吸纳就业、特色经济发展和产业 结构调整与升级有较大的贡献,该业务深受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欢迎。2009 年 2 月,人行郑州中支、省财政和省银监局联合发文(郑银发【2009】25 号)对该 模式明确“肯定和支持开行的产品创新及推广”。 (二)业务正常运行主要因素 1.政府支持力度大。一是永城市政府将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信用 企业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诚信建设成效明显。二

15、是永城市政府为企业 设立了风险补偿金,让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政府的扶持,同时也有必须讲“诚信” 的压力。三是永城市政府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税费减免较多,降低了企业的经 营成本。四是推动信用协会建设,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和各种培训服务,进一 步提高了会员的诚信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 2.风险管控较好。一是通过信用协会、县域合作办、评审委员会、银行等 机构的风险识别,极大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在源头处防范风险。二是信用协 会落实了灵活管用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物或收购条款,对于同业的企业来说 十分有价值,既有熟人圈的“道德”约束,也有联保的“平辈压力”。三是政府 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对企业诚信经营、合规经营有较大的

16、激励作用。四是激励约 束条款对参与各方积极尽职工作、降低操作风险有积极作用。 3.综合成本较低。一是对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来讲,由于有合作办、信用 协会的协助,客户经理主要精力在核实重要信息、信用等级与额度的审定等核 心工作上,虽然贷款的利率仅上浮 10-20%,风险控制好,一个客户经理的管理 能力大大增强,可以管理高达 10 亿元的贷款,规模效益足以弥补单一客户的低 收益。二是对于借款企业来讲,无承兑、无存款要求,除了利息和存入一定比 例的风险准备金外,无其他任何支出,在同类型业务中其综合融资成本在当地 乃至全省、全国最低,也是国开行河南分行综合成本最低的业务模式。 第二节“河南省青年助业贷款工程”融资模式 一、业务背景 为缓解青年创业融资难题,国开行与团中央在 2006 年 4 月联合发布了联 合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中青联字【2006】19 号),2009 年 3 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作为 合作先行试点省份,国开行河南分行与团河南省委(以下简称团省委)组建了 联合调研小组。 经过调研,发现双方有一定的基础: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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