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处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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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层处 2013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4 年工作思路2013 年,我处工作在各位书记的正确领导下,依据青岛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委政法委重点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机制创新、提升效能、夯实基础上狠下功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成效明显,推动了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 2013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又有新增强今年以来,指导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980 多起,调处 970余起,调解率及调解成功率均达 98%以上,避免了“四类案件” ,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健全“

2、三级五层一中心”组织体系,扩大调解覆盖面。调整、充实了 10 个街道(镇) 、322 个社区和 50 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 409 个。完善了道路交通肇事调委会,规范了区法院、派出法庭调解室建设。设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造船区重工等特定行业或特殊专业领域调解组织。构建了以“三级五层一中心”为支撑,覆盖全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二)完善首席调解员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严格首席调解员队伍选拔任用和培训、考核管理,在全区 48 个管区均聘任了管区首席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和等级化管理。设立了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信息库和专家库。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 1209 人,调解信息员近万名,其中首席调解

3、员 73 名,优化了队伍结构,提升了调解水平。(三)积极推进“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建设。一是制定出台落实方案。制定了“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建设方案,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确保了市级平台分流的人民调解案件及时转递到相关调委会。 二是建立案件流转台帐。督促指导各街道(镇) 、社区调委会建立专门的平台流转人民调解案件台帐,对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逐件登记造册三是充分发挥平台隐患预警功能。平台运行半年来,共接收市平台分流的案件 289 起,我们及时对接收的案件进行了分流,全部进入了调解程序,其中调解成功116 起,向综治部门报隐患案件 52 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四)强化行业

4、性调委会建设。一是创新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医疗纠纷调委会。自 2012 年 11 月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 30 起,自动履行率达到 100%,赔付金额达 190 余万元;及时化解了三起重大、棘手医疗纠纷案件,防止了可能引起的围堵医院、越级上访、重大医闹现象等恶性问题的发生。10 月 23 日,我局与半岛都市报联合举办了首届青岛西海岸“和谐医患 健康西城”医疗高峰论坛,10 余家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参与其中,畅谈对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的观点,得到了各界充分认可,反响强烈。现我们与半岛都市报联合每半月出版一期医疗纠纷专版,及时介绍开发区医调委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搭建交流平台,缓解医患

5、关系。该经验做法得到青岛市委副书记王伟同志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同志的肯定和批示,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大众日报、等相继在重要版面作了大幅报道宣传。二是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一体化联动机制。在区劳动服务大厅设立了全省首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将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等部门团体与劳动者、企业联系在一起,设定专职调解员进行接待。通过使劳动者得到从申请到受理再到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普法宣传、仲裁处理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办公模式。4 月 27 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人民

6、调解联动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三是创新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开辟化解物业纠纷新通道。会同区公安、国土、城建、市政公用等部门按照“调处结合、重在调解”的原则,引入物业纠纷第三方调处模式,建立了区、街道两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全区已建立区、街道两级物业调委会 8 家,已成功调处物业纠纷案件 32 起,调解率达到 100%,调解成功率达到 98%,走出了一条有效预防和调处物业纠纷,促进物业和谐、社会和谐的新路子。二、创新社会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实现新提高截止目前,我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 272 人,其中:缓刑 206 人,假释 63 人,占全部社区矫正人员的 98.9%;管制 2

7、人,保外就医 1人。今年以来,共参与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 262 份,新增社区矫正人员 212 人,无脱管漏管,又犯罪率为 0。刑释解教人员 605 人(其中刑释 573 人,解教 32 人) ,安置率 98%,帮教率 100%。(一)强化教育,多方引导,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强化法制教育。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专职人员、指导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实现思想矫正渐进化、经常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共组织矫正人员实行集中教育 430 余人次,个别教育 60 余人次。同时针对矫正人员所处的刑罚种类不同,有针对性地的开展了交通肇事、涉财犯罪等专题法制教育。在集中学习的同时,组织社

8、区矫正人员分组开展讨论,逐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意识,掌握了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到了提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加强心理疏导。在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心理咨询室,组建了心理咨询师队伍,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危险评估和心理测评,并根据评估和测评结果决定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矫正人员消除心理障碍,恢复健康人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社区服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在街道、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清除垃圾、保洁绿化、敬老助残等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社区服务1900 余人次,落实社区服务时间 26000 余小时,每名矫正人员月均参加公益劳动时间达

9、 8 小时以上。(二)打造平台,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管控力度。投资 10 多万元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出台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基地规范化建设意见 。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定位系统,目前已开通电子定位手机 70 部。初步建立起了以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为核心,辐射到全区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就业安置基地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三)组建队伍,加强联动,健全完善管理网络。组建起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形成以司法所为主体,社区民警、监狱警察共同参与,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积极协助的队伍结构。从青岛监狱聘请了 10 名干警担任社区矫正指导员,定期来司法所指导

10、工作。建立了由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劳动保障等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与区法院探索实施了社区矫正与刑事审判对接联动工作,与区检察院加强合作,开展了“五类外执犯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各街道(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矫正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四)内外互动,真情服务,提升教育帮扶成效。主动加强与青岛监狱和区劳动局的沟通联系,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市场分析、创业项目选择、工商登记、税收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知识培训,宣传就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对有学习专业技能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钳工

11、、叉车、电焊等专业技能培训,开阔了他们的眼界,激发了创业激情,增强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希望。辛安办事处服刑人员王某,父母均身患绝症,家里只有妻子 1 人工作,孩子正在上中学,生活比较困难。我们了解情况后,联合青岛监狱到该犯的家里进行了探望,送去了慰问金 2000 元和文体学习用品等。三、推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基础设施规范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的的实施意见和司法所工作管理制度。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拥有办公用房 1200 余平方米,办公设施、设备全部配齐到位,有五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二是教育培训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以会代训、专项培训、交流学习等多元化、

12、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制度。 三是规章制度规范化。将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的各项制度进行整合并按照统一样式全部上墙。 四是工作程序规范化。严格司法所工作程序,制定了标准化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流程、操作方法、工作时限、监督方式。五是卷宗整理规范化。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薄册卷宗的记录、登记、装订都作了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各司法所共被党委、政府采纳合理化建议 260 余条,帮助各级组织审查各类法律文书 1620 余份,成为街道党委、政府得力的参谋助手。四、规范法律服务所建设,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积极推行“两所分离,合署办公” ,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主动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广泛参与

13、街道、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社区行系列活动” ,积极参与旧村改造、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活动。目前,联合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法律宣传 120 余人次、参与调解 530 多起,被街道党委、政府采纳合理化建议 120 多条,成为党委、政府得力的参谋助手。五、明年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群众路线,按照“思路清晰、业务精湛、点面结合、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在继承中求创新,在学习中谋发展,在借鉴中促深化,具体做到一个深化、两个突破、三个规范,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一个深化: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围绕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中的矛盾热点、难点,依托“12348人民

14、调解指挥分流平台” ,整合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行联动,使其具备排查、受理、调处、分流、督查、考核功能为一体的一线实战平台。加大对品牌行业调解委员会和品牌人民调解员的培育和推介,着力打造专家型调解组织,力争每个街道(镇)都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形成辐射效应,扩大影响力。两个突破:一是实现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新突破。在各街道(镇)司法所人员到位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驻地高校的资源优势,探索将高学历专业人才纳入全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全区推广聘请驻区高校法学、心理

15、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作为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模式,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通过监督管理、心理辅导、教育帮助等方式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新突破。管教结合,突出重点,依托社区矫正管理中心,高标准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咨询中心,定期对每名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和分级管理,为不良心理倾向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的机会,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矫正工作。扩大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定位系统覆盖面,对新接收的缓刑、假释两年以上和犯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等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配备率达 100%,把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效控制在全市最低水平。三个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司法

16、所建设。按照司 “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总要求,从组织、队伍、基础设施、业务、管理等方面加强规范,使全区 8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争取司法所长全部到位,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制服配备工作并实施有效管理。建立司法所业务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现场会精神,根据我区实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大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年底力争达到基本全覆盖,搭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实现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服务,不断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基层群众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公示、案件受理、办案质量保障和监控、档案记录、服务质量跟踪反馈、投诉查处等制度的落实;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研究探索为加快社区(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服务的新形式、新方法,着力解决社区群众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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