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广服务协议(适用于0元起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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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网络推广服务协议本网络推广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1) 甲方: 注册地址: (2) 乙方: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 ,合称为“双方” 。鉴于:(1)甲方是一家在 注册的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拥有房地产投资开发 级资质。(2)乙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其旗下搜房网作为全球最大的房地产门户网站。(3)“0 元起拍限价封顶”活动(以下称“本活动“) ,是由乙方提供网络竞拍平台,由甲方提供特定房源,由参与本活动的乙方合

2、作拍卖行,通过无底价竞拍的方式进行的公开网络拍卖。所有房源设置最高限价,拍卖结束时如未到最高限价则出价最高者胜出,如有多人到达限价,则通过摇号选出最终胜出者。(4)甲方同意加入本活动并作为本活动的合作伙伴,接受乙方在中国向甲方特定房源提供的网络推广服务;乙方同意甲方加入本活动并作为本活动的合作伙伴,在中国向甲方提供特定房源的网络推广服务。据此,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一、 定义与解释1、 定义: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定义或解释,在本协议中:合作楼盘:指甲方投资开发的位于 的 楼盘。竞拍房源:指合作楼盘中参加本活动、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竞拍的房屋。搜房买家:指

3、所有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参加本活动进行房源竞拍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规则最后胜出的购房者。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22、 甲方和乙方,如上下文内容许可,包括他们各自的代理人、承继人、经认可的受让人以及以合法方式自他们处取得权利的任何人。3、 本协议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被用来解释、说明或在其他方面影响本协议各项规定的含义。二、 合作内容1、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提供合作楼盘中的_套房屋作为竞拍房源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竞拍。2、 甲方提供的竞拍房源信息:房屋类型: (住宅/公寓/写字楼/商铺等) ;房屋状况: (期房/现

4、房等) ;产权年限: 年;房源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付款方式: (全款/按揭等) 。3、 甲方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进行竞拍的房源:房号: ;市场总价:人民币 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4、 甲方承诺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所竞拍的房源均由零元起拍,最终竞拍价格即为成交价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搜房买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过户手续。5、 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参与竞拍的多个购房者如果同时到达最高限价,则采取网上摇号的方式,选出最终竞拍成功者。6、 甲方对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所竞拍的房源、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应真实、合法提供企业、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

5、文字、图片)等,以便向通过乙方网络技术平台竞拍房源的购房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服务。7、 乙方承诺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为甲方参加本活动的合作楼盘进行宣传推广。三、 双方合作的基础条件1、 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时,已向乙方承诺竞拍房源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五证齐全的合法房源,未被司法机关施以任何性质的强制性和禁止性措施,不会发生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竞拍房源不能销售的情况。若竞拍房源发生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不能销售的情况,甲方承担由此给搜房买家造成的经济损失。2、 甲方确认,竞拍房源未作抵押。竞拍房源涉及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益,无论是否已向乙方和搜房买家完整披露,均由甲方负责承担其法律后果。33、 甲方承诺

6、合作楼盘权属清楚,证件合法真实,具备上市销售条件(该竞拍房源的其他有关情况以搜房买家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并承担由于不具备前述条件给搜房买家造成的经济损失。4、 甲方负责与搜房买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终签订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房屋的收款工作(包括定金、预付款和房款) ,甲方与搜房买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其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甲方与搜房买家因房屋质量、售后服务等一切因房屋而引发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甲方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 甲方承诺配合乙方运营本活动,根据乙方要求真实、

7、合法提供其企业、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文字、图片)等。四、 保密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2、 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使其雇员、法律、会计、商业或其他顾问等聘用机构知晓了保密信息,其雇员、法律、会计、商业或其他顾问等聘用机构亦需遵守与本协议相类似之保密责任。3、 如任何一方违反保密责任(任何一方雇员、法律、会计、商业或其他顾问等聘请机构违反保密责任视同该方违

8、反保密责任) ,另一方都有权利向违约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五、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就本协议而言,中国法律不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2、 争议的解决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之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 其他1、 修订、修改与补充对本协议作出的任何修订、修改或补

9、充,都必须经每一方签署书面协议,新签署的协议与本协4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转让与继承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以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均不可转让。本协议对双方各自的继承者和经对方同意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同他们是本协议的签署一方。3、 免责及其他(1)乙方将依法运营本活动,但如本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的,或者活动遭受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和严重网络攻击或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则活动可能无法顺利进行,此种情况视为活动故障,乙方无须为活动故障承担赔偿或进行补偿。 (2)乙方可以披露参与本活动的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对于获胜用户而言,该用户的姓名、账号、照片等

10、信息可能被用于网络页面或对本活动的介绍材料中。(3)乙方为本次活动提供平台和相关网络服务,但乙方并非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举办本次活动的任何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本活动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可以根据本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本活动须知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5)其他未尽事宜由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七、 生效、文本与有效期1、 本协议自文首标明的日期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2、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_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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