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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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92009 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 20102010 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20092009 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2009 年,全国律协未保委在全国律师协会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和指导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推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法律研究,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009 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的工作如下:一、指导支持河北等六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一、指导支持河北等六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在三年来专职公益律师项目的基础上,为了巩固专职律师项目的成果,推动律师行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专门化和人员专业化,2

2、009 年,秘书处与安徽、山西、江苏、内蒙、福建等 5省律协未保和河北省妇联合作开展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的工作。其中河北省成立了河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律协未保委与自治区团委合作,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公益服务工作站,其他省在直接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骨干志愿律师管理、推动当地立法及政策完善、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二、开发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指引,指导律师二、开发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指引,指导律师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务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务为了指导律师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倡导法2律援助案件

3、中律师高标准、严要求的职业操守,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防止“应付”和“随意”现象,2009 年全国律协未保委专门开发了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指引。在开发过程中,全国律协未保委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了业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目前工作指引的开发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已经提交全国律协。工作指引以实用性、操作性为原则,结合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从律师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援助案件的申请与受理、调查取证和庭前取证工作、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记录和结案报告、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评估等内容全面规范了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应当遵循的标准。工作指引将看似不可分的律师工作分

4、解成一个个相互联系的环节,对每个环节都制定统一明确的标准,并按照标准来衡量和保证工作质量,制定一个明确可操作的工作标准,将有利于实现“制度管人” ,使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日趋规范。三、深入开展三、深入开展“律师普法进校园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出版教材,为律活动,出版教材,为律师普法提供指导师普法提供指导全国律协未保委非常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百城千校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律师普遍反映,没有一套可参考的教材,在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中缺乏专业指导,全国律协未保委同时也深切感受到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缺少一套全面实用的教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3律师参与学校法制教育提供

5、指导,2009 年初,全国律协未保委在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工作基础上,研究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读本 。该读本分为基础法律知识、中小学生普法、教师普法、学校管理者普法几部分内容,包含了 200 个普法点,收录了近 200 个案例,涉及中小学生、教师、学校管理者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针对性强。通过案例、普法提示、法律链接来具体阐释每个普法点, 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此书将成为普法者可以使用的一个工具,为广大参与普法进校园活动的律师提供指导,能够真正推进和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四、参与立法修法活动四、参与立法修法活动参与立法修法活动,一直是全国律协未保委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 年,全

6、国律协未保委接受民政部委托,负责起草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建议稿,该条例将对健全和完善中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其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2009 年 3 月至 12 月,全国律协未保委深入参与全国妇联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法建议稿的制定和专家论证工作;2009 年 8 月至 11 月,全国律协未保委深入参与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制定的专家论证工作,应邀对北京市二中院和广州市中院负责起草的初稿提出修改意见,佟丽华主任还应邀担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顾问。此外,2009年全国律协未保委还应邀对辽宁、山东、浙江等省的未成年人4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全国及各地

7、律协未保委委员也纷纷积极参加地方立法修法活动,委员们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紧迫问题积极向当地立法部门汇报反映,提出立法建议,在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陕西省律协未保委深入参与了陕西省实施办法的研讨及征求意见工作,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多数被采纳,并为参加贯彻实施该办法培训班的未成年人维权干部开展讲座;湖北省律协未保委受团省委委托,圆满完成了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还全程参与了该办法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该办法被媒体誉为“亮点频现,相比以往有了许多重大突破与创新” ;江西省律协未保委委员被团省委聘为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

8、法调研组成员,深入基层进行立法调研;辽宁省律协未保委参与起草的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安徽省律协未保委参与起草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高票通过;福建省律协未保委接受福建团省委委托,负责起草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草案建议稿的第一稿;江苏省律协未保委参与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 的立法听证,对草案提出了修改和补充建议,受到听证会的高度重视。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全国律协未保委一贯重视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2009 年5继续不懈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录制普法光盘、编写普法读物全国律协未保委应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

9、活动办公室的邀请,推荐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法律实务工作的律师以及法官、教育工作者作为普法专家,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 ,在全国宣讲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知识与理念,并配合拍摄录制了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讲座 DVD 光盘,内容涉及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家庭保护、犯罪预防、自我保护等方面,光盘将向全国部分中小学校免费发放。在开展普法活动的同时,全国律协未保委加大了法律普及读物的开发力度,与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合作,编写出版了普法读物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 ,分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初中版、高中版,这套读本形象性强,根据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理性思维能力较弱

10、的特点,以孩子们喜欢看的图画、读得懂的语言,向他们阐释与他们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使他们更有效地学会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这套读本将向全国部分中小学校免费发放。(二)深入学校、社区、农村,直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国律协未保委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进行培训,深入学校、社区、未教所开展法制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使未成年人保护更加深入人心。2009 年秘书处开展普法讲座共近 50 场次。各省律协未保委也采取多种形式宣6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如内蒙律协未保委精心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图片,为小学生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制讲座;江苏律协未保委走到农村留守儿童身边,为他们普法;宁夏、江苏

11、律协未保委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以儿童保护为主题的法制节目;重庆律协未保委专门到少教所,解答失足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安徽、内蒙律协未保委在城市中心广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发放普法材料;浙江省律协未保委开展了以农村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法律服务活动,广泛、持续开展普法活动。(三)开通普法咨询热线,答疑解惑2009 年,全国及各省律协未保委继续开通义务法律咨询热线,面向社会宣传普及法律。2009 年秘书处接待各类咨询近8000 件,在传统来电来访咨询外,秘书处今年与央视网合作,通过在线直播形式解答未成年人法律问题的咨询。此外,各地委员和各地律协未保委还通过 12355 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专线、举办咨询活

12、动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工作。例如安徽、湖南、湖北、宁夏、广西、河南、山东、山西、辽宁、内蒙等地的委员和律协未保委,承接或参与到 12355 热线的接听;山东、湖北、广西、江苏等地还与团省委合作成立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2009 年全国律协未保委开展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涉少民事案件审判、反对针对儿童暴力、律师办理未成年人遭受7性侵害案件指导意见等课题的专项研究。1、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为提高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技巧和水平,推动少年司法的进步,全国律协未保委在少年司法方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5 月组织召开中澳少年司法研讨

13、会,来自司法实践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围绕少年司法制度进行深入研讨;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法律援助部、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开展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探索,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具体审前程序开展研究;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开展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异地社会观护协作机制试点,对于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回原籍期间开展帮教、考察、观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挪威、瑞典等国的儿童权利督察员进行考察、研究;开发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导手册;受民盟中央委托撰写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建设与完善研究报告。2、涉少民事案件司法实务研究。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秘书处开展专

14、项研究,撰写了少年民事审判工作规范指导意见(律师协会建议稿) 。3、反对针对儿童暴力法律政策的比较研究。针对反对儿童暴力问题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比国际反对儿童暴力的法律政策,全国律协未保委进行比较分析,撰写了反对针对儿童暴力国内国际法律政策比较研究报告。84、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律师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提升律师办理该类案件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专业水平。此外,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秘书处还组织律师撰写了从立法和实践两个层面观察中国儿童的参与权 、法定代理人制度缘何成为虐待、遗弃案件中未成年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枷锁 、 撤销监护人资格问题

15、研究等理论探讨文章,为相关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七、及时介入和妥善处理有重大影响的未成年人事件七、及时介入和妥善处理有重大影响的未成年人事件全国律协未保委对于影响重大的未成年人案件一直给予高度关注,及时回应,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的大局出发,配合党和政府从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从贵州习水嫖宿幼女个案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对(一)从贵州习水嫖宿幼女个案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对律师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进行研究。律师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进行研究。2009 年贵州省习水县多名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这起案件中凸现的问题并不是个案,而是反映了未成

16、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全国律协未保委通过对近年来媒体报道的 340 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很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都与习水案件具有共同的热点,面临同样的问题,于是专门撰写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报告不仅分析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特点,还指9出了目前法律救济存在的问题,更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呼吁司法人员和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以达到预防和减少这类犯罪的目的,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全国律协未保委在撰写报告的同时,还组织召开了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研讨会,具有司法实践经验并办理过性侵害案件的近 50 名法官、检察官、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专家、律师参加了研讨会,参会人员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此同时,贵州省律协未保委也积极参加了省妇联组织的座谈会,对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保护及如何预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除了意识理念上的宣传动员工作,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具有隐蔽性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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