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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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现实意义案例文本:50 年代我国学习苏联的历史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形成了“ 一边倒” 的外交格局, 曾经历过各行各 业向苏联“ 老大哥” 学习的历史阶段。本文将对这一时期学习苏联的情况作 个粗浅的考察。 (一) 早在建国前, 中共中央就认识到我们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必须向外国学 习。 1949 年 5 月至 8 月,刘少奇率领中共代表团秘密访苏期间, 曾提出:“ 现在看来管理一个这样大的国家及进行经济建设与进行外交活动,需要学习很多 东西, 希望苏联能在这方面给予方便, 为培养新中国的建设管理人才作出帮助, 除了派专家外,还希望派一些教授到中国讲学,并由中国派

2、一些参观团到苏联参 观学习, 派一些学生到苏联留学。 ” 此外,代表团利用在莫斯科的短暂时间, 通过请苏联各方面工作的负责人介绍情况, 了解苏联的国家机构、 经济计划与 管理、 文化教育、 党组织与群众团体等, 还参观了一些工厂、 农村和学校。 回国后, 1949 年 9 月刘少奇在北平高干会议上提出: 在政治上、 组织上、 思想上、 技术上, 在法律、 财政、 经济、 文化、 教育等方面, 都要学习苏 联。 毛泽东也认为,苏联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重要的建设经验,将成为新中国建 设的榜样。他在 1953 年 2 月的全国政协第四次会议上,提出要诚心诚意地向 苏联学习,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个学习苏联

3、的高潮, 来建设我们的国家。在此前 后, 我国派出约 30 个左右的代表团到苏联参观学习、 取经, 从而在全国形成 了一场各行各业轰轰烈烈学习苏联的热潮。这个热潮盛行于 1953 年至 1955 年, 1956 年以后开始有所降温,但学习苏联一直延续到 60 年代初。 时间跨度 之长,规模之大,涉及行业之多, 都是空前的。 从国家之组织形式到经济发展计 划, 从各个领域的方针政策到具体实施办法, 从现代军队建设到军事技术的运 用,无不深深地打上了苏联经验( 或模式)的烙印。下面只是略举几个主要方面 的突出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建国初, 随着经济建设即将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 务, 中共中央拟将各中央

4、局书记及其他一些干部调到中央工作, 以加强党和政 府的中央机关,更有力地领导全国的各项工作。中央准备参考联共中央的经验来 建立我党中央的机构。为此, 研究了 1950 年中国党的组织工作参观团在苏联 参观后有关联共组 织工作经验的报告。但对于联共中央的政治局、 组织局和书记处三个机构的组 成、 职权和关系还不是很清楚。于是, 中央让张闻天向苏联负责同志了解清楚 这三个机构的性质、 任务、 组织成份、 职权、 工作、 会议和它们之间的相 互关系, 以及各共和国直属州党的机构等问题。在经济领域,不仅在经济理论、 发展战略等宏观方面, 而且在计划、 组织形式等微观方面, 学习了苏联社会主 义经济建设

5、的模式和做法。遵循苏联经济理论,建立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 体制,制定以发展重工业为重点的工业化战略; 用农业全盘集体化的方法来解决 工农关系问题; 用工农产品价格的“ 剪刀差” 为工业化积累资金; 用高度集 权的计划体制调配国家资源。在政法领域, 我国许多司法制度的规定和司法机 关的设置, 都参考了苏联的做法。例如不仅仿照苏联设立了检察机关, 而且其 职责也是照抄苏联的条文。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2方各级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 行使检察权。地方 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检察权。这就是 照搬了苏联一般监督的做法,

6、后来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就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 的 宪法 , 也存在这种情况。不仅参照了苏联 1936 年的宪法结构, 而且 总 纲、 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三章的不少内容都明显地照抄了苏联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甚至有的条文的行文措词也与苏联宪法相差无几。新中国宪 法学的基本体系也是直接借鉴或移植苏联宪法学。苏联的教育制度也被我国广 泛地学习和仿效。 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方面。 为了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 适应工业化步伐的需要,全国建立了 26 所各种专业(如炼钢、 采矿和地质)的 工程学院。院校内部,也按照苏联的做法。 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规定教材 和教科书。 课程、 教学大纲、 具

7、体目标、 学年或学期学习的种种细目等, 都照苏联方法规定得清清楚楚。许多学校里还使用大量的苏联教材, 有些课程 甚至由苏联专家直接讲授。 当时在高等院校任教的苏联教师近 600 人, 俄语 成为各个大学的必修课。到 1956 年, 从俄文译为中文的科教书约有 1400 种。 (二) 在各行各业掀起学习苏联热潮的时候, 我们党并没有完全被热潮所吞没, 而 是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重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保持独立性,这是非常难能可贵 的。首先, 中国共产党是经受过长期血与火锤炼, 积累了丰富斗争经验的伟大 的党。 它有学习苏联(包括苏俄时期) 的正反两方面的深刻教训。 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

8、几十年国内革命战争和民族解 放斗争中, 党内部分领导者由于不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而是照搬照套苏俄国内 革命战争的经验用于指导中国革命, 如照搬“ 城市中心论” ,推行进攻路线, 急躁冒进,在经济上要消灭富农, 不要统一战线等等,而犯了严重的教条主义错 误; 在一战和抗战时期,又过分强调国共合作,“ 一切经过统一战线” , 又犯 了右倾错误。给我们的革命事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内 正确路线的领导者,克服了教条主义, 纠正了“ 左” 右倾错误,把马列主义理 论、 苏联革命的经验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探索出了一条以农村包围 城市, 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

9、政策,才取得了革命的最 终胜利。中国共产党人对此记忆犹新, 这不能不反映到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 和建设方面来。 为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注意在学习苏联的基础上创立有自己特 色的东西。 中央曾就加强向苏联和其他国家学习的组织工作时提出: 把他们的 先进经验和我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 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其次, 经过革命战 争时期一些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政权建设,以及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中国共产党人以其勇于探索的精神,对中国国情有了更多的认识, 在这方面也都 积累了一些自己的经验。特别是 1956 年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任务基本完 成, 工业化有了一定基础,经济建设的任务不像解放初那么紧

10、迫, 可以有更多的 宽余时间去鉴别、 选择,学习苏联比较有针对性。所以不会那么盲目,而是有条 件地选择。作为苏联方面来说, 也开始吸取以前不从中国革命实际出发指导中 国革命, 而导致中国革命遭受严重挫折的教训。 如斯大林曾就苏俄过去不适当 地“ 干扰过、 妨碍过” 中国革命而当面向刘少奇表示歉意。 再次, 当时苏联体制中的一些弊端已显露出来,这也促使我们反思。毛泽东在 1955 年底就提出了“ 以苏为鉴” 的问题。到 1956 年形成 论十大关系 的时候, 这种思想更加明确。以苏为鉴,总结自己的经验, 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3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 论十大关系 的基本指导思想。毛泽东在 论十大 关系

11、中指出: “ 在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 农业的关系上,我们没有犯原则性 的错误。我们比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作得好些。 象苏联的粮食产量长期达不到 革命前最高水平的问题,象一些东欧国家由于轻重工业发展太不平衡而产生的严 重问题,我们这里是不存在的。 ” “ 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 ” “ 我 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 ” 论 十大关系 中还明确提出:“ 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 得多。我们不能象苏联那样, 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 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 动权也没有。 ” 论十大关系 以苏为鉴, 反复强调要从投资结构入手, 正确平衡工业与农业

12、两大产业、 手工业和轻工业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避免重 犯苏联、 东欧轻视农业和轻工业,忽视改善人民生活的错误。要求改善高度集 权的宏观管理体制, 扩大地方的企业的权力等。所以, 我们可以说, 并不像有 人认为的那样, 一切都是无选择地照搬照抄, 实行拿来主义, 而是在学习苏联 的同时, 又加入了自己的东西,体现了中国特色。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在政治领 域,如建立什么样的国体和政体,主要是以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状况、 中国 革命发展结合起来探索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规定, 我国是工人阶 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 本政治制度。 宪法 规定设立国

13、家主席,履行国家元首职能。 抛弃了苏联 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分离的假设,宣布中国为一个统一的、 多民族的国家, 实行 “ 民族区域自治” 。在政治制度上,与苏联不同的是, 我们没有像苏联一样实 行“ 一党制” ,而是根据民主革命时期形成了许多民主党派的实际和他们所起 的作用, 保留了各民主党派, 提出了“ 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 的方针,形成 了独具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 我们虽然参照了苏 联经验, 总的目标就是实现农业合作化。但在这个总目标下, 我们有许多自己 的独创性,有不同的方法。如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关系 上, 苏联是先抓工业化,后搞集体化,而我们是

14、同时并举; 在农业合作化与农业 机械化的关系上, 苏联是同时进行, 我们虽是既要实现合作化又要机械化,但步 骤是先合作化后机械化;在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合作形式和步骤上也不 同, 苏联是农业公社、 农业劳动组合、 共耕社并存,我们是从互助组到初级社, 再到高级社。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 我国创造性地实行赎 买政策, 这是对列宁主义的发展。我党并没有因俄国未实现对资产阶级的赎买 就裹足不前,而是把这个理论运用于中国实践, 创造了委托加工、 计划订货、 统购包销、 委托经销、 公私合营等一系列过渡形式,最后实现了对民族资产阶 级的和平赎买, 并且,同时把资本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

15、劳动者。在我们不熟悉、 没有经验的领域, 我们也尽量地把学习苏联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避免犯与苏联 同样的错误, 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摸索适合中国的做法。例如, 确 定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主要还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并不完全是照搬苏联模式。 因为,当时中国工业基础太差, 旧中国几乎没有任何重工业可言。而国际上两大 阵营又处于尖锐对抗的冷战状态,尤其是美国更加敌视新中国。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我们不优先发展重工业, 尽快建立起自己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 就无法以 现代化装备振兴我国国民经济。我国既不可能走旧中国发展工业的老路, 也不 能像西方国家那样花上几十年、 上百年走先发展轻工业的道路。 优

16、先发展重 工业, 是符合我国实际,具有远大战略眼光的方针。在法律制度和政法机关方面, 我们也有自己的东西。苏联当时的检察院是垂直领导, 检察员全部由总检察长4任免, 我们是双重领导,检察长和检察员要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它的常委 会任命。苏联是实行检察长负责制, 我们是检察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 实行民 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具体做法上,“ 一五” 时期,注意把重点建设和全面 安排结合起来,注意农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制约, 提出了基本建设投资总规 模必须与我国国力相适应。 对交通、 能源、 教育、 科技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新建、 改建与利用现有企业的关系, 大中小型企业的关系, 公营、 私营企业 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企业的关系, 以及沿海与内地的关系等,都根据当时情况作 了全面的安排。我们一直强调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 注意通过财政、 税 收、 信贷、 价格等经济杠杆进行调整。直到 1956 年, 我们“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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