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0522555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论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论姜某某诉时某等侵犯隐私权案 200401200401一一: :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提出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条规定,条规定, (名誉权)公(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本法所称民事权益,

2、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姓名权、名誉权名誉权、荣誉权、荣誉权、肖像权肖像权、隐私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监护权、所有权、所有权、用益物用益物权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著作权、专利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继承权承权等人身、等人身、财产权财产权益。益。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140140条规定条规定, ,以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格,以

3、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理清一下整个案件:姜某某将自己遭受性骚扰首先,我们需要理清一下整个案件:姜某某将自己遭受性骚扰的事实向时某,即单位的负责人汇报,并告知单位另一同事。后该的事实向时某,即单位的负责人汇报,并告知单位另一同事。后该企业负责人在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开向当事人质询此事,原告认为其企业负责人在单位职工大会上公

4、开向当事人质询此事,原告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被告主张原告并无证据证明性骚扰事件的真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被告主张原告并无证据证明性骚扰事件的真实性,以及在组织公开质询时已采取了应有的谨慎态度,并未导致实性,以及在组织公开质询时已采取了应有的谨慎态度,并未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本案中,法院认定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本案中,法院认定“性骚扰性骚扰”事件本身的真事件本身的真伪并不妨碍隐私权的成立,被告公开就伪并不妨碍隐私权的成立,被告公开就“性骚扰性骚扰”事件组织对质的事件组织对质的行为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原告的侵害。行为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原告的侵害。根据该

5、案件所描述的情况,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个问题:根据该案件所描述的情况,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个问题:1.1.姜某某在向公司负责人时某汇报自己被性骚扰的情况的同时,姜某某在向公司负责人时某汇报自己被性骚扰的情况的同时,还向单位安全员李某反映过该情况,这能不能成为姜某某自己公开还向单位安全员李某反映过该情况,这能不能成为姜某某自己公开了隐私,故其不再享有隐私权的理由呢?了隐私,故其不再享有隐私权的理由呢?2.2.时某在职工大会上讲起姜某某的事情以至于造成争论并导致时某在职工大会上讲起姜某某的事情以至于造成争论并导致了姜某某割腕自杀的后果,是否属于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不存在了姜某某割腕自杀的后果,是否属于

6、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不存在过错?过错?3.3.“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是否符合是否符合法律和现实的规范?法律和现实的规范?4.4.隐私问题的真实性对有没有侵犯姜某某的隐私权有没有必然隐私问题的真实性对有没有侵犯姜某某的隐私权有没有必然的联系?的联系?5.5.时某的行为是否只侵犯了姜某某的隐私权时某的行为是否只侵犯了姜某某的隐私权, ,对她的名誉权有没对她的名誉权有没有什么影响有什么影响? ?二二: :问题分析问题分析首先首先, ,我们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分析我们从第一个问题开始分析, ,姜某某向两个人说了自己的姜某某向两个人说了自己的隐私

7、问题,这算不算公开了自己的隐私隐私问题,这算不算公开了自己的隐私? ?根据笔者的定义,隐私权是根据笔者的定义,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私人生活方面的信息进行独立支配的一种精神型人格权,公民对自己私人生活方面的信息进行独立支配的一种精神型人格权,而公民有权对自己的私人信息进行利用,并且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泄而公民有权对自己的私人信息进行利用,并且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泄露,公开自己的私人信息(私人生活领域内一切不愿为人所知的事露,公开自己的私人信息(私人生活领域内一切不愿为人所知的事由或事实)由或事实) ,权利人只要没有声明放弃自己的禁止权,任何人均无权,权利人只要没有声明放弃自己的禁止权,任何人均无权泄露和公

8、开与此相关的信息和内容。而当事人姜某某虽然对时某和泄露和公开与此相关的信息和内容。而当事人姜某某虽然对时某和李某讲述过此事,但是这都是姜某某利用私人信息,主动行使隐私李某讲述过此事,但是这都是姜某某利用私人信息,主动行使隐私权的表现,并且隐私的公开化需要向不特定的人群公开散步此事,权的表现,并且隐私的公开化需要向不特定的人群公开散步此事,而在这里姜某某叙述方式是私下单独交谈,这并不能够得出时某和而在这里姜某某叙述方式是私下单独交谈,这并不能够得出时某和华洋公司的结论即华洋公司的结论即“因姜某某自己公开了隐私,故其不再享有隐私因姜某某自己公开了隐私,故其不再享有隐私权权” ,而后来在职工大会上发

9、生的一幕,是姜某某为了自我保护,防,而后来在职工大会上发生的一幕,是姜某某为了自我保护,防止被误认为诬陷谢某的迫不得已的手段,也是不能算作自己主动公止被误认为诬陷谢某的迫不得已的手段,也是不能算作自己主动公开自己的隐私的综上所述,姜某某这种行为并不能被认为是公开开自己的隐私的综上所述,姜某某这种行为并不能被认为是公开自己的隐私,所以说时某和华洋公司以这个理由来反驳姜某某,是自己的隐私,所以说时某和华洋公司以这个理由来反驳姜某某,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那么既然姜某某这种行为并不算公开自己的隐私,那么时某的那么既然姜某某这种行为并不算公开自己的隐私,那么时某的所谓的管理方式属于正常的企

10、业行为的说法就值得商榷了,时某作所谓的管理方式属于正常的企业行为的说法就值得商榷了,时某作为公司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对生产经营性事项进行管理,并无权力为公司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对生产经营性事项进行管理,并无权力去干涉、处理职工私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时某本没有干涉员工私去干涉、处理职工私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时某本没有干涉员工私生活的权力,而其错误的在职工大会上公开披露原告隐私信息,难生活的权力,而其错误的在职工大会上公开披露原告隐私信息,难道可以被认为是正常的企业行为吗?结合材料,我的看法是时某在道可以被认为是正常的企业行为吗?结合材料,我的看法是时某在姜某某并没有主动公开自己隐私的情况下披露了姜某

11、某的隐私,姜某某并没有主动公开自己隐私的情况下披露了姜某某的隐私,根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中包括隐私权。而时某非法而民事权益中包括隐私权。而时某非法公开姜某某个人隐私的行为造成姜某某精神遭受严重损害而割腕自公开姜某某个人隐私的行为造成姜某某精神遭受严重损害而割腕自杀的事实也确实满足侵犯隐私权的要求:即权利人的精神受到损伤。杀的事实也确实满足侵犯隐私权的要求:即权利人的精神受到损伤。所以时某的行为并不是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而是对姜某某隐私权所以时某的行为

12、并不是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而是对姜某某隐私权的侵犯。的侵犯。而针对时某有没有侵犯姜某某的隐私权的情况,时某和华洋公而针对时某有没有侵犯姜某某的隐私权的情况,时某和华洋公司又以司又以“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作为理由,作为理由,对其被判为侵犯姜某某隐私权的结果进行辩护,这就引起了我所提对其被判为侵犯姜某某隐私权的结果进行辩护,这就引起了我所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出的第三个问题: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是否符合法律和现实的规范?隐私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私生活秘密信是否符合法律和现实的规范?隐私

13、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私生活秘密信息进行独立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原告姜某某所人认为的遭受性骚扰息进行独立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原告姜某某所人认为的遭受性骚扰的情况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但是属于原告私生活的秘密信息,依法的情况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但是属于原告私生活的秘密信息,依法享有不被他人泄露,公开侵犯的权利,如果按照时某所述,没有证享有不被他人泄露,公开侵犯的权利,如果按照时某所述,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的话,我们要证明自己的隐据证明的事情不能成为私生活秘密信息的话,我们要证明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的时候,必须提供自己详细的隐私权细节,并且说明到私权被侵犯的时候,必须提供自己详细的隐私权细节,并

14、且说明到底侵犯了那些细节,这与法律的本来要求和现实生活的常识不符,底侵犯了那些细节,这与法律的本来要求和现实生活的常识不符,即时某的辩词本来就是不成立的。而按照常理来说,只有被证据证即时某的辩词本来就是不成立的。而按照常理来说,只有被证据证明了的事情才具有绝对的真实性,而私生活秘密信息注定不能被证明了的事情才具有绝对的真实性,而私生活秘密信息注定不能被证据很好的证明。那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我们在开头提出的第四个问题据很好的证明。那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我们在开头提出的第四个问题即即“隐私权的真实性对有没有侵犯姜某某的隐私权有没有必然的联隐私权的真实性对有没有侵犯姜某某的隐私权有没有必然的联系系” ,假设

15、我们说隐私如果不真实的话,这个隐私就算被侵犯了也无,假设我们说隐私如果不真实的话,这个隐私就算被侵犯了也无法进行控告,那是不是说所有的控诉其隐私权被侵犯的公民都会面法进行控告,那是不是说所有的控诉其隐私权被侵犯的公民都会面临这样一个困境:无论你怎么争辩,对方总会有这样一条你无法回临这样一个困境:无论你怎么争辩,对方总会有这样一条你无法回答的问题:你怎么证明你的隐私是真实的?这很明显是不符合法律答的问题:你怎么证明你的隐私是真实的?这很明显是不符合法律保护人民的目的和法律的普适性,即同上文所说的,隐私权作为一保护人民的目的和法律的普适性,即同上文所说的,隐私权作为一项人身权,只要权利人没有言明放

16、弃自己的禁止权,任何人均无权项人身权,只要权利人没有言明放弃自己的禁止权,任何人均无权泄露和公开与此相关的信息和内容。因此被上诉人姜某某当然有权泄露和公开与此相关的信息和内容。因此被上诉人姜某某当然有权要求所有人在公共场合对直接关系到她的所谓要求所有人在公共场合对直接关系到她的所谓“性骚扰性骚扰”事件保持事件保持沉默,而这些细节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对隐私权的构成没有任何影响。沉默,而这些细节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对隐私权的构成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我认为时某和南洋公司的辩词所出的问题便是对隐私权的认知所以我认为时某和南洋公司的辩词所出的问题便是对隐私权的认知出现了错误。出现了错误。综上所述综上所述, ,前几点我基本同意法律的判决前几点我基本同意法律的判决, ,但是法律的判决是不但是法律的判决是不是有点忽略时某和南洋公司对姜某某名誉权的侵犯呢?而这便引出是有点忽略时某和南洋公司对姜某某名誉权的侵犯呢?而这便引出了我们需要论证的第五个问题,时某和南洋公司对姜某某的名誉权了我们需要论证的第五个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