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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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劳动者权利义务一、劳动法基本原则一、劳动法基本原则【难点难点】(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教材(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教材 38 页)页) 【05 年年 1 月单项选择题月单项选择题】 举例说明劳动法的具体原则,如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再如,劳动保 护中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原则(58 条) ,社会保险中的社 会保险水平的原则(71 条) 。 (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教材(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教材 38-39 页)页)(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教材(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教材 39-40 页)

2、页)(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教材(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教材 40-43 页)页) 本人观点:教材 40-41 页列举的五类劳动法基本原则中,三、四、五 类较规范,第五类最可取。教材的观点不太可取。 拓展内容:拓展内容: 1、许建宇:关于劳动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一文中“劳动 义务论的质疑” ,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2000 年第 9 期(79-80 页) 2、冯彦君: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 年第 1 期。二、劳动者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二、劳动者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一)劳动权的概念(教材(一)劳动权的概念(教材 43 页)页)(二)劳动者的

3、个人权利(教材(二)劳动者的个人权利(教材 43-47 页)页)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1)劳动就业权(教材)劳动就业权(教材 43 页)页) 【05 年年 7 月、月、07 年年 7 月名词解释月名词解释】 劳动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43 页):页):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 动义务的资格。它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劳动权利的享有者和哪些劳 动义务的承担者。例如,劳动法第 3 条规定了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劳动权 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 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

4、动 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 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 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 职业道德。 ”)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43 页):页):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 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它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劳动权利的行 使者和哪些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劳动劳动行行为为能力主要取决于或受制于下述因能力主要取决于或受制于下述因 素:素:1、年、年龄龄。在世界各国,都把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2种法定依据。按年龄对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律意义不同,

5、可分为三种:( (1) )劳劳 动动行行为为能力起始年能力起始年龄龄,也就是最低就业年龄,未满此年龄的公民,被规定为 无劳动行为能力人。国际劳工组织 1973 年通过的 138 号公约准予就业最 低年龄公约规定,应逐步把准许就业的最低年龄提高到与幼年人体力智 力充分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不应低于完成国家义务教育的年龄,并在任何 情况下不应低于 15 周岁,发展中国家可初步定为 14 周岁;同时,准许特定 的例外情况不受此限。在中国大陆,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 16 周岁,文艺、 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 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 ( (2)完全)完全

6、劳动劳动行行为为能力起始年能力起始年龄龄,即成年 人起始年龄,已满此年龄的公民即成年人才可以成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 未满此年龄而已满最低就业年龄的公民即未成年人则只能成为限制劳动行 为能力人。在中国大陆,劳动法规规定,不得招用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 的公民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 (3)退休年)退休年龄龄。 。在各国劳 动法中,对劳动行为能力的终止年龄一般未作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退休 年龄。但退休年龄不能认为是推定劳动行为能力完全丧失的年龄。按中国 大陆现行劳动法规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只应推定为限制劳动行 为能力人,仍然允许其从事不妨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劳

7、动。 。2、健康。、健康。在劳 动法中,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必须的健康条件。这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限制:( (1)疾病的限制。)疾病的限制。如患有乙型肝炎的公民不得从事食 品加工业的劳动。 ( (2)残疾的限制。)残疾的限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为无劳动行 为能力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从事为其残疾状况所允许的职 业。 ( (3) )妇妇女生理条件的限制。女生理条件的限制。例如,我国劳动法禁止招用女职工从事危害妇 女生理健康的某些特定职业。3、智力。、智力。它包括:( (1)精神健全。)精神健全。精神病患者 被规定为无劳动行为能力人。 ( (2)文化水平。)文化水平。许

8、多国家要求,就业者必须完成 义务教育。我国规定,禁止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 (3)技)技术术水平。水平。例如,驾驶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经技术考核合格并取得驾驶执照、操作证等证件,才可从事该项工作。4、 、 行行为为自由。自由。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只有具备支配自己劳动能力所必要的行为 自由,才能以自己的行为去实现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例如,因触犯刑 法而被处以自由刑的公民,在服刑期间由于无行为自由而无权支配自己的 劳动能力,就无法行使自己的劳动行为能力和履行劳动义务。(2)平等就业权(教材)平等就业权(教材 44 页)页)拓展内容拓展内容:中国人

9、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4 年第 8 期第 13 页,张文山:论国际劳动标准与我国劳动法的 修改一文中“平等就业权” ,第 16 页“(三)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 (3)自主择业权(教材)自主择业权(教材 44 页)页)3劳动者人格独立(劳动者人格独立(44 页)页):特指人(劳动者)的尊严。劳动者通过 劳动获取物质利益天经地义,但不能以牺牲更为宝贵的人身、人格利益为 代价。劳动权的理想是确保劳动者在追求物质利益的过程中不丧失人身利 益与人格利益,即防止出现舍本逐末,为追求物质利益而丧失人的尊严的 异化现象。劳动者通过职业劳动创造着自己应得的物质利益,是创造而非 乞讨,所以,劳

10、动者在职业劳动过程中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劳动者的意志自由(劳动者的意志自由(44 页)页):是指,劳动者通过订立劳动契约进入 用人单位从而成为单位有机体中的一个成员,在意志上是要受到来自于工 作规则、劳动纪律和指示监督的限制,但并非如台湾劳动法学者黄越钦先 生所言的“人格上从属性” ,劳动者在职业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限制是“职 业从属”或称“服务从属”而非人格上的从属。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格仍 是独立的、意志也是相对自由的,劳动者仍然可以进行自我的思考和判断, 这是劳动者作为人与机器的本质区别。即便是在职业服务的领域,劳动者 也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指令,他可以也应该做出筛选和甄别,对于明显违法 和

11、危害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指令(如强令冒险违章作业等)是可以予以 拒绝执行的。同时,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的主动性还表现为,劳动者可以 以单位主人的意识和心态关心、过问本单位的事业发展,可以通过行使民 主参与权、集体谈判权表达和渗透自己的想法和合理化建议。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1)报酬请求权(教材)报酬请求权(教材 44 页)页) (2)报酬支配权(教材)报酬支配权(教材 44 页)页) 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5 页)页) 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46 页)页) 拓展

12、内容:拓展内容: 目前中国农民工职业培训存在的问题目前中国农民工职业培训存在的问题 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属于成人教育领域。长期以来中国的成 人教育以在农村扫盲和成人文化补习为主要任务对于向二十多年来出现 的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进行从业技能培训目前城乡在教育培训条件、 设备、师资、课程等方面,都尚未有充分的准备。笔者以为当前农民工职 业培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培、培训训的投入不足的投入不足 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培训的投入问题 谁来投资对农 民工进行培训?企业、政府还是农民工个人?政府有规定,企业要投入一定 的经费用于员工的职业发展培训但实际上多数企业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 行

13、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一些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需要,还最大限度地压 低用于农民工的各种支出使得大部分农民工无法获得培训和提高的机4会 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低水平劳动在被透支体力和脑力之 后出现了农民工的所谓“40岁现象”,即到了40岁左右由于文化不高、体 力不支等原因,被企业遗弃无奈地别城返乡但已不会干农活了。而政府 目前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投入力度也十分薄弱。根据调查农民工要掌握 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培训时间基本要达到3个月,经费一般在8o0 1200元RMB 左右2004年阳光工程按人均100元RMB 补助补贴标准明 显偏低,很多地方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很难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农民工 个人的收

14、入虽然经过一再的“最低收入”呼吁有了一点点增加 但有时仍 不能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所需,根本无力自己支付职业培训费用。 2培培训训的的规规模模较较小。小。 中国国务院2006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2006年4月出版)显 示目前中国农民工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 接受过初级职业 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 ,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 而 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农民工整体技能水平不高就业竞争 力不强。据建设部统计,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已达3200万人参加过培训的仅 占10 。很多城市的很多农民工就业中根本就选择了教育培训缺位。2004 年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50万人转移就

15、业220万人,虽然创历史最高 水平,但是相对于2004年中国10260万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来说培训面只 有24 ,大量未经过培训转移的农民工由于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缺乏, 只能从事一些收入相对较低的繁重体力劳动。3培培训训的的质质量不高量不高 有些企业下了很大决心送农民工进职业学校培训但当农民工入学以 后却发觉培训的内容并不实用培训的形式让他们觉得很受罪浪费了他 们的时间和精力 很多对农民工的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不能 满足从业需要;培训机构的实训条件更不能满足需要如阳光工程培训中 许多培训机构由于培训条件限制有些专业无法开课,培训数量也跟不上: 公共信息渠道不畅, 适合需要的公益服务和培

16、训项目少:培训课程的职 业分布局限在一些低层次的范围:真正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和技能鉴定 往往收费很高农民工难以承受:有些培训机构只追求参加人数不关心培 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从全国情况看虽然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人数增加很 快但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并没有明显改善企业急需技术工人的突出矛盾 并未缓解。 4培培训训的的时间时间没保障没保障 很多企业为了效益和利润。让农民工加班加点工作,使得农民工周末 的休息日都不能得到保证。农民工作为“超时劳动力”工作时间极长超负 荷从事繁重工作 因为涉及工资和工时问题农民工不得不跳进计件工资 和加班加点的陷阱。比如浙江797 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在800元以上,5但为这个报酬所付出的时间远远超出了一周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时接 受培训的时间根本无法列入日程。 5 妇妇女女农农民工的民工的职业发职业发展培展培训训极极为为薄弱薄弱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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