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办法34889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40518969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量管理办法34889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计量管理办法34889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计量管理办法34889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计量管理办法34889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计量管理办法34889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计量管理办法34889》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量管理办法34889(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土库曼斯坦分公司计量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管理,提高分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土库曼斯坦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并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建立计量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依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为分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障。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由质量设备科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相关职 2 能部门和单位在其权限

2、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对口管理。第五条 质量设备科主要职责: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2、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处理计量纠纷。3、监督分公司所属单位的计量工作,推行现代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指导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制定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计量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4、组织开展生产经营过程的各项计量检测。组织实施相关的计量标准、规程和规范;5、组织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法制观念和计量技术素质。第六条 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3 1、宣传计量法律

3、、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协助质量设备科对本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制定本单位计量工作计划,监督所属班组完成计量工作任务。3、督促所属部门、班组使用合格计量器具,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要求做好各项检测记录,保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落实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4、根据需要提出添置、更新计量器具计划。第七条 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2、负责计量文件的编写、修改或改版。3、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和设施,组织对生产经营用计量器具的配备。 4 4、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台帐,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制定周期检定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

4、检定工作。5、监督管理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计量器具管理情况。第8条 分公司应本着保证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量值统一的需要和适当集中的原则,建立或委托相应的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分公司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和其他计量技术工作。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第八条 分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质量设备科对分公司计量器具进行统一管理,各单位对所述的计量器具分级管理,明确责任人。第九条 计量器具的动态管理是指对计量器具从选型、申购、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管理。质量设备科应对每个阶段的管理进行把关,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及规范使用。第十条 计量器具配备率及计量检测率 5 (一)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

5、工作特点和计量要求,提出合理配备计量器具的方案报质量管理部,以逐步完善计量器具的配备。(二)用于工艺过程测量、工程施工测量、技术服务测量及质量管理,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均应达到98以上。(三)控制工艺质量的计量检测率,物料进出的计量检测率均应达到95%以上。第十一条 计量器具的管理对象1、各类标准计量器具。2、长度、重量、温度、力学、现代计量器具和电子仪表,分析检验仪等各类在用计量器具。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的选型(一)计量器具要依据集团公司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或相关的国家管理规范进行选型。(二)质量设备科协同各单位确定配备计量器具的等级和件数。计量器具配备要符合公司要求。(三)质量设备科必须参

6、加审查油品、维修工艺过程、工程中涉及的计量项目,对工程项目中计量器具的选型,质量设备科要会同设计或施工部门进行研究论证,从技术上确认后,出具选型报告予以确定。 6 第十三条 计量器具的申购(一)申请购置属固定资产的检测役备,应由需用单位部门向质量设备科提出计划,质量设备科审核,报请分管领导审核,经批准后,由物资贸易科统一购置,并经质量设备科验收签字后方可入账购买。(二)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购买检测设备。(三)选购进口计量器具,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报质量设备科审核经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四)购置计量器具,必须与供货方签订规范的订货合同,提出质量和计量要求

7、。(五)购置的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国家或地方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其标准、产品合格证书。对实行产品质量认可证制度的石油专业计量器具,应有集团公司颁发的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严禁采购非标准计量器具。国外采购的必须经当地国家主管部门检定颁发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7 第十四条 新购置的计量器具要经检定合格后验收入库。检定不合格的应予退货。有违反订货合同的应执行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计量器具的使用(一)计量器具须经国家或政府计量主管部门授权的法定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如在国外进行检定需在当地国家法定鉴

8、定机构进行检定。(二)对分析化验和检测实验中的各种分析、化验、检验、测试的计量检测设备,应制定管理和检定、校准制度,溯源于上一级计量标准或采用国家标准物资进行检定、校准或比对,以保证分析化验和实验数据的准确一致。(三)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具有维护、保养的责任和义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设备科定期检测检查,各单位不得擅自拆卸、变动参数,损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四)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应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五)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8 (六)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

9、清晰、铅封完整。(七)常用的玻璃温度计、密度计等容易损毁的计量器具应设备有品(八)使用单位要计量器具要定人保管,建立完善的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保持账、卡、物、号相符。第十六条 计量器具的流转(一)凡调离本部门或换工种的操作员工,计量器具必须按原编号交回,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转让或无故不交。计量器具交回的同时,对原操作员工的登记卡注销。(二)因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计量器具的损坏、丢失,责任人按该计量器具价值赔偿。(三)正常磨损后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可向质量管理部门申请进行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及时记录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情况月报表,并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废后的计量器具应从各

10、类账册中注明。第十七条 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1)在用检测设备必须按周期检计划定期进行检定,其周期检率达到98%以上。使用部门每年年底将第二年度周检计划报质量设备科,使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质量设备科进行监督。 9 (二)对于列入石油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的专用计量器具,应制定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定,校准或比对,不合格的专用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三)属国家强制检定及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都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强制检定(校准)或申请授权自行检定,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一律不准使用。(三)在用检测设备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

11、上报质量设备科备案。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四)检定检测设备,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五)新启用的检测设备,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账卡、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六)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检测设备不能使用,应由所在单位查明原因报质量设备科,经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七)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设备,检测仪器,按10%的比例,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无法修复的,报质量设备科审核,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报废。第十八条 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10 (一)因故障停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帖上停用标志以防止误用,停用标志使用红色。(二)计量器具应由当地国家

12、或国内符合资质要求的计量专业机构位进行维修检定,检定合格才能使用,维修过程要做好记录。(三)各种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洗,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合格证齐全。(四)由单位和个人保管的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加油、防锈、保持计量器具的整洁完好。(五)要爱护计量器具,不乱丢乱放,严禁机器运转时测量,防止磨损表面,重物堆压,用后及时保养。(六)计量器具使用后,擦净上油放入盒内,妥善保管。(七)保养表面计量器具时,除测头面可涂油防锈外,其它处不能涂油,用布擦净后即可。(八)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严禁私自拆卸、乱调,因此而

13、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1 (九)精密仪器镜面,严禁手指触摸,保养时按规定程序进行。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不定期检查监督(一)计量器具不定期检查监督工作由质量设备科负责组织。(二)各种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检。(三)对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必须通过抽检进行验证。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四)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周检期内的在用计量器具,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五)各单位认真做好各种原始记录,保管好有关档案,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第二十条 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一)分公司内工作计量器具按国家、地方检定规程检定合格的,采用绿色合格证标记。(二)对没有计量检

14、定规程,但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采用准用标记。(三)对停用的计量器具,采用红色停用证标记。 12 (四)对封存的计量器具,采用封存标记。(五)对报废的计量器具,采用报废标记。(六)所有标记应注明计量器具编号,有效期或停用日期。第二十一条 技术档案、原始记录及资料的管理(一)计量技术资料、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证书、标志是考核计量水平,加强计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可靠,专人保管。(二)资料应按年或月装订成册由专人统一保管。如有遗失,按奖惩制度办理。原始记录的保管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三)产品合格证、校验合格证、检定合格证是计量器具正常使用的证明证件。在用计量器具必须

15、有醒目的检定合格标志,使用部门及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得涂画覆盖。第十六条 计量器具的报废(一)超过使用期限和国家和当地计量主管部门强制不允许使用的计量器具,由质量设备科鉴定,协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后,提出报废处理意见,出具计量器具报废报告后,按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办法执行,其有关资料应存档保留。(二)计量器具因性能落后或经检修仍达不到计量准确度要求时,以检定结果为依据,由质量设备科鉴定后,做降级使 13 用或报废处理。属固定资产需要报废的,按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办法执行,其有关资料应存档保留。(三)未经质量设备科鉴定,任何部门无权对计量器具作报废处理。第四章 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分公司应根

16、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及计量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计量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使用条件、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计量法规、计量标准规范、技术合同的要求。第十八条 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分公司的计量检测体系,制定分公司计量检测数据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分公司测量过程控制能力,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第十九条 计量检测数据不一致,发生计量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内部计量检测数据不一致时,以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计量数据为准;分公司与其他单位或当地社会之间计量检测数据不一致时,以其他单位公用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数据为准;石油专用计 14 量器具计量检测数不一致时,以集团公司工作计量标准器具或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计量数据为准。第五章 成品油交接计量保证第二十条 运输大队成品油罐车司机、管理人员、油库加油员必掌握计量罐、流量计等油品交接计量方法,了解油品交接相关制度和流程,对油品密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