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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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工作大纲补充说明规规划划编编制制组组2010 年年 10 月月 27 日日2010 年 10 月 20 日,水利部印发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利部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水规计2010428 号),为保证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对其中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作如下补充说明:一、关于流域面一、关于流域面积积 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治理的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大纲中,到 2015 年治理流域面积

2、 2003000 km2 且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 5000 条,分为 2 个部分:一是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 2209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20092012 年实施;二是规划外的新增加约 2900 条重点地区中小河流,纳入本次编制的专项规划后,20132015 年实施。1、规划内治理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10397 号)的要求,细化规划内原 20122015 年治理项目,对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提交的项目清单进行复核后上报,并可根据今年洪涝灾情,在河

3、流和项目数目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各省清单可在水规总院网站下载,规计司网站发布的2办规计2010397 号文件后也附网址链接。2、2013-2015 年新增中小河流2013-2015 年新增中小河流的确定,应以规划编制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区)提出并经相关流域机构同意的规划成果为基础,结合今年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发生情况,进行进一步筛选和补充,各省区新增中小河流应与规划确定的2209 条河流名录不重复,且以表 1 中的新增河流分配数量为控制;在筛选新增中小河流时,应确保近几年特别是今年发生洪涝灾害的中小河流及发生险情的河段得到治理。3、2013-2015 年中小河流治

4、理项目2013-2015 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各省区新增中小河流上的治理河段项目为重点,对规划实施方案内 2209 条中小河流中需要治理但未列入规划的河段,也应同时纳入到 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之中。4、 工作大纲附表的填报附表 1:附表 1 的“河流名称”,应填报新增中小河流名称,一条河流有别称的,应在备注列标明;一省区内河流重名的,应在河流名称前加县级行政区名以示区别;表中的“涉及县级行政区”应填报治理河段的项目涉及的县级行政区名称。附表 2:附表 2 中项目为规划实施方案内 2209 条中小河流 20132015 年治理的河段,应在填报“所在河流”名称前加,与新增中小河流

5、有所区别;表中3的“所在县”应填报治理项目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名称;表中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便于进行汇总,改为仅填报综合治理河长数值指标(单位为 km),不要填写文字;表中的“估算投资”单位为万元,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包括移民占地投资)仍按照 3000 万元控制。各省区 2013-2015 年项目总投资规模暂按规划投资规模的 2 倍控制,具体投资规模将在水利部财政部编制新一轮规划时明确。表中的“序号”应反映所报项目的省区排序意见,各省区在项目排序中,应保证在暂定投资控制规模中新增中小河流都安排治理项目。5、提交成果各省区应按工作大纲要求提交 EXCEL 格式的附表 1 和附表 2 成果,以及成果的

6、文字说明材料;为便于全国汇总,请各省区同时提交 2013-2015 年河流项目的报表系统,在编制新一轮规划时,将在此次上报的报表系统数据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平衡调整。二、关于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二、关于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陆河治理河治理1、范围与依据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河的范围为 3000 km2以上的河流,包括各流域防洪规划提出的重要支流及治理河段,以及水利部组织编制的防洪总体薄弱环节近期建设总体规划中拟定的重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河流及治理河段,并应确保近几年特别是今年发生洪涝4灾害的河流及发生险情的河段得到治理。2、河流项目筛选规划的江河主要支流、

7、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河流应与 200-3000 km2中小河流治理的河流不重复。规划的重点治理河段上的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没有前期工作基础的不考虑,应与流域“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筛选与投资测算成果相衔接。3、 工作大纲附表的填报附表 3:附表 3 的“重点河段”, 是指该河流上中下游,需要防洪治理的重点河段,填报的河段应能涵盖治理项目;如系流域防洪规划明确的该河流的支流河段,应在备注里说明。 “重点河段” 应填报河段在该河流的上中下游位置或起始段标志,例如:xx 河中下游、xx 河 xx 县至 xx 县段、xx 至 xx 段等。表中的“涉及省份”,应填写相应重点河段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名以及保护

8、区省级行政区名。附表 4:附表 4 的“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列填报数值,分别为堤防、护岸建设长度和河道整治长度,不要填写文字,单位为km;表中的“估算投资”单位为亿元。各流域机构应按工作大纲要求提交 EXCEL 格式的附表 3和附表 4 成果,以及成果的文字说明材料。三、关于附三、关于附图图 1 图图件件绘绘制具体技制具体技术术要求要求51、 附图 1 由各流域机构绘制,以七大江河流域为单元,体现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河流规划成果,示意绘制出河流及治理项目位置。2、图中除标明规划项目的工程地理位置等情况外,还要反映行政区划、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等基本地理要素,将主要江河流域、已建重要

9、大中型水库分布等水利信息结合编制在图中。3、专题图层的制作:(图中主要指各流域规划治理的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河重点治理河段图层,以下简称重点治理河段图层)应以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25 万数字地形图为基础进行。如河段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25 万数字地形图中没有体现,需自行添加时,应保证与其他数据在空间位置上不相矛盾。4、图幅统一采用 A3 大小,如流域面积大或治理河段密集,可分幅制图。5、图中重点治理河段图层,以线符号(204,102,0)表示,名称以文本框标注于项目位置附近,加引导线指向重点治理河段,如6、图中其他图层的表达方式需参照相关制图标准。图面整体要求图文清晰

10、、标识清楚、图标一致,清楚反映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点。7、提交的空间数据统一采用 ESRI 的 GeoDatabase 格式,坐标系和投影方式采用 1980 西安 坐标系下的经纬度格式。重点堤防建设68、提交的制图文件须尽量使用 ESRI 的 ArcMap MXD 文件,使空间数据与制图文件位于同一文件夹下,并将制图文件的地图属性项设为“保存相对路径”。如无法提供该格式制图文件,须保证制图数据与文件完备、地图表达方式规范(可参见标准防汛抗旱用图图式 SL73.7- 2003、 1:100 万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GB/T 14512-1993)。四、关于全国四、关于全国汇总汇总的安排的安排1、由于

11、专项规划时间要求紧,全国汇总工作量大,请各流域、各省区尽量在 11 月 15 日之前提交成果,规划编制组将视各流域、各省区的成果提交情况提前分批安排全国汇总。2、流域机构、各省区应按工作大纲和本说明要求分别提交江河主要支流、重点独流入海和内陆河、2003000km2中小河流规划成果,各省区所提交的成果同时应包括规划实施方案复核项目表。请各流域、各省区正式行文提交成果,主送水利部抄送水规总院;可先将成果电子版发水规总院联系人霍凤霖。总联系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高弋绢(电话:010 - 62033377 转 8112,email: ),霍凤霖(电话:010 - 62033377 转 8102,手机:15910928352,传真:010-62042378)报表系统联系人:韩素华 (电话:010-68785503,E-mail:)附图联系人:赵红莉(电话:010-68785503,E-7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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