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0492253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影响智障儿父母亲职教育品质之相关因素探讨(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影響智障兒父母親職教育品質之相關因素探討影響智障兒父母親職教育品質之相關因素探討一、 前言二、 身心障礙兒童的親職教育(一)親職教育的定義與目的(二)家長在特殊教育裡所扮演的角色與地位(三)家長參與子女教育所遭遇的問題三、 影響特殊兒童家長教養態度之因素(一)家長的職業與教育程度(二)家長對兒童身心障礙問題的態度(三)手足及其他家人對特殊兒童的態度(四)學校老師對特殊兒童的態度(五)家長對特殊兒童的期望四、 結論與建議一一、前言前言 家庭是個體成長的搖籃,個人人格雛型的塑造是否健全,人生 入世基礎的培植是否穩固,其決定性的關鍵在於家庭教育的良窳(蔡阿 鶴 ,民 74)。家庭教育影響了個人的發

2、展,而家中每個成員的特 質 也影響了整體的家庭氣氛和生活。儘管智障兒的出現,帶給家裡 每個成員極大的震撼與不安,但家庭環境也是決定智障兒能否得到良 好發展的重要關鍵之一。父母在智障兒的一生發展中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為父母和智 障兒的接觸最多,對其照顧與教養也最久。在學前的關鍵階段,父母 若能及早給智障兒各種基本訓練與矯治,將會使其障礙程度降至最低2且矯治與訓練的功能發揮到最大(蔡阿鶴 ,民 78)。在青少年的轉銜 階段,父母更是協助智障者從學校過渡到社會的重要支持者之一。透 過參與 個別化轉銜方案(Individualized Translation Prodram), 使智障青少年能夠順利進

3、入職業的角色和成功適應成人的社會與生活 (張淑燕 ,民 86)。二、智障兒童的親職教育在許多的研究中指出,間接輔導殘障者父母比直接治療殘障兒 童要來得經濟有效(胡玲玉 ,民 78,引自 Bronfenbrenner,1974; Stiles,et al.1979)。因為:一 .父母比任何人更了解自己的子女; 二 .父母可以對孩子做一對一的協助;三.父母的教導不必另支費用; 四 .父母的教導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親職教育的良窳是決定智障兒父母能否及早走出傷痛的陰霾, 面對孩子的問題,並進而尋求解決問題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所謂親 職教育 ,朱敬先指出是專為協助父母有效的了解並執行自己的職責。 林清

4、江更從廣義和狹義兩方面加以詮釋,就廣義而言,是包括現在與 未來,以培養所有父母成為健全父母;就狹義而言,是協助不健全父 母改變其教養方式成為健全父母(鄒小蘭 ,民 84)。筆者以為,親職 教育品質是否良好,可以下列四個向度為參考指標:一.父母面 對壓力時的自我調適能力;二.父母的角色與態度;三.父母教養 智障兒的知能;四.輔導者的專業素養。以下即就此四個向度做進一 步的探討。一一 . 父父母母面面對對壓壓力力時時的的自自我我調調適適能能力力何華國 (民 ,85)指出,智障兒對家庭的衝擊、父母的壓力可分為 主觀和客觀兩方面: (一 )主觀方面 這是因為家有智障兒而產生的情緒反應,如:拒絕、驚嚇、

5、憤 怒、悲傷、罪惡感、困窘、沮喪、退縮、情感矛盾、幻滅、恐懼等, 而這些情緒反應可能具有發展性而與時俱變,其失落與悲傷是長期的, 且有多方面的因素會影響到家人經驗感受。(二 )客觀方面 此乃指與智障有關的問題,包括:功能與活動上之限制、健康 問題、行為偏異、生育限制與求生問題。此外,與智障相關的問題、3家庭功能的分裂、受標記的創傷、安置的決定及提供服務支援的困難 等,均可能影響家庭關係、財務、社交與休閒生活以及家庭功能。 由家有智障兒對家庭系統所造成的衝擊和壓力來看,身為家庭 功能掌舵者的父母,一方面固然面臨極大的調適壓力,另方面也可能 須承受實際重建家庭功能的責任。蔡阿鶴(民 ,74)指出,

6、父母在自 我調適過程中,除心理建設外,對現實生活必須重做建設性的安排。 劉登連 (民 ,82)更指出,親職教育的首要工作是鞏固心防。如何讓智 障兒父母及家中其他成員在面對智障兒時有很好的心理建設,是親職 教育中的重要課題,也是影響親職教育品質的重要指標。吳武典(民 , 73)建議智障兒父母在自我調適過程中,應該要做到: (一 )接納自己 接納自己是 特殊父母 而無愧疚感或貶值感。 (二 )接納兒童 接納孩子有殘障這個事實,不做幻想,也不拒絕或憤 怒。 (三 )調整期待 根據孩子的能力做適切期許,不與其他孩子做比較。 (四 )避免溺愛 勿以贖罪心情給予智障兒不必要的特權或過度保護, 凡有道德責任

7、、生活訓練應讓兒童量力參與。 (五 )安排未來 培養孩子自理自立能力,必要時成立養育基金或尋求 社會有關機構的收容或濟助。 (六 )適當管教 協助學校指導孩子的生活與學習,並多參與親職教育 活動等。智障兒父母若能在面對壓力時,縮減焦慮不安和恐懼的過程, 代之以積極正面的自我調適,相信對於智障兒的發展及整個家庭的氣 氛均有很大的助益。 二二 . 父父母母的的角角色色與與態態度度根據相關研究顯示,智障兒的出現對家中正常同胞手足的影響並 不全然是負面的,且多半這些影響是父母對智障兒態度及價值觀的反 映 (何華國 ,民 85)。一個智障兒父母若長期處在絕望、拒絕的反應當 中,將易產生所謂母愛枯竭症候群

8、(Material Depletion Syndrome)現象,不僅無法完全接納智障兒,也會影響其他手足對智 障兒的態度。張史如 (民 86)指出,父母在智障兒的生涯教育中,不僅是參與 特殊教育的角色、支援系統的角色,更是一個輔導的角色,其角色與 任務絕不是他人可以取代的。在父母的角色分配上,蔡阿鶴(民 78)認為傳統上,母親均承擔智障兒童生育 、 養育 、 教育 的責任,但若父親能給予持續的精神支持者,對於母親在教養過程中 所承受的壓力必可減輕或降低。4另外,父母應以合理一致的態度來對待智障兒和其他正常的孩 子,不可把全部時間、金錢、精力和愛心都投注在智障孩子身上,以 免造成手足間的妒忌爭寵

9、,也不可強迫其他孩子來分擔照顧智障手足, 造成情緒上的緊張和心理上的壓力,更不可對正常孩子有補償心理, 希望他非成龍成鳳不可(蔡阿鶴 ,民 78)。 父母對智障兒的態度不論是漠視或過度溺愛,均無法給予智障 兒及其手足同胞很好的人格發展,對於智障兒各種能力的學習更是一 大阻礙。三三 . 父父母母教教養養智智障障兒兒的的知知能能 在親職教育中,除了協助父母勇敢面對有一智障兒的事實外, 更重要的是輔導其具備教養智障兒的知能。一個具有教養智障兒知能 的父母,通常較能以積極正向的態度來面對孩子,也較能在教養過程 中接納、欣賞孩子,並進而得到與孩子共同成長的喜悅。一個父母教養智障兒是自其零歲開始的 包括健

10、康養護、生 活訓練、遊戲療育和語言訓練等。何華國(民 85)指出父母在教養 過程中應具備的知能有:(一 )了解智能障礙的相關問題,包括智障 的特質、成因、處遇和預防;(二 )啟智教育的服務,包括智能障礙 的鑑定與評量、安置、個別化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三 )相關的 支援服務系統,包括財務支援、紓解性照顧(respite care),專業 團體、家長團體和社會服務團體等;(四 )未來規畫,包括就業輔導、 住宿安排、信託設立等。王振德 (民 ,77)指出智障兒父母也應知道自己該享有以下四種權利: (一 )教育權 父母有權要求政府為其子女提供特殊教育,以確保其子 女能充份的發展與成長。 (二 )受助

11、權 殘障者父母為爭取較充裕的資源,有權利要求政府給予 相關補助。 (三 )參與權 父母有參與並了解自己的孩子各種診斷結果、教學安置 與個別教學計畫的權利;為獲取更多的資訊與支持,殘障者的家 長有取得資料的權利及參加家長組織團體的權利。(四 )受尊重權 父母在撫養殘障兒童的重擔下,有權利享有人性的關 懷與尊重,除了照顧殘障孩子之外,父母仍享有個人的自由與獨 特成長的權利。然而,要如何才能使特殊父母 具有教養智障兒的知能? 吳武典 (民 ,73)提出了下列幾點建議(引自 Cansler,etal.,1975; Lerner et al. 1981):5(一 )直接訓練父母教學的技巧。 (二 )讓父

12、母觀摩老師或其他父母如何指導孩子。 (三 )對父母解釋測驗的結果。 (四 )對父母實施個別諮商。 (五 )組成父母團體,進行團體諮商。 (六 )為父母舉辦專題研討會。 (七 )提供父母社區中可運用的資源,並安排合作計畫。 (八 )提供父母管理孩子行為的建議。 (九 )提供安排家庭活動的建議。 (十 )指導家庭自製簡易教材教具。 綜而言之,如何提供智障父母正確的教養知能,及使其了解應 具有何種的知能,是親職教育的重要內涵之一,也是推展親職教育的 首要目標。四四 . 輔輔導導者者的的專專業業素素養養 在進行親職教育過程中,其中的諮詢輔導,不論是團體諮商或是 個別諮商,輔導者的專業素養將影響其是否有

13、效輔導的重要角色,也 是決定親職教育品質良窳的重要關鍵。 何華國 (民 85)認為從事智障者家長諮商的輔導人員,應特別需 要具備下列的條件(引自 Wolfensberger,1967): (一 )具備與智障有關之醫療、社會福利、教育、復健與行為發展等方 面廣博的知識。 (二 )了解與智障有關之機構、服務、閱讀資料、家庭管理等方面的資源。 (三 )經由訓練而具有諮商的理論與技術之專長。 (四 )具有智障領域的臨床工作經驗。 (五 )對智障不會有刻板的印象。 (六 )對智障、殘障者及其父母具有真誠而積極的態度。 (七 )支持現行以社區為中心的處遇方式。 (八 )對智障者家庭的現實需求具有敏銳的感受

14、。 (九 )即使犧牲了個人的方便,也願意以超乎傳統的做法來協助智障者 的父母。 (十 )具有高度的耐心。 劉登連 (民 82)指出,輔導者應以溫言軟語來拿捏家長的心,用 淺顯的問題、技巧的問話和家長達成情感的交流,藉此可澄清家長某 些錯誤觀念和做法,使智障兒的各種問題得到開放性、毫無避諱的討 論,並研商出解決問題的最佳模式和方法。梁永法(民 78)也指出,6啟智教育教師若欲做好智障兒童的親職教育,應具有如下的態度和能 力: (一 )肯做專業知識的再充實。 (二 )要會靈活設計親職教育的個案。 (三 )能重視口才與應對能力的再訓練。 (四 )要有耐心十足、豪情萬丈的熱誠態度。 教師及輔導人員有如

15、親職教育的掌舵者,其專業素養影響其與 智障兒父母互動過程中品質的優劣。因此,今後啟智教育的發展,除 了強化啟智教育教師的培訓外,也應兼顧啟智親職教育與輔導人力的 養成。參參 .結結論論 親職教育有如智障兒父母在孤獨無助暗夜中的一盞明燈。透過親 職教育得以使智障兒在最少的環境限制及最大的發展機會下成長,也 可以使父母重拾教養的自信心。我國隨著對特殊教育的日益重視和家 長團體相繼的成立與要求,教育部將特殊學生家長的親職教育,列為 從民國八十三年度起的特殊教育發展及改進的五年計畫中(教育 部 ,民 80),而我們也相信,親職教育在各個專業領域共同的支持與努 力下,將會為智障兒開創另一個更美好的明天!

16、 1.王振德 (民 77):殘障兒童與家庭 父母的因應之道。國小特殊 教育 ,8 期 ,14-19 頁。 2.何華國 (民 85):特殊兒童親職教育。臺北 :五南書局。 3.吳武典 (民 73):家有殘障者 ,父母怎麼辦 ?特殊教育季刊 ,14 期 ,3-9 頁。 4.胡玲玉 (民 78):親職教育對特殊兒童的重要性。特殊教育季刊 ,32 期 ,20-22 頁。 5.張史如 (民 86):父母親和教師在特殊兒童生涯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 國小特殊教育 ,23 期 ,19-23 頁。 6.張淑燕 (民 86):障礙青少年轉銜階段父母的角色。特教園丁 , 12 卷 ,3 期 ,7-11 頁。 7.教育部 (民 80):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五年計畫綱要。臺北 :教育 7部 。 8.梁永法 (民 78):智能不足兒童的親職教育。特教園丁 ,4 卷 ,4 期 ,13-16 頁。 9.鄒小蘭 (民 84):身心障礙兒的親職教育。國小特殊教育 ,18 期 ,59-63 頁。 10.蔡阿鶴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