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1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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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 20112011 年目标任务年目标任务2011 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创建生态市、全面筹备绿色 青奥的关键之年。为了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政 府 关于印发南京市蓝天行动计划(20102015)的通知(宁政发2010161 号)要求,特制定 2011 年目标任务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集中整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工业企业 脱硫与脱硝项目为抓手,夯实“十二五”大气污染减排工作基础;以关停搬迁 污 染企业为手段,有力治理区域大气污染;以综合防控城市扬尘污染为重点, 提升城市清洁程度;以发展绿色

2、交通为关键,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确保 南京市蓝天 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二、年度目标二、年度目标(一)完成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二氧化硫削减 2.59%,氮氧 化物削减 3.18%;(二)完成燕子矶地区化工企业关停搬迁整治;(三)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全市降尘年均值下降 10%,创建“绿色工地”100 个;(四)实施机动车国排放标准,供应国标准成品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 车辆 2 万辆;(五)确保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空气环境污染事件;(六)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85%以上,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三、主要任务三、主要任务( (一一) )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1、

3、实施脱硫工程建设。完成扬子石化公司、南京第二热电厂和南钢等企业 脱硫工程,确保上半年形成减排能力;开工建设并基本完成梅山钢铁公司燃煤 电厂脱硫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企业)2、实施脱硝工程建设。完成大唐南京电厂、化工园热电厂脱硝工程,确保 年内形成减排能力;6 月底前,启动实施华能南京电厂等 4 家重点企业的烟气 脱硝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相关企业)3、整治关闭落后与污染严重水泥企业。拆除南京金江水泥厂 2 台机立窑生 产线,淘汰落后产能 45 万吨。全面关闭年生产能力 20 万吨以下的小规模水泥 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

4、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4、淘汰钢铁企业落后产能。实施南钢以新带老工程,全面完成小高炉、小 焦炉淘汰工作。各区县政府分别制定并实施小高炉、小焦炉淘汰计划,淘汰情 况应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相 关区县政府)5、治理重点工业企业废气。实施完成中国水泥厂、南钢、南京第二热电厂、 金陵石化公司等 20 个以上重点企业废气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 任单位:相关企业)6、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制定实施有机溶剂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产与使 用登记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监管名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各区县政府)7、推进“禁燃区”建设。扩大

5、禁燃区范围至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园区,完成 明城墙范围内所有在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 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各区县政府)8、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新批准产生废气排放 的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区);除南京化工园及其配套区、金陵石 化 区域外,其他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完成南京市“十二五”产业转型 升级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 局、 各区县政府)9、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完成 100 家以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 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10、推动低碳与绿色经济试点。

6、推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新增节能建筑 面积 300 万平方米以上。开展国家级生态园区创建工作。全市单位 GDP 能 耗比 2010 年下降 4%,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目标。(牵头单位:市发 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 区管 委会)( (二二) )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大气污染整治加强重点区域工业大气污染整治11、关停搬迁燕栖地区化工企业。完成燕栖地区绕城公路以西范围内 66 家 中小型化工企业关停任务,将钟山化工厂等 4 家化工企业搬迁至南京化工园。 (牵头单位:燕子矶化工区整治指挥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 土局、市环保局、栖霞区

7、政府、南京化工园管委会)12、搬迁关停梅山化工地区企业。实施西善桥地区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完 成梅山化工地区污染企业关停搬迁任务。13、改造整治梅山钢铁周边地区企业。制定该区域污染企业整治与居民搬 迁工程计划,确定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规 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雨花台区政府)14、整治金陵石化周边地区企业。清理金陵石化周边化工企业,启动烷基 苯厂等 7 家企业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 土局、市环保局、栖霞区政府)15、整治河西地区工业企业。针对该地区不符合规划定位的所有工业企业, 制定关停搬迁计划,完成废品回收及加工企业的整治工作

8、。(牵头单位:市经信 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建邺区政府、河西指挥部)16、治理南京化学工业园及周边化工企业。整治南京化学工业园和六合红 山精细化工园,制定实施六合红山精细化工园转型升级计划。完成区域内排放 严重异味企业的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 土局、市环保局、六合区政府、南京化工园管委会)( (三三) )防控与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控与整治城市扬尘污染17、加强房建与市政工地扬尘控制。严格按规范实施工地边界围挡、路面 硬化、堆场覆盖、出场车辆冲洗、施工面密目网围挡等措施。强制使用预拌混 凝土及砂浆,推广使用工地车辆洗轮机 50 台。(牵头单位

9、:市住建委,责任单 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18、严格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通过围挡、洒水喷淋与规范作业等措施, 严格控制城市房屋拆迁工地、集体土地拆迁工地与违建拆除工地的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 府)19、加强交通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公路、航道等交通建设工程施 工场地监管措施。通过围挡、洒水、冲洗、遮盖、清运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 交通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 区县政府)20、加强垃圾与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 浆)实施全密闭运输,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

10、输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渣土运输违法 违规行为,控制渣土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牵头单位:市 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各区县政府)21、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创新和优化道路清扫保洁方式,加大道路机械化 清扫、冲洗、洒水和保洁频率,添置新型道路保洁机械 50 台以上,确保主干 道机扫率达到 60%以上,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与繁华窗口地区机扫率达到 90% 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22、加强堆场扬尘控制。对于煤炭、矿石、水泥、白灰等料堆以及装卸作 业频繁的原料堆,必须在密闭场所中进行,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露天堆 放场所要采取适宜的覆盖、洒水、喷淋稳定、

11、防风围挡、硬化稳定等抑尘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23、加强暂不利用场地扬尘控制。对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政府储备土地、 各类闲置或未开发建设裸地,必须由土地产权拥有单位实施绿化与铺装防尘工 程,同时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2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通过各种渠道与手段增加城市绿地面积,道路建 设与出新配建相应的绿化带 40 公里。新增 10 片城市绿地,提档升级 10 个游园 广场,进一步提高人均绿地面积。(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各区县政府)25、继续实施绿色南京工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持续推进“绿 色南京

12、”建设。完成造林 7 万亩,其中成片造林 4 万亩,四旁植树 1200 万株; 建设 10 个森林街镇和 10 个市级公园,完成 400 个村庄绿化。(牵头单位:市农 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政府)26、加强矿山宕口复绿修复工作。严控开山采矿,巩固矿山宕口整治成果, 加快实施复绿修复工程,完成复绿面积 120 万平方米。实施浦口区珍珠泉 风景 区周边废弃露采矿山宕口、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周边废弃露采矿山宕口、高淳县 环固城湖(花山段)废弃露采矿山宕口环境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 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四四)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27、

13、新车上牌实施国标准。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除低速载货汽车、挂 车、摩托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 3500 千克的汽油汽车外,在本市办理注 册登记 (含外省市转入)的其他各类机动车,必须达到国以上标准。环保和公安交管 部门应对车辆上牌达标审核实施联网控制,确保本市新增及外省市转入车辆 100%达标。(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28、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制定并实施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 汰地方性补贴政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2 万辆;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国 I 以下黄标车淘汰工作,对到期未完成单位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示。(牵头单 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

14、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 各区县 政府)29、强化限行区域管理。在中心城区和河西地区新增 2 套射频识别系统, 加强区域限行管理和处罚力度,提高限行成效。(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 位:市公安交管局)30、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全面启动地铁 3 号线一期、10 号线、机场线等轨 道交通工程建设,更新国 IV 标准出租车 4000 辆、国 IV 标准公交车 500 辆,形成 30 条绿色公交线路和 10 条绿色车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 市地铁指挥部、市城建集团)3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本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网点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供应满足国标准要求的

15、清洁燃油。新建 CNG 加气站 6 座、充换电站 4 座。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城建集团)32、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全市 8 座储油库、200 辆油罐车和 301 个加 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市公安交管局)33、定期查处冒黑烟车辆。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公交、环卫、市政工程车辆、 超市班车、大型企业的自备车、长途客车和货运车辆的专项执法检查。(牵头单 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区县 政府)34、完善在用车检测

16、维修制度。新建扩建 4 个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站;全 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大于 80%,达标率 9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市质监局)35、开展路检执法。各区县设立路检执法点,现场处罚无标车、黄标车和 超标车辆,每区县每月路查抽检车辆不少于 200 辆。进一步加大外地违法车辆 的监管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36、环保电子标志管理。推进智能交通,完成 40 万辆车辆电子标志的发放 工作;分类管理控制不同排放标准的车辆,为智慧南京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牵 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37、建设综合性机动车监控中心站房和系统。完成站房选址和系统项目审 批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五) )加强餐饮服务业与农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餐饮服务业与农业大气污染防治38、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餐饮服务业污染专项整治,确保 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 100%,油烟净化设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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