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0478109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运作方案华安县经贸局(2009 年 2 月 3 日)积极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有效和最现实可行的途径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 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闽政2007401 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08182 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对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服务和管理,特制定华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运作方案。一、

2、联席会议主要职责1、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及资源,用足用好用活各级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2、优化管理和服务机制,突出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运行和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3、增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信息披露和协作功能。通过沟通以扩大共识消除分歧,通过信息披露以更好地把握全局,通过协作以形成解决具体问题的合力。共同引导和促进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行业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功能。24、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考察活动,为县

3、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总总召集人:召集人:李连华(县经贸局局长)会会议议成成员员: :杨天伟(县经贸局副局长)陈跃生(县财政局副局长)郑宝全(县人民银行副行长)贾荣闽(县法院副院长) 陈木繁(县国税地税局副局长)刘炳贤(县工商局副局长)黄岩峰(县建设局副局长)邹宗泽(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杨义容(县公安局副政委)蒋志强(县交通局纪检组长)李华南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联联 络络 员员: :黄清辉(县经贸局商品市场股副股长)吕跃聪(县财政局企业股副股长)林永清(县人民银行信贷调统股股长)黄炳祥(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杨利水(县国税地税局综合业务科科长)林火木(县工商局注册股股长)

4、李高汉(县建设局建工股股长)许艺军(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副股长)郭深渊(县公安局经侦禁毒大队大队长)邱顺和(县交通局财务负责人)潘海华(县工商联科员)3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天伟兼任,副主任由黄清辉、吕跃聪兼任,主要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及对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县经贸县经贸局: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活动的组织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测机制,突出以担保机构备案和月报、年报工作制度为核心,逐步加强对各家担保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担保机构向上申报相关资金补助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5、项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政府扶持担保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运作;负责调查收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通报各相关成员单位协调解决,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如实报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情况和联席会议制度的运作情况与成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进一步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供决策服务等。 县财县财政局:政局:负责落实县政府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奖励政策,确保相关项目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协同经贸局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监测工作等。 县县人行:人行:充分利用本单位资源,动员和引导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中小企业

6、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放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从专业的角度协助监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等;协助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等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等。县县法院: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涉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纠纷,依法为担保机构的发展保驾护航;对中小企4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担保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担保机构拓展业务空间创造条件等。县县国税地税局:国税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和各级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近期重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90 号文和市政府漳政

7、综2008182 号文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在税前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责任余额 1%比例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政策;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查询被担保企业有无税收违法行为等纳税诚信情况提供便利服务等。县县工商局:工商局: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本着积极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原则做好相关担保机构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注册登记情况反馈给联席会议办公室。并依法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好对依法可转让股权质押、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的财产权质押等职权范围内的担保标的物的信息查询、抵押登记等工作,并提供尽可能的

8、便利服务等。县县建建设设局:局: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好房产、厂房、在建工程抵押等职权范围内的担保标的物的信息查询、抵押登记等工作,并尽可能的提供便利服务;做好建筑工程履约保函等系列担保业务的拓展工作等。县县国土国土资资源局:源局:按照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好相关土地使用权抵押等职权范围内的担保标的物的信息查询、抵押登记等工作,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服务等。县县公安局:公安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好车辆抵押等职权范围内的担保标的物的抵押登记5和信息查询等工作,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服务。对

9、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涉嫌诈骗等职权管理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依法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保驾护航。县县交通局:交通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好内河船舶抵押等职权范围内的担保抵押标的物的抵押登记,信息查询等工作,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服务。县县工商工商联联: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为依托,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宣传与推介工作,着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企业、行业的对接沟通平台,推动我县行业性担保的形成与发展;指导企业用好现有融资担保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服务,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服

10、务。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1、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单位主持,主要议事内容包括:通报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交流各成员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2、联席会议设立非全体成员会议制度,采取不定期召开的方式,由召集单位或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所涉及的需要协调研究解决的议题提议召开,主要参加对象为与议题有关的成员单位。3、联席会议设立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召集召开,主要传达上级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各成员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能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汇总情况及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研究解决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或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64、联席会议设立个案处理机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只涉及个别成员单位职权的个别问题,由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或办公室负责直接找相应的成员单位解决,实施个案处理,并在年度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上进行事后通报,记入会议纪要,以备查询。主题词:经济管理 制度 通知县直有关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法院、 县国税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工商联。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2 月 14 日印 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