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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omment MSOffice1: 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招标用)施工图合作协议立约双方:设计人: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审核人: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现就“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招标用)施工图”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由甲方提供的“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招标用)施工图”进行审核及盖章出图。有关图纸份数满足“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项目业主玻璃幕墙施工招标要求。二 该招标用的施工图涉及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及责任,由甲方负责。三 该招标用施工图设计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
2、0.00) ,按议定由该项目幕墙施工中标单位支付,最终设计费用以该项目业主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乙方负责通过业主向施工单位收取该设计费(4。2 条款情况除外) 。四 有关设计审核及盖章出图费用及支付方式:1设计审核及盖章出图费用:人民币 60000.00 元(即人民币陆万元整) 。2若“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由甲方中标,甲方在收到工程中标通知书并收到工程预付款后5 天内向乙方支付设计审核及盖章出图费用¥60000.00 元(即人民币陆万元整) 。3若“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非甲方中标,由乙方负责通过业主向中标施工单位收取该设计费,乙方在收到中标单位支付的设计费用后 5 天内,扣除人民币 60000.00 元(即人民币陆万元整)并将完税后的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计人: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表人(签字):审核人:广州瀚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表人(签字):签定签订时间:2006 年 6 月 122006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