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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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浅析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浅析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体制存在重大缺陷,建立统一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的条件还 不具备,而未来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方式应在继续鼓励老人自养、家庭赡养的基础上,大 力推进养老社会化体系建设,并使之与其他养老方式相互补充,共同构筑我国农村未来养 老保障体系。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体系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 71%左右,农村的老人占全国老人的比 例达到 75%,老有所养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政府十分关心的问题, 但农民自愿参加养老保障统筹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政府强制收缴养老统筹费,引导变 成强制;赡养纠纷事件逐年猛增,

2、家庭养老矛盾重重,危机四伏。笔者认为,出现这些偏 差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农村养老体制存在重大缺陷。一、农村社会养老的现状 (一)老龄化加快 自 70 年代我国成功地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1964 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我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 5.86。1982 年第三 次人口普查时,为 7.64。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上升到 8.59。目前我国老年人口 已达 1.25 亿人,达到 10的老年型标准。预计到 2020 年将有 2.3 亿老年人,占总人口的 15左右,2050 年将达 4 亿多,占总人口的 26左右。人口老龄化在给经济和社会

3、发展带 来沉重压力的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老年供养系数上升,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加重。 1991 年 60 岁以上老人供养系数为 13.74,2000 年为 15.6,预计 2010 年达到 17.62,2020 年达到 23.77,2050 年达到 48.49。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目前我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 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1998 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 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 20%。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 计,我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

4、的不到 200 万人增加到 2003 年的 1.14 亿人,所以 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 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 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的功能被削弱 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 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 照料,精神上慰籍三个方面。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农村根深蒂固,家庭赡养一直是最重 要的养老方式, “子承父业”高度概括了上下两代

5、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这种稳定的世代交替, 能在家庭内部自然的完成赡养老人的职能,并形成相应的道德规范。农村工业化、城镇化 进程加快,这是促使家庭养老方式变革的决定性因素。这种进程,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 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更。弱化了土地保障作用,促使了社会养老方式的产生;另一方面,工业大生产劳动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作为养老义务承担者的角色, 家庭赡养和生活照料功能随之受到削弱。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 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同地区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态势。城市、沿海地区由于独特的地理环 境和各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加速发展的态势,它们对外来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日渐增强,同时

6、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原先隐藏在集体出工劳动方式中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涌现出来,而 户籍制度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改革,使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向城市、县城和沿海发达地区 流动和迁移成为可能。这些“离土又离乡”、 “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 对老人的供养,对传统家庭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四)农村养老不能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 产资料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 1978 年到 1998 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 业的收入比重由 91.5%下降到了 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 42.9%。目前农民家 庭经营收入中,大约 40%来自第二产业

7、与第三产业,1/4 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 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 5.7%。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 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 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 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代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 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五)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家庭“四、二、一”人口结构的形成,家庭小型化也在 发展 农村家庭人口结构也将出现以下变动趋势: 1、已婚子女与老年人分居的现象逐渐增多,老年人单身户或

8、一对夫妇比重提高。据 1995 年全国人口 1抽样调查,全国只有一个老年人或老年夫妇独自居住的家庭约为 2049 万户。预计我国老年夫妇家庭、单身老人家庭即纯老人家庭将大规模、大面积地出现。 2、特殊老年群体大量出现。这样的群体主要有三类:一是丧偶老人群体。由于人类平 均寿命延长以及性别比的变化,丧偶老人主要是丧偶老年妇女会大量增加。部分丧偶老人 再婚,另组家庭。也有许多老年夫妇因一方去世而成为单身老人家庭。二是独生子女父母 家庭。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出身的大批独生子女 21 世纪初开始步入婚期,他们的父母也将 由目前的准老人步入老年。三是两代老人家庭。下世纪随着人口老龄程度的加深,高龄

9、化 也将在我国出现,到那时将是许多低龄老人不能与其子女共居,但却要赡养已进入高龄的 父母,组成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两代老人共居的家庭。以上这些纯老户与特殊老人群体, 在居家养老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困难,需要社会予以关怀。 所有这些,决定了我国农村必须在家庭养老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 这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的必然趋势。 (六)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欠账的规模过于庞大,使得我国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由名义上的部分基金制回 归为事实上的现收现付制;在现收现付体制下,最初几代退休者享受了远远超过其缴纳的 养老金,而支付这些费用的后参加者又一厢情愿地希望通过自身的缴纳换

10、取仍旧慷慨的养 老金支付保证;然而,养老基金的积累往往不能达到这种要求,养老金的支付只能靠更高 的缴费率来维持,债务会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而愈积愈多。房海燕女士(中国人民 大学统计学博士)于 1998 年在比较乐观的假设条件下,根据给付配置精算成本法测算出我 国隐性公共养老金债务 1997 年的现值为 17998 亿元,数目惊人。理论上的天文数字已足以 使我们担忧,而已经发生的养老金拖欠现象就使人们更有理由怀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系 数。当人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保证产生怀疑时,扩大覆盖面就成奢谈了。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的产生原因 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是多年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积

11、淀的结果,是很多因 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将讲述其中的两个比较基本的因素。 (一)农村经济落后 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 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 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 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 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 (二)立法滞后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 1992 年 1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 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 ,国家没有

12、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 律做出调整。 三、我国农村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构想 我国农村未来老年人养老方式,应在继续鼓励老人自养、家庭赡养的基础上,大力推 进养老社会化体系建设,并使之与其他养老方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共同构筑我国农村 未来养老保障体系,使老年人过上健康、幸福、长寿的生活。 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具备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二是老年人生活 照料体系;三是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四是老年救济体系;五是精神生活体系。由于我国农 村老年人人数众多、地域分布广、收入差别大,建立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应体现多元化、 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点。 (一)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 这是农村

13、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供养方式。 主要针对高龄老人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1996 年我国 80 岁以上老年人有 800 万,75 岁以 上老人有 2000 万,且高龄老人每年正以 5.4的速度在增长,到 2020 年将有 30左右的 老年人进入高龄期。这些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都要经历从能够自理、半自理到不能自理, 甚至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的过程。他们之中将有部分人住进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 年生活服务中心等设施,他们的起居日常生活照料由这些老年服务机构承担下来,由老人 或家庭提供一定的费用。另一种是社区服务方式。对居家养老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由 社区老年服务

14、组织为主提供服务人员进入家庭服务,或提供定时、专项服务。因此,社区 老年服务和老年人集中供养机构,进入下世纪将会有较大的发展。 (二)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这是老年人社会化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疾病是老年人的大敌,对老年人的身心 健康影响很大。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完全依靠国家是不可能的。应根据国情 和农民的意愿,在政府支持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多 类别的医疗保障制度。尤其要鼓励农民互助共济兴办合作医疗,并将它们纳入法制管理的 轨道。通过充实医疗设备,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确保农村老年人享有 保健医疗,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

15、(三)老年社会救助体系 这是老年人社会化保障体系的补充。相对贫困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对生活在贫困 线以下的老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提供最低生活补助,并对贫困老人减免相应费税,提供医疗方面的优惠和照顾。 继续对孤寡老人实行“五保”供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四)老年精神生活体系 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兴趣的需要,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 娱乐活动场所。 总之,未来我国农村将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体,社 会救助、社会照料和社会福利服务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M.时事出版社,1998. 2、穆光宗,姚远.探索中国特色的综合解决老龄问题的未来之路全国家庭养老与社 会化养老服务研讨会侧记A.中国的养老之路C.中国劳动出版社,2006. 3、穆光宗.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及社会对策问题A.中国的养老之路C.中国劳动出版 社,2003. 4、杜鹏,武超中国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分析J.人口研究,2005(4). XXXXXXX20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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