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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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沧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海沧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海沧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控制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厦环委办20055号文精神,现就加强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境空气功能区达标方案,2005-2007年我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目标为:至2005年,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至2006年,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至2007年,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年均优级。二、控制环境空气污染的具体措施为实现我区

2、环境空气质量的阶段性目标,根据我区大气污染特点,应重点解决好烟气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控制烟气污染1、实施大气环境污染控制规划。严格执行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和“三同时“规定,严把选址、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关。2、实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工业污染源实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尤其是要把好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置审批关,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内。3、加大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南部工业区及新阳工业区的废气污染整治,特别是加大南部石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的整治力度,督促企业不断进行整改,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做到稳定达标

3、排放,全面改善海沧区生活区的空气质量和环境品质。4、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根据市政府禁煤的有关规定,在我区建成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煤和其它高污染燃料,实现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气体燃料与电的比例,使其逐步成为主要能源。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详细的规划,坚决限期淘汰目录中所列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工艺和产品。6、开展油烟废气整治工作,禁止马路餐桌、露天烧烤,严格控制餐饮业排放油烟废气。7、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沥青、橡胶、塑料、落叶和伪劣商品,(二)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建筑施工,拆迁工地,采石场

4、,道路、桥梁及河道整治施工,公用设施施工,运输)扬尘、道路扬尘、露天堆场及货物扬尘的管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1、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要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工地“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施工道路要硬化,工地出口以内应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高层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用容器进行垂直清运,高空作业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

5、卸;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要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有搅拌机的必须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加大对拆迁工地监管,拆迁工地在动工前必须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扬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作业。拆迁工地要随拆随洒水;拆迁后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市政、道路施工应实施封闭式施工,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要及时予以清运;施工进出行人通道要保持整洁、整、通畅,定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6、2、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对运输渣土、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和其它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提高道路机扫率,改进城市道路清扫方式,将干式清扫变为湿式清扫。清扫、收集的生活废弃物要及时组织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实行“门前三包“,控制人行道扬尘。建成区沿街的有关单位要负责做到门前至路沿石无浮尘和垃圾。3、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场(渣土、沙石、垃圾等)和货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4、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加强城市人行步道和街巷路硬覆盖,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确不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采取铺装水泥

7、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加强道路绿化建设,建设绿色通道。重点实施公路、国道等两侧的绿化带建设,以及入城主干道的绿化建设。(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1、认真执行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新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源头控制。2、积极推行“绿色交通“,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3、禁止冒黑烟的工程车辆在建成区内行驶,禁止冒黑烟严重的工程机械在建成区内工地使用。建设方和承建方要对工程中所使用的工程车辆和机械进行有效选择和维护保养。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冒黑烟严重的工程车辆实施督查。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环境容量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实施总量控制,并配合环保

8、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初检、年检和抽查检测工作。加强对道路上冒黑烟、蓝烟超标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加强对延缓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三、具体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不断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爱我蓝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机关、企业和学校等全社会参与实施蓝天工程。要向社会公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工程项目,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围绕蓝天工程的重点工作,分阶段掀起专题宣传的

9、高潮。(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污。要严格执行扬尘污染控制,禁止销售、使用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等有关规定。各责任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各行政执法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各负其责,严格依法处罚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的行为。(四)加强环境科学研究,提高管理水。环保部门牵头,科研、公用事业和企业等多方合作,积极开展高层次、大范围的控制大气污染的技术方案、技术政策、经济政策的研究,解析大气污染源源头,研究治理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对烟气脱硫、机动车清洁燃料改造、清洁生产等技术进行攻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筛选和推广,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五)实施政策倾斜,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区内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衔接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环境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功能规划布局,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倾斜力度。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环保部门要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抓好落实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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